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孜別克族婚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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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烏孜別克族在婚姻、家庭方麵,一直保持著本民族固有的傳統習慣。盡管時間在不停飛逝,社會也幾經滄桑,但是,當我們了解烏孜別克婚煙、家庭的習俗和禮儀時,仍能強烈地感受到那一縷縷溫馨的民族風情。
烏孜別克族的家庭,大多數是以夫妻關係為基礎的小家庭,家庭成員一般不超過祖孫三代人,而且,三代在一起生活的家庭為數也不多,四世、五世同堂的家庭幾乎沒有。兒子成婚以後,父母就讓他們分離出去,獨立建立家庭,以培養後代勤儉持家的品格和能力。在牧區,子女和父母分居以後,就在父母氈房旁邊另支一頂氈房,但仍和父母一起勞動,也常在父母家吃飯。烏孜別克族非常注重家庭和睦,講究父慈子孝。父母對於子女負有命名、養育的責任,子女對父母有養老送終的義務。老人享有很高的威望和地位,受到社會的普遍尊重。家庭財產由父母支配,兒子成家時,父母分給一部分家產,女兒出嫁時也可以獲得一份嫁妝。遺產由家庭直係親屬繼承,婦女在娘家有繼承權,但所得財產比男子少一半。如果死者沒有子女,旁係親屬按傳統習慣也可以得到一部分遺產,沒有繼承人的,遺產就捐給清真寺。
舊社會,個別的烏孜別克富商和封建上層,也存在著一夫多妻的現象,按宗教規定,最多有娶四個妻子的,但是,絕大多數平民百姓,都是一夫一妻製的家庭。那時,婦女的社會地位很低,信奉著“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的律條。在家庭裏,她們依附於男人,丈夫是一家之主,掌握著家庭的經濟大權。丈夫在世時,妻子沒有明顯的財產支配權,丈夫去世後,妻子可以分得財產的三分之一。如果子女年幼,妻子可以代管財產,待子女成人以後,再進行分配。丈夫若對妻子不滿,甚至可以打罵和虐待妻子。按照傳統習慣,丈夫隻要說一聲“塔拉克”(遺棄之意就算離婚了。過去舊社會烏孜別克族婦女不能從事社交活動,甚至不能隨便離家出外。如果外出,就必須戴麵紗,否則要受到丈夫甚至宗教職業者的管教,對婦女的約束,在富有階層和宗教職業者家庭尤其嚴厲。解放以後,婦女獲得了和男子平等的權利,社會地位大大提高。一夫多妻製早已成了曆史陳跡,夫妻平等協商的新型家庭關係已經普遍確立。
在通婚範圍上,烏孜別克族一般實行民族內部婚配。由於和維吾爾族、哈薩克族、塔塔爾族人民長期雜居共處,風俗習慣又有諸多相通的地方,因此,和維吾爾族、哈薩克族、塔塔爾族人通婚是受到社會輿論認可的,通婚的現象也比較常見。和外族通婚,一般娶外族姑娘的多,姑娘嫁給外族的少。烏孜別克族一般沒有和非穆斯林民族聯姻的,過去是限於宗教規定,現在主要是習俗習慣和民族心理差異較大,雙方都持慎重態度。烏孜別克族嚴禁同胞兄弟姊妹和同吃一個母親乳汁的異性之間婚配。過去,姑表、舅表、姨表和堂表兄弟姊妹之間可以自由婚配,但輩份不同的人不能結婚。由於新疆烏孜別克族人數較少,本族通婚範圍比較狹窄,同時,烏孜別克族傳統觀念認為近親結婚右以親上加親,便於聯絡感情,披此拄來更加方便,所以,過去近親結婚比較常見,父在給子女物色結婚對象時,一般首先把眼光關注在近親中間,沒有合適的才另找對象。現在,經過多年的宣傳、倡導,近親結婚的害處已經廣為人知,近親通婚基本上已經消失了。解放前,烏孜別克族普遍實行早婚和包辦婚姻。烏孜別克人有句諺語:“女孩子一帽子打不倒,就可結婚。”一般男到了十六七歲就可以成親,女孩到了十四五歲就必須出嫁,否則,父母就要受到輿論的指責。過去,青年男女沒有婚姻的自主權,不能自由戀愛,女子更是要深居閨房,嚴守貞操,學做各種家務,有的新婚夫婦甚至彼此以前沒有見過。烏孜別克族非常講門當戶對,偶爾也有富人娶窮家美貌女子的事,而窮家子弟要娶富人的女兒就根本不可能。過去,婚姻雖由父母包辦,但父母對擇親一事非常慎重,對子女未來的幸福十分關心,許多父母事先也征求子女的意見,做子女的一般都聽從父母的安排。解放以後,通過立法、宣傳和教育,人們都認識到早婚的危害;早婚和父母包辦婚姻正在逐漸消失。現在的烏孜別克族青年,都是在工作和學習中尋找自己稱心如意的伴侶。烏孜別克族經常舉行社交聚會,年輕人歡聚一堂,這成了很多青年人尋覓情侶、了解對方的理想場所。烏孜別克族有一些獨特的婚俗。按照傳統習慣,兄弟姐妹之間,哥哥未婚前,妹妹不能出嫁,姐姐未嫁前,弟弟不能聚妻,總的要求是,長者在前,幼者在後。
烏孜別克族的婚俗,還存在著一種被稱為“卡依恰庫達”的通婚形式,就是一家的兒子娶了別一家的姑娘,而他們家的姑娘又嫁給另一家的兒子,形式上和通常說的“換婚”很相似,但實際上卻不同。“換婚”是由貧窮造成的一種婚姻陋習,而“卡依恰庫達”是以男女雙方的感情為前提的。烏孜別克人很重感情,非常珍視朋友之間的友誼,“卡依恰庫達”就是在這種氛圍中出現的,目的是繼承家庭之間的世代友好,也可以達到親上加親的目的。
烏孜別克族也招女婿入贅,女方父母將上門女婿當親兒子一梓看待。入贅的女婿一般多是比較可靠的信得過的人或者是孤兒,或者是家中兄弟多、經濟困難的。女婿一般不付給女方彩禮,成親時也由女方家負責宴請親朋。
在烏孜別克人眼裏,離婚是不光彩的事情,過去,離婚的權利掌握在男子手中,很少由女方先提出。按照傳統習慣,丈夫隻要說一聲“塔拉克”,就可以造成離婚的依據。如果是男方先提出離異,女方可以帶走自己的嫁妝,男方要給女方一定數量的錢財或其他物品。按伊斯蘭教的規定,離婚後的女子必須等到百天之後才能改嫁,這樣可以查看婦女是否懷有身孕,如果懷孕,所生子女歸男方。離婚後,如果雙方回心轉意,希望能重續鴛鴦夢,可以請宗教職業者到家中念經禳解,就恢複了夫妻關係。這種破鏡重圓的事,也是不少的。但是,如果男方離婚時說了三聲“塔拉克”,再想複婚幾乎不可能了。因為按傳統規定,要複婚,必須先讓女方與他人結婚以後再離婚,雙方才能履行複婚手續,這是一般人無法接受的,因而也起到了限製男方草率離婚的作用。
烏孜別克族的婚禮,在洋溢喜慶氣氛的同時,也充滿了濃鬱的民族風情。
烏孜別克族傳統的締婚過程一般分為訂婚程序和婚禮儀式兩部分。現在烏孜別克族青年大多是經自由戀愛而結婚的,但很多人仍然按傳統的習慣履行訂婚程序。首先是說親。在物色好對象以後,男方的父母就拜托親友做媒,去女方家說親。過去說親的都是由男子擔任,現在一般都改由婦女做媒了。女方如果不同意,女方家長會以各種明顯的理由進行推辭,比如已與別人訂親或女兒年紀尚小、等幾年再說等等。這樣,媒人就會明白女方的意思,說親也就停止了。按傳統習慣,女方家即使同意這門親事,說親也要進行幾次,女方父母常做一些有趣的周旋,表現出他們對婚姻的慎重態度和烏孜別克人詼諧幽默的性格,最後才點頭答應婚事,這樣,就進入了訂婚階段。訂婚一般分為初步訂婚儀式和正式訂婚兩個步驟。初步訂婚儀式隻能由婦女參加。那天,男方母親在幾位女性親友的陪同下,帶著“克其克恰依”,即初步訂婚禮前往女家,“克其克恰依”一般包括一、二塊衣料,一、二塊磚茶、食糖和自製的糕點等。女方的母親在幾位女親友的陪同下,熱情地將對方一行迎進家門。男方母親恭敬地把帶來的禮物用托盤盛著放在女方母親前麵,然後正式提出婚事,女方母親一口答應下來,於是雙方就開始協商正式訂婚的日期。舉行正式訂婚儀式時,男方家要帶去為新娘準備的各類衣料、衣服、頭巾、皮鞋和金質的各類首飾,還有送給女方父母、近親的衣料。這個儀式也有少數男賓參加,新郎不許參加。那天的男方母親在十幾位女性親友的陪同下前往女方家,她們每人手裏端著一個用餐巾包著禮物和食品的托盤,後麵還牽著一隻犄角上係著紅綢的綿羊。一行人走在路上,十分引人注目,有的細心的過路人一眼就能看出她們是去參加“瓊恰依”(即正式訂婚日的。這時,女方的母親率領女方親友早已迎候在屋外,待男方家一行人到來時,兩位親家母熱烈擁抱,都為結下這門親事而相互祝福。這時候,按烏孜別克族的傳統習慣,男方來的客人就在女方家裏用帶來的食物款待主人和他們的親友,主人不幫忙幹活,完全由男方一行人自己張羅。他們把帶來的各種食物,像烤包子、饊子、奶油、果醬、自製的糕點等,擺在鋪著地毯的客廳裏,帶來的大活羊,這時已被做成一盤盤香味四溢的肉抓飯,端上餐桌。然後,男方的母親雙手端著一碗熱糖茶,恭敬地獻給女方的母親。男方家的人開始送上彩禮,一邊念著彩禮單,一邊打開帶來的禮物,請女方家的親友過目。宴席中,雙方家長要商定婚禮的日期和婚禮宴席的所需物品。新娘不在這個儀式中露麵,按烏孜別克族的傳統,在正式舉行婚禮前,新娘是不能見婆婆的。依照傳統習慣,婚禮的主要費用一般由男方承擔;婚禮前幾天男方就要把舉行婚宴所用的大米、肉、油、胡蘿卜、饢、糖果、水果、茶葉等食品送到女方家(婚禮儀式在女方家舉行。女方父母要為新人準備鋪蓋、窗簾和布置新房的其它用品,專做繡品“蘇則乃”掛在新郎房裏。在訂婚到舉行婚禮這段時間裏,雙方家長都備禮相互拜訪、探望。雙方家庭還要備禮答謝媒人,感謝她促成了一樁好姻緣。結婚前,新郎和新娘都要找一位還沒有結婚、能說會道又辦事幹練的好朋友做自己的“闊力達西”(即儐相,在婚禮前後一直陪伴著自己,處理、應付一些事務。
烏孜別克族傳統的婚禮慶典,一般要持續四天,每天都有不同的活動內容。第一天是舉行證婚儀式(即“尼卡”的吉日,在女方家舉行,最為喜慶熱鬧。這一天,新郎在自己家中,由男儐相和一群小夥子陪著,一邊吃著豐盛的食品,一邊吹拉彈唱,等待著幸福時刻的到來。而新娘穿著華麗的結婚禮服,由女儐相和女友們陪著,歡聚在鄰居家中。女友們唱歌跳舞,為新娘的幸福歡慶祝福。而這一天從一大早,雙方的父母就共同在新娘家裏接待絡繹不絕的前來祝賀的賓客,上午接待男賓客,對男賓客的招待比較簡單,男客們吃過抓飯後,跳一會舞,就告辭了。下午,女賓客紛紛來到新娘家祝賀,婚宴比上午豐盛許多。客人們圍坐在地毯上,主人依次為客人倒水洗手,先擺上糖塊、水果、奶茶等茶點,不多久又端上燉羊肉,最後又上抓飯,直到每位客人都吃飽喝足了,主人才肯撤席。這天下午,新郎的妹妹也要前來新娘家,新娘家用隆重的禮節歡迎,在她進門時,要在地上鋪上一塊長布,將她迎進家裏,待為上賓。按傳統習慣,吉日這天前來賀喜的客人,男賓都是空手前來,而女賓客都帶著禮物向新娘母親祝賀。
傍晚時分,有人前來新郎家報告,證婚儀式快開始了。新郎立即由男儐相和小夥子們陪同著前往新娘家,當他踏著鋪在地上的花布或地毯進入新娘家後,隨行的小夥子們嘻笑著爭奪這塊叫作“巴炎達孜”的花布。新郎站在客廳正中央,四周環繞著賀喜的親朋好友,這時阿訇開始主持證婚儀式(“尼卡”。他先舉手誦讀一段經文,然後問站在門檻外麵,戴著蓋頭的新娘:“您願意嫁給某某為妻嗎?”新娘起初一言不發,直到阿訇連問三次以後,她才輕聲回答:“願意!”阿訇接著轉問新郎:“你願意娶她為妻嗎?”新郎響亮地答道:“我願意!”接著,阿訇按烏孜別克族的傳統,將兩塊饢蘸上鹽水遞過來,這時,男女儐相要為自己陪伴的新人爭先搶饢。據說,誰搶先吃到這塊饢,以後在家裏就更有權威,不會受氣。一般來說,新娘總是讓新郎先吃下饢,以示他一家之主的地位。
證婚儀式結束後,新郎一行就準備將新娘迎回自己家中。新娘換上男方送來的結婚禮服,帶著蓋頭,由女儐相陪著向自己的父母告別,父母殷殷叮囑新娘,做“都瓦”為女兒祈禱。新娘想到就要離開父母和姐妹,往往痛哭失聲,依依不舍。最後在自己的姐姐、嫂子和女儐相的陪伴下,隨新郎一同登上迎親車,娘家人趕忙把嫁妝放到車上,然後打著手鼓,彈著熱瓦甫,唱著婚禮歌“亞爾亞爾”,一路歡歌笑語,往新郎家而去。
烏孜別克族婚禮有“攔架”的習俗。當迎親車剛走出沒多遠,新娘家鄰裏的小孩和小夥子便用繩子攔住去路,挽留新娘。迎新的人就向他們分發手帕、毛巾、糖果之類的東西,氣氛熱鬧歡快。
按烏孜別克人古老的習俗,新郎家門口要點燃一堆篝火,新娘下車後,要繞火堆走三周,有的人家是用花毯將新娘從火堆上抬過去。據說這樣可以驅鬼避邪。新娘由女儐相陪同,一一向公公、婆婆、新郎的兄弟姊妹鞠躬行禮。行完禮,新娘踏著鋪在地上的花布或地毯走進新房。這時,女賓們再次唱起婚禮歌“亞爾亞爾”時,新郎也進入新房,和新娘坐在一起。一位年長的婦女拿一麵鏡子,分別照著新人,問他們是月亮還是太陽,新郎要回答月亮,新娘回答太陽。然後,一對年長的隻結過一次婚的恩愛夫婦要在新床上躺一會兒,祝福新人像他們一樣恩愛到老。等到鬧洞房結束時,已經是夜色闌珊的半夜時分了,客人們紛紛告辭,隻留下年長的有威望的婦女和新娘的姐姐或嫂子,向新娘講授新婚知識,這種人被稱為“炎嘎”,男方家要向“炎嘎”贈禮酬謝。
第二天清晨,新娘家的三位婦女端著“伊斯格勒克”(即慰問齋來看望新娘夫婦,新郎要去嶽父家向二老問安。新娘家這天要邀請賓客,舉辦聯歡會(叫作“胡吉爾克派”。下午,新郎家中舉行揭麵禮(揭去新娘的蓋頭,參加揭麵禮的都是女賓,新娘的母親也帶著女親友前來參加。待新郎用豐盛的宴席招待客人們以後,已到了傍晚時分。這時,女儐相帶著新娘從帷簾中出來,在她麵前鋪一塊用來擀麵的布,新娘的母親往女兒手上放三次麵粉,放三次抓飯,再擁抱新娘三次,意思是希望新娘日後勤持家務。在眾人一再要求下,女儐相敏捷地一揮手,蒙在新娘頭上的麵紗即已揭去,整個房屋歡騰了。
婚禮後的第三天,新娘的父母在家中舉辦“恰裏拉克”,即宴請新郎和他的父母親友,這主要由朋友、親人參加的答謝宴會。第四天,新郎父母也舉辦“恰裏拉克”,回請新娘父母一家。兩家人都互相贈送禮物表示答謝,增進親家之間的聯係和友情。至此,整個婚禮才算結束。
在烏孜別克族的婚禮中,還有“請新娘”和“搬新娘”的活動。“請新娘”就是新郎的親友將新娘請去作客,“搬新娘”就是新娘的親友在婚禮後將新娘接走,等新郎帶著禮物來請求,才將新娘放回。被“搬走”的新娘,在接回以後,要先在門前燃起的火堆旁邊繞行一周,才能進屋。這多少含有戲謔的意思,十分有趣。
現在烏孜別克族的婚禮儀式已經簡化了,融入了一些新的風尚和內容,但是,傳統婚禮的主要儀式和習俗仍然保持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