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1章 這不是欺負老實人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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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畢竟是已經立案的案子,而且還是周雲親自來申請添加的,工作人員這會也不敢怠慢,很快道:“周律師,這個情況您有沒有和承辦法官那邊溝通過呢?”
    案子現在已經到了法官手裏,理論上來說已經不歸他們立案庭管了,但眾所周知的一件事,隻要某句話裏麵出現了“理論上”,那就代表著還有一種“實際中”的情況。
    實際中聯係不到法官以及法官助理的情況可太多了,電話電話打不通,人也見不到,那要做一些申請怎麽辦,隻能是來大廳這邊提交。
    工作人員的意思就是,如果和法官已經溝通了,確定要添加,那他們這邊就相當於直接轉手,不用操什麽心。
    但如果沒和法官溝通過,那就不能這麽簡單了,大廳這邊必須得問問法官的意見。
    周雲聞言頓時滿臉笑容道:“啊,這個暫時還沒和法官溝通過呢,要不您這邊打電話問問?”
    眼看著周雲一臉“我什麽都不懂”的生瓜蛋子模樣,窗口的工作人員都忍不住歎氣,這位周律師不去做演員真的虧了。
    不過話都說到這份上了,那電話該打還是得打。
    很快工作人員把情況給領導做了個匯報,不管咋樣,多請示多匯報肯定是沒錯的。
    做完了匯報,領導也指示要打電話,工作人員這才當著周雲的麵撥通了張法官的電話。
    “喂張法官,您好您好,不忙吧?我是立案庭的小劉。”
    電話另一邊,辦公室內正在寫判決書的張法官笑道:“哦小劉啊,怎麽了有什麽事嗎?”
    “是這樣的張法官,您手裏是不是有個案子,就是那位周雲律師做代理人的物業費糾紛案,好像已經開過庭前會議了吧?”小劉趕快說道。
    張法官開口道:“對,這個案子是我承辦的,前兩天剛開了庭前會議,庭審我正準備排期呢,怎麽了?這案子有問題?”
    “那倒是沒有。”小劉語速很快道:“是這樣的張法官,周律師今天來這邊了,說是要申請添加一個共同被告,也就是那個寫字樓的開發商,您這邊有什麽意見嗎?”
    啊?張法官聞言頓時一愣:“添加開發商為共同被告?這事和開發商有什麽……”
    話剛說到一半,張法官突然停住了,卻是他想起了庭前會議時候的情況。
    按照那位蔣律師的意思,好像……好像確實是這樣啊。
    這事畢竟剛過去沒多久,而且還是很罕見的那位周律師被辯倒的情況,所以張法官記得很清楚。
    如果按照那位蔣律師的意思,確實應該是這樣……
    想到這裏,張法官開口道:“小劉,那位周律師現在在你那邊嗎?”
    “哦在你身邊是吧,那讓他接一下電話。”
    很快周雲拿起手機:“喂張法官,您好。”
    張法官也趕緊道:“周律師你好,現在這個情況我已經了解了,但是真的要添加為共同被告嗎?”
    “這個案子畢竟是物業費糾紛,開發商怎麽看也不能算做被告吧,我覺得列為第三人比較合適,周律師你的看法呢?”
    這是張法官的觀點,他確實覺得這個案子不太適合把開發商列為共同被告,畢竟直接發生糾紛的雙方就是城投和物業。
    周雲聞言開口道:“張法官,您這就不合適了吧,這不是欺負老實人嘛,您看啊,按照那位蔣律師的意思,招投標也好,簽合同也罷,都是開發商一手主導的,這沒問題吧?”
    “好,前腳剛剛搞了招投標把物業包了出去,後腳就和城投簽合同說你們不用交物業費。
    “這是什麽,這難道不是很明顯的合同欺詐嗎?”
    “之前說這夠不上詐騙,那定個欺詐總沒問題吧?”
    周雲的這番話讓張法官沉默了,因為從某種意義上來說確實是這樣,我說這是詐騙,好你們說這沒到詐騙的程度。
    那沒到詐騙的程度,我起訴欺詐總可以吧,還是說欺詐都不行?
    張法官沉默之後還是開口道:“但是周律師,這個案子是物業提起的,和開發商之間關係沒有那麽深刻,直接添加共同被告有點不太妥當。”
    周雲這次聽完頓時笑道:“哦您是這個想法,那沒關係。”
    “您看要不這樣吧,我先把這案子撤訴了,然後以合同欺詐為由直接起訴開發商,立案後再添加城投作為共同被告,您看這不就沒問題了嘛。”
    啊?張法官再次愣住,雖然他學法的,但他也是知道朝三暮四故事的好吧,你這和脫褲子放屁有什麽區別。
    不過很快他就想明白了,如果按照周雲這麽做,還真有很大的可能搞成。
    人家就是在嘲諷他呢,太過於拘泥這些東西,起訴是為了解決問題而不是為了製造問題。
    列個第三人隻會讓問題更麻煩。
    想到這裏張法官終於開口道:“周律師,那就不用麻煩了,這次還是直接列為共同被告吧,你說呢?”
    周雲哈哈大笑道:“我就說咱利州的法官水平高,那就列共同被告吧。”
    眼見周雲和法官這邊的溝通有了結果,窗口的工作人員也鬆了口氣。
    既然這樣那就不用麻煩,直接就列共同被告了。
    共同被告之間是連帶責任,周雲可以選擇和其中一方要錢,也可以和兩方要,雙方承擔債務的比例可以由法院根據情況確定。
    一切都是那麽的順利,至少表麵上看起來是這樣。
    周雲直接回了酒店,他現在要做的就是準備庭審,現在萬事俱備隻欠東風了。
    就是不知道那股東風到時候吹的猛不猛,如果不猛,他就得做好加大風力的準備。
    時間慢慢過去,蔣博也在準備庭審,他現在有百分之八十的把握贏下這個官司。
    別說什麽其他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並不是當然對全體業主發生效力的,所有權歸開發商的情況下,他們和開發商簽訂的合同有著當然的效力。
    結果就在今天,法院的一個電話讓蔣博直接愣住。
    “等等,你是說對方申請添加了開發商作為共同被告?”
    “不對吧,怎麽會是共同被告呢,就算要添加也應該是第三人吧?對方和這個案子沒有直接的關係啊。”
    手機中法官助理的聲音響起:“蔣律師,目前根據我們的判斷應當作為共同被告,您的意見可以留在庭審的時候。”
    “行就這樣,我先掛了啊。”
    蔣博滿肚子的話要說,但他也知道這會不是說話的時候,隻能閉嘴。
    掛了電話,猶豫一會後還是撥通了那位鄭總的電話。
    “喂鄭總,嗯就是現在出現了一個新的情況,咱們這公司和開發商那邊的關係咋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