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 劉嘉樂:他在看守所把我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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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辦公室,周雲放下手機,不知道是他的名聲起了作用還是現在法院的效率真的高。
    這次他都做好了拉扯準備。
    結果沒想到直接就給立案了,挺不錯的。
    立案就好說了,安心等著就行,也不知道什麽時候會給劉嘉樂通知。
    與此同時,南雲區法院。
    今年四十一歲的民庭法官潘年剛剛到辦公室打開電腦。
    基層法官麵臨的問題和基層民警一樣,案子太多,老潘能有現在的這頭黑發,那已經是努力保養身體的結果了。
    坐在電腦前老潘開始查看剛剛轉過來的案件情況,這次立案庭又轉過來六個案子。
    婚煙糾紛,婚煙糾紛,婚煙案外人侵權……哦這男的給同性戀小三轉了五十萬,咳咳。
    民庭法官們見得太多了,這都是小兒科。
    離婚案子,法官問你倆咋認識的,答曰她賣淫我嫖娼。
    再問那為什麽現在要離婚,答曰,她出軌。
    法官怎麽說,法官坐在上麵人都要麻了。
    結果女的來一句,我那不是出軌,我那是想給家裏賺點錢。
    就踏馬的這種案子,尼瑪的還要求調解,他調解個屁啊。
    反正有那麽一瞬間,法官都想報警把這倆抓起來。
    有的案子過於離譜,離譜到寫小說的都不敢那麽編。
    老潘這邊看著案子,然後就愣住了,又仔細看了看那個案子,沒錯,基於配偶權的共同侵權之訴。
    “不是,他們立案庭是腦子有坑吧,這種案子也受理?”
    什麽樣的案子最麻煩了,就是這種類型的案子,沒有明確法律規定,但是又能說得通的,特別麻煩,怎麽判都不好。
    所以對於這類型案件,一般做法就是能調就調,實在調不了就不給受理,隨便找個理由就行。
    但是現在不單單受理了,而且已經立案轉了過來。
    老潘直接撥通了電話:“喂,劉庭長,你們這幹的什麽,配偶權這樣的侵權訴訟也立案?”
    電話那頭的立案庭領導聲音比他還大:“老潘,你也不看看那是誰的案子,那是周雲的,你讓我怎麽弄,不受理?”
    最起碼在京海,除非是那種特別重大的案子,或者是利益糾紛很大的,一般情況下都會給周雲一個麵子。
    當然,其他地方就不好說了,越小越窮的地方,越不在意什麽律師,什麽名聲。
    聽到周雲這個名字,老潘的聲音稍微小了點:“那也不能直接轉過來,調解都沒做……”
    對麵的劉庭長嗬嗬一笑:“老潘,你還沒看這案子吧,你看看那個周雲提出的訴求就知道了,要調解你可以做庭前調,反正我是做不了。”
    訴求,這能有什麽,老潘掛了電話繼續看,他一個民庭法官什麽事沒見過啊。
    一分鍾,他看到了那一百萬的精神損害賠償,人麻了。
    這當事人咋想的!
    不行,還是要做一次調解,最起碼得和當事人說清楚,不是你說多少錢就能判多少的。
    時間慢慢過去,周雲依舊保持著和檢察院的溝通,隻不過現在已經沒必要再故意拖了,但他也不可能去告訴對方,因為沒這個必要。
    而在一個上午,正在家裏玩手機的劉嘉樂接到了一個電話。
    “南雲區法院?我是劉嘉樂,怎麽有什麽事嗎?”
    手機裏響起一個聲音:“劉先生,我給你通知一下,你被人起訴了,侵權,我們這邊已經立案。”
    “你看你是要電子送達還是郵寄,或者你自己過來拿也行。”
    經常被起訴的人都知道,法院送達方式那叫一個五花八門。
    規定裏有直接送達,郵寄送達,公告送達等等。
    但實際上以前大部分都是直接送達,當然不是給你送過來,而是會給你打電話。
    說你被人告了,來法院一趟,然後你去法院拿就行。
    如果當事人不在本地的,那會進行郵寄。
    現在比較多的是電子送達,就是法官那邊通過全國統一的電子送達平台給你辦理,然後你這邊會收到相應短信。
    短信裏有鏈接,點擊鏈接打開網址就能進行電子簽收。
    有人會擔心詐騙問題,一般像是這種第一次送達,都會提前打電話,你可以自己選擇送達方式,不相信的也可以去法院確認。
    而劉嘉樂這會兒有點懵:“你,你確定是我嗎?這莫名其妙的就被人告了?我最近也沒什麽事啊。”
    他仔細想了半天也沒想到自己到底侵什麽權了。
    最近好像有問題的就是章雲帆那個,但那家夥不是在看守所嗎?
    而且自己隻是和他老婆上床了,也沒幹其他的。
    手機中法院工作人員開口道:“您的身份證號是……對吧?”
    “對這是我。”
    “那就對了,您看您選擇電子送達嗎?還是直接過來拿?”
    劉嘉樂皺著眉頭想了想道:“我過去拿!”
    他就想知道這究竟是怎麽一回事,然後和法院的人好好理論一下。
    大概半小時後,劉嘉樂到了南雲區法院。
    “你就是劉嘉樂是吧,這是你的材料。”工作人員核對完身份證後把一包材料遞了過來。
    一般送達都要核對身份信息的,比如郵寄,必須本人簽收,郵政的快遞員還要核對身份證才行。
    劉嘉樂拿過材料打開找到起訴狀副本開始看,這一看他整個人都麻了。
    字麵意義上的那種麻,有那麽一瞬間,劉嘉樂都感覺自己不是在地球。
    還有這麽離譜的事?
    “章雲帆起訴我侵犯了他的配偶權?還踏馬的要我賠一百萬?”
    “這踏馬的不是敲詐勒索嗎?”
    劉嘉樂拿著起訴狀副本來到工作人員麵前道:“就是這個對吧,這有問題,你們知道這個章雲帆現在在哪嗎?”
    那工作人員聞言一愣:“在哪?”
    “他在看守所,他……他敲詐勒索我知道不,他都要被判刑了,現在他居然還能起訴我讓我賠一百萬?這又是在敲詐我呢!”劉嘉樂幾乎是吼出來的。
    人在看守所呢,居然還能起訴?
    而且這段時間不是在談刑事和解嗎?怎麽又莫名其妙的起訴了,還要一百萬,真敢啊!
    對麵的工作人員眨了眨眼道:“你說這個原告在看守所?而且是因為敲詐勒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