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嫁不論行輩的契丹婚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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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代是北京發展史上的一個重要階段,在遼統治燕京的180多年中,其社會習俗對北京影響很大。在婚姻上.可以妻庶母娶寡嫂,婚嫁不論行輩更是常事。
婚姻習俗與社會發展水平有極大關係。燕京作為中原故地與中原其他漢族地區的婚俗沒有多大的差別。但到了遼代,契丹人的大量流入.尤其是契丹成為統治者後,樊丹婚俗對燕京地區產生了很大影響。
公元907年,唐王朝滅亡.中原進入五代十國時期,同年,遼太祖廢除傳統部落選汗製.燔柴告天,即皇帝位,成為契丹民族曆史上的第一皇帝。
契丹是我國北方的一個遊牧民族,祖先為東胡人。傳說,有一位騎白馬的男子漂浮於土河順流而下.一位乘小車駕灰牛的婦人自潢河而下.相遇於兩河匯流處的木葉山,遂結為夫婦,即契丹始祖。後生八子,各居分地,號八部落.這就是契丹古八部的由來。
契丹統治燕京後,在婚俗上首先是契丹與漢族通婚。
契丹建國之前.婚姻隻限於本民族各部落中,不能與其他民族通婚。遼朝建立後.民族的劃分逐漸被國家行政區域所代替,各民族錯綜複雜混居的情況日益普遍。在這種情況下,勢必要打破隻限於在本民族通婚的習俗。又加之遼朝封建化的深入.契丹統治者需要通過婚姻紐帶來籠絡漢族上層官吏,與漢族通婚的情況自然地產生並迅速發展起來,統治者也開始予以認可。
但總的來說,為了把權力緊緊把握在耶律和蕭氏兩大部族集團中,皇帝和親王大部分仍是要娶蕭氏為妻。而契丹貴族婦女下嫁漢人的情況卻相當多。尤其是隨著幽燕漢族地主在中後期勢力的增長,與契丹聯姻的情況大量增加。在一般契丹官員中,也有不少娶漢族婦女為妻。
北方民族的婚姻製度,許多保留著群婚製的痕跡。如婚嫁不論行輩,甚至可以“妻母報嫂”,即父親若嚴格受輩份限製使很難選擇,於是出現了外甥女嫁舅舅,姨母嫁外甥等現象。燕京韓、劉、馬、趙幾大家族經常互通婚姻.為了鞏固相互的權勢,也效仿契丹人的作法,出現上述現象。至於和契丹人聯姻.則更可不論行輩了。這樣,便是幾代人不論行輩嬌嫁。
由於漢族與契丹人經常互通婚姻,在生活習慣上也自然受到契丹人的影響。契丹婦女地位很高,嫁給漢人自然仍保持著這種地位。劉三嘏之妻同昌公主驕悍異常。三嘏有愛妾,同昌公主不能容.殺其妾,並將三嘏下獄。這當然與同昌公主係聖宗之女的身分有關,但從中也反映出契丹女子在家庭中的地位以及其驕悍的性格。劉二玄的妻子秦晉國妃死去兒子可以娶其繼母,哥哥死去弟弟可以繼娶嫂嫂,姐姐死去妹妹多為姐夫“續弦”。這種習俗也影響到燕京地區。
在契丹人中間,妻庶母娶寡嫂是常見的現象.不僅不視其為陋,反而寫進墓誌銘中。
至於婚嫁不論行輩的事情,在幽燕漢族中似已常見。契丹皇族耶律氏與後族蕭氏固定通婚,是鞏固政治權力的一種手段。但兩族婚姻聯係這樣多.“顧習騎射,嚐在獵圍,科其能中則發.發即應弦而倒”。墓誌還說她喜招賢士賓客,“內外顯察,多出其門。座客常滿,日無虛席”。她常與這些幕燎們商榷古今,談論興亡。契丹後妃多參與政治,這位秦晉國紀雖嫁給漢人,但仍保持著其固有的民族性格。
對於不同民族在婚姻習慣上這種相互影響如何評價呢?若僅從漢人接受契丹婚始不論輩份等特點來說,自然是一種婚姻製度的倒退。但從總的情形看,相互通婚加強了各族人民的聯係,增進了彼此的感情。漢人接受契丹的影響,契丹也自然接受漢族的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