第217章 我覺得不公平,所以我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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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帝都,洪泉公司法務部,法務總監聽著下麵工作人員的匯報,臉上帶著懵逼。
    “等等,你說什麽?有騎手請律師提起了和和我們確認勞動關係的仲裁?這腦子有問題吧?”
    “和我們有半毛錢的關係嗎?這律師叫什麽名字,哪個律所的?這不坑人嘛!”
    工作人員一直等領導說完了,然後才道:“那個律師叫周雲,京海振天律師事務所的,對就是您想到的那個人。”
    法務總監聞言頓時沉默了,好半天才說道:“哦是那個周雲啊。”
    “這樣吧,你讓那個什麽區仲裁委的人把材料發過來我看看,這個周雲要是起訴肯定帶著別的意思……”
    “可以考慮和對方聊聊,看看究竟是什麽事。”
    倒不是說害怕,這麽大的公司也不可能怕一個律師,更何況對方根本不可能贏!
    對,法務總監很確定,周雲是不可能贏的,他們這套體係已經運轉多年了,可以說騎手和公司之間根本不存在任何可能的勞動關係。
    所以問題來了,那位周律師應該很清楚這一點,那對方為什麽還要提起這個仲裁呢?
    如果是其他律師,那可能是為了騙錢,但是周雲不一樣!
    雖然很多同行很多專家都覺得對方太過於劍走偏鋒,但是,對方的專業是沒辦法否認的。
    也因此,法務總監很輕易就能想到,對方的這個仲裁是不是有別的深意,項莊舞劍意在沛公?
    工作人員很快再次聯係仲裁委,加了微信,直接讓對方把申請材料拍照發過來……這樣簡單快捷,反正真的要開庭也得送達。
    一個小時後,法務總監終於忙完了別的事,開始看這些材料,這一看他的眉頭就皺起了。
    “中暑然後在醫院治療了十一天後死亡?”
    法務總監站了起來開始在辦公室來回踱步,他在看到對方的申請書之後便已經想到了問題,那個周雲有八成的可能是確認勞動關係後申請工傷認定!
    他畢竟在這樣一家公司做法務總監,類似的情況可以說見的太多了,每年其實他們公司在各地的外賣騎手都有猝死的。
    公司的做法也簡單,就是讓當地的合作公司自己去解決,別鬧大了。
    如果鬧大了,出現了輿情什麽的,就動用公關手段,說不定再出點錢來解決。
    而且這邊肯定是要換公司合作的……連這麽點事都解決不了,那要你何用。
    所以周雲想的沒錯,在這個案子裏洪星公司才是那個爹,隻有讓這個爹感受到切身的疼痛和威脅,才能對下麵的公司有壓力。
    法務總監想了半天,還是決定和領導匯報一下看看怎麽弄,要不要和周雲那邊談談,如果合理的話,就直接解決,不要鬧的太大了。
    與此同時,安平市,周雲正在吃飯,他現在就等著對方聯係自己了。
    前世有家公司和這差不多,當然,是差不多的刻薄。
    當初也是出現過一個輿論比較大的案子,某個騎手在淩晨送外賣的時候猝死了。
    之所以引發輿論,是因為調查顯示,騎手都已經死了好一會了,後台依舊在不斷地催單,透露著一種機械的冷漠。
    而且最重要的是,不管是平台運營公司,還是和騎手簽訂合作協議的公司都認為自己不應該承擔責任。
    輿情鬧的有點大了,平台公司出麵好像是給了一萬還是多少的人道主義補償。
    但這想想也是杯水車薪,最後死者家屬把平台公司、合作公司全部告上了法院。
    法院當時的判決是這樣說的,雖然平台和騎手之間沒有簽訂任何協議,不是勞動關係不是雇傭關係不是承攬關係等等,但是作為平台運營方,其算法是可以發現騎手異常的。
    當時那個騎手其實倒下後沒有馬上去世,而是幾個小時後才去世的,這份鑒定是關鍵證據。
    所以法院認為這方麵平台運營有過錯,應該承擔百分之二十的責任。
    而合作公司雖然名義上簽的是合作協議,但事實上應該為勞務關係,應承擔百分之七十的責任。
    騎手自己沒有及時發現自己的身體問題,承擔百分之十的責任。
    最後一共判賠兩百多萬元,其中還有保險公司,對沒錯,那個保險當時也沒有賠,為什麽,這不是意外,這是疾病,所以人家不賠。
    結果最後保險公司輸了,被判賠六十萬元,基本上這方麵各家的保額都差不多。
    周雲現在當然不能完全學這個案子,直接起訴的話可能拿不到太多錢,所以必須得從勞動關係方麵入手。
    時間緩緩來到了第二天,周雲今天不打算出門,他要好好把工傷認定的法律邏輯理一理。
    結果上午十點左右手機響了,拿起來一看發現是帝都的一個陌生電話。
    想了想之後頓時笑了,這速度挺快的嘛,隨即接通:“喂,振天律師事務所周雲,請問有什麽事嗎?”
    手機中一個女聲響起:“周律師您好,我是洪泉股份有限公司法務部的,我叫阮嘉穎,我們這邊接到消息,您在安平市那邊的仲裁委提起了確認勞動關係的申請對吧?”
    周雲很快道:“對,怎麽了,你們是打算確認了嗎?”
    帝都,辦公室內,阮嘉穎一臉無奈道:“周律師,我們這不可能確認的,而且不存在任何關係,這個您應該清楚,情況已經給我們公司的領導匯報過了。”
    “領導是想知道您這邊提起仲裁的原因是什麽,您這樣的律師也不可能做這種必輸的案子對吧。”
    周雲聞言來到了窗前,看著窗外行色匆匆的打工人開口道:“原因啊,很簡單,一個好端端的人,工作的時候中暑死了,結果弄了半天全都是自己的責任。”
    “找簽協議的公司,公司說我們之間就是合作關係,死亡那是意外,所以他們沒責任。”
    “找發工資的公司……哦根本找不到,至今都沒辦法聯係到這個發工資的公司。”
    “找平時接單那個平台的運營公司,然後說不存在任何關係。”
    “找保險公司,保險公司說那是疾病,不是意外,所以不該賠錢。”
    “所以也就是說,在那吭哧吭哧地幹活,連給誰幹都不知道,你說這合理嗎?”
    周雲從來都不會否認段立偉自己有責任,他自己的身體,自己是第一責任人這個沒有任何問題,察覺到天氣太熱就應該休息。
    但是,公司有考核,有在線時長等等的考核。
    用人單位是有管理權的,這種管理權不是那麽直接,說你就要聽我的話,我讓你幹嘛就幹嘛,不是那樣的。
    而是通過考核,通過績效等等各種方式來管理,就是我們之前提到的,一切的根源是錢,是利益,通過錢來管理。
    這就是為什麽要有工傷等方麵的法律規定,就是要給勞動者提供一個保障。
    “我說這些估計你也聽不進去,所以算了吧,總之一句話,我覺得不公平,所以我要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