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吃白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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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吃白食
空間轉移魔法,雖然每次隻能轉移大約一公裏的樣子,卻也令沈逸一路上少了長途跋涉的辛苦。
但是,長時間使用空間魔法,卻也令沈逸魔法力嚴重的透支。這也再次驗證了沈逸小事精明,大事糊塗的本性。
耗盡魔法力的沈逸,終於停了下來。一路的急趕,不但透支了他的魔法力,就連他的體力也快支撐不住了。
拖著疲倦的身體,沈逸向著不遠處一個很大的城市走去。從出發到現在,沈逸一直還沒有吃東西,早已經餓的前心貼肚皮了。
走在城市的街道上,不少的人都在用異樣的眼光看著沈逸。沈逸則對這些人異樣的眼光視若無睹,是金子在那裏也會發光的。誰叫他穿的那麽拉風呢!
光顧著低頭走了,沈逸被迎麵慌慌張張走來的一個十二三歲的小孩撞了一下。
那個十二三歲的少年,身體瘦弱,弱不禁風,被沈逸輕輕一撞,就撞了一個趔趄。
沈逸趕緊上前把那個孩子扶起來,隻見這個孩子一臉灰塵也看不清個模樣,但是卻有著一雙妖豔的火紅色眼眸。
沈逸微微一愣,有著火紅色星眸的孩子,一般都是天生的火元素通靈者,有著極好的火係魔法天分。
就在沈逸微微一愣之際,那個孩子已經一咕嚕爬起來,慌慌張張的跑了。
沈逸還沒等明白過來怎麽回事,卻發現那個孩子已經閃入人群,很快就不見了。
沈逸搖了搖頭,歎息:“可惜了,好一個有火係魔法天份分的孩子。還想給阿牛找個下手呢,看來是沒緣分呀!”
正想著,沈逸就看到前邊有一家飯館,腹內一陣悲鳴。沈逸立刻就忘記了那個孩子,飛一般的衝向飯館。
“老板,給我來兩個大饅頭,再來三個小菜,一盤醬牛肉。”
不一會兒,老板就將沈逸點的幾樣端了上來。你還別說,這個老板還真是個精明人,還知道盯著客人看很不禮貌,隻是用眼角餘光偷偷的打量著這個穿著怪異的客人。
“哼!奇裝異服,真不知道現在的年輕人想些什麽!”老板看著沈逸的奇裝異服,心中猜測這一定是個紈絝子弟,也隻有他們才會搞出這種稀奇古怪的裝束來穿。
沈逸可顧不上其他食客投來的異樣眼神,饑腸轆轆的他,拿起饅頭就開始狼吞虎咽的吃了起來,完全不顧及自己的形象。
看著沈逸的吃像,老板已經改變了對他的看法。這簡直就是個叫花子嘛,看樣子好幾天沒有吃東西了。
現在,老板已經開始擔心這個穿著像叫花子的人沒錢結賬。
沈逸匆匆的吃完飯後,要來一杯水,一邊喝水,一邊看這裏的風景。
很快,沈逸的目光就給一片熱鬧的景象所吸引。
隻見一個氣派的大院門前熙熙攘攘圍滿了人,在那個氣派的大院門口還停了幾輛非常華麗奢侈的馬車。
以沈逸估計至少有好幾百號人拿著各類五花八門的禮品,正擠在門口,拚命的想要進入那個大院。那些擁擠在大門前的人身穿華衣美服,一看便知非富即貴。
這些達官貴人不顧身份的擁擠在那裏,真不知道這家主人是什麽身份。
大院圍牆很高,巨大的木門是紅漆金邊,上邊還鑲嵌著鏤空的銅飾。
沈逸打眼一看,就知道這是一個高等貴族的住宅。在這個年代,一般的貴族是不允許用紅漆木門的。
“老板,這是在做什麽?這家貴族要迎親麽?”沈逸好奇的問著飯館老板。
飯館的老板一臉崇拜的看了看那個貴族的宅邸,麵帶憧憬,神色竟然恍惚起來,不知道在想些什麽。
沈逸看到問了老板一句他就意淫去了,更加感到好奇了。這家的主人是何等的身份。
“老板!老板!”
老板這才回過神來,恍惚的說:“你是外鄉人吧?你是不知道,這可是庫默大魔法師的家,這些人都是來求學的。”
突然想到這個土包子未必知道什麽是魔法師,老板神神秘秘的問沈逸:“小夥子,你知道什麽是魔法師麽?”
沈逸被飯館老板一問,直接愣住了。竟然???竟然還有人問他知道什麽是魔法師麽。好在沈逸有涵養,不和這般沒見識的人計較。
“魔法師是做什麽的?變魔術的麽?雜耍?小醜?”沈逸笑著調侃道。
老板臉色一沉,神色嚴肅的說:“其能用魔術師和小醜與高貴的魔法師做比較呢!魔法師是一種富有神奇本領的職業。聽說魔法師隨便說句話就能引起大火,隨便揮揮手就能引起狂風大作。”
沈逸聽著老板這麽一說,差點沒笑出來,這個老板形容的魔法師怎麽跟神棍一樣呀。
也不能怪這個老板沒見識,這個年代魔法師稀少,能夠見到魔法師的人本來就不多,見到魔法師施展魔法的人更是少之又少。
沈逸這才點了點頭,裝作明白了的樣子。
就在這時,一個身穿錦衣華服的中年人,仰著高傲的頭顱,走進了飯館。
飯館老板一看,趕緊躬身哈腰跑過去,諛媚的笑著說:“吆,耶斯大管家大駕光臨,真是令小店蓬蓽生輝呀。不知,耶斯大管家來小店可是有什麽吩咐麽?”
那個叫做耶斯的管家,傲慢的掃了飯館老板一眼,用命令的口氣說:“過一會,送十瓶百年金朗明酒到府上。”
飯館老板卑微的躬著身子,臉上極盡諛媚的笑容。
耶斯說完話,一刻沒留,轉身就走了。
飯館老板在身後,媚笑著說:“耶斯大管家,小的一會就給您送過去。能給府上送酒,是小店的榮幸,耶斯大管家要常來小店呀!”可惜,人家耶斯連理都沒理他。
沈逸看著飯館老板的諛媚神態,還有他話中極盡溫柔的語氣,坐在那裏隻直打哆嗦。心中暗罵:“我靠,酸死了。真倒胃口!”
大管家耶斯走後,飯館的老板臉上放光,仿佛這個人來了是多麽大的光榮之事,完全沒有了剛才的卑微之色。
飯館老板走到沈逸的麵前,一臉的興奮,高興的說:“看見沒有,剛才那個人就是庫默魔法師家中的大管家。看人家那氣派,看人家那風度。”
沈逸看著興奮的飯館老板,笑了笑,胃裏剛吃下去的東西卻在一個勁的翻騰。
飯館老板突然神神秘秘的對沈逸說:“小夥子,我看你的體格也不錯是個學魔法的材料,我和庫默魔法師家的管家關係不錯,要不要我幫你介紹進去學習魔法?”
沈逸微微一愣,沒想到這個飯館的老板竟然會這麽熱心。
飯館老板看著沈逸疑惑的神色,立刻說:“你放心,我保證你能夠進到庫默府上學徒,不成的話我不要你錢。”
沈逸這才明白,這個飯館老板感情是在騙錢呢。就看門口的那個熱鬧勁,又豈能隨隨便便給點錢就能讓進去。
沈逸搖了搖頭說:“還是不學了,我實在是囊中羞澀,拿不出錢來學這個。”
飯館老板這才鄙夷的看了看沈逸,看來他是猜對了,這個家夥還真是個要飯的。
剛才一番試探,就是怕這家夥沒錢。果然,不想來什麽,他偏來什麽。自己這小本買賣,一天也賺不了倆錢,可不要被這小子白吃白喝了。
想到這裏,飯館老板臉色一冷,沉聲說:“這位客官,是不是該把帳給結了?”
沈逸看了這個飯館老板一眼,立刻就明白剛才這個家夥隻不過是在試探自己。白了這個家夥一眼,心中暗罵:“勢力眼!”
罵歸罵,吃飯不給錢沈逸可是做不出來的,伸手向牛仔褲兜裏抹去。
冷汗從額頭上流下,沈逸的手插在牛仔褲口袋裏再也拔不出來。
“我操!有小偷,我的錢被小偷偷走了。”沈逸立刻就想起了那個有著妖豔的火紅色雙眸的小孩,知道剛才撞了那一下,錢被那個小孩偷走了。
“吃白食!遭暴打#孩一年的盤子,做一年的免費勞工!”沈逸一邊想著,臉色也越來越難看,猜測到自己即將麵臨什麽樣的處境。
老板看著沈逸的神色,臉色立刻就陰了下來,大喝一聲:“夥計!又來了一個吃白食的。”
緊接著,三五個夥計從後院走了過來,一個個麵帶凶相,把沈逸圍了起來。
沈逸一看著架勢,看來一頓暴打是免不了了。
沈逸心中一陣猶豫,要是真動手,他隨便一個魔法就能把這裏燒成灰。
但是這件事情顯然是他理虧,吃了白食還燒了人家的飯館,沈逸是無論如何也做不出來的。
逃跑?堂堂一個魔法天才,世界頂級的魔法強者怎麽能行逃跑這種沒品的事呢?即便是這個世界沒人知道他的身份,沈逸也絕不允許自己如此有失身份。
打也不能打,跑也不能跑,看來隻能擺事實講理了。
“這個???老板,你別動怒,我不是吃白食的,本來我身上帶著錢的,隻是剛才在路上被小偷給偷了,老板你行行好,寬限我一點時間,改天我一定還你。”
沈逸再次印證了自己的大事糊塗,小事精明的本性。一個個堂堂的頂級魔法師,為了顧及莫須有的身份,竟然如此低三下四的求饒。
“哼!哼!少跟我來這一套,吃白食的我見得多了,你這一套早就被人家玩膩了。小子,今天這頓打,你是免不了了!”飯館的老板冷冷的看著沈逸。
飯館這種地方,最恨的就是這種吃白食的了,你就是打了他,錢也要不回來了,還生一肚子悶氣。
沈逸皺著眉頭說:“老板,能不能打個商量,我給你幹幾天活,全當是飯錢了?”
“幹活,你小子給我幹活我還要管吃管住的,你當我是冤大頭呀!”老板簡直是怒火中燒,白吃了不算,還想在這裏白住,賴上他了。
這個時候,由於接近午飯時刻,圍在魔法師家門口的那些人,陸陸續續正在向飯館走來。
老板看著飯館這就要上客了,怕在這裏動手嚇壞了客人,壞了生意。
飯館老板想了想,對夥計說:“算了,算了,小子,今天我饒了你,不過你得去我東家家裏幹一天活。”
沈逸聽免了一頓揍,隻是出點力幹點活,也不失身份,趕緊點了點頭,答應了下來。
老板叫一個夥計,帶著沈逸去了他們東家的家。
還沒進門,就聽見大院裏傳來了一陣嘈雜的聲音,不時還伴隨一聲渾厚的馬嘶聲。
夥計趕緊帶著沈逸進了大院,一進大院就看到院內雞飛狗跳亂成一團。
一隻黑如墨玉般的健壯駿馬,在院子裏撒歡的蹦來跳去。十幾個仆人,圍在駿馬的身邊都製服不了它,地上還躺了三四個人在那裏呻吟,顯然是被駿馬踢傷了。
沈逸看著黑色駿馬一眼,神色一驚:“我靠。這馬也太健壯了吧,足足比一般的馬高出一倍”
沈逸越看越覺得不對,那有駿馬大的這麽離譜的。仔細的觀察了一下駿馬,立刻就被他看出了異樣。黑色駿馬的雙眼,竟然呈火紅色。
這哪是什麽駿馬呀,是一隻被人染黑毛發的低級魔獸烈火駒。
未成年的烈火駒,體毛呈灰褐色,附有淡紅色雜毛,看起來顏色暗淡毛色很雜。成年後,全身毛色似火,全身無雜毛,奔跑起來猶如一團火焰。成年的烈火駒,擁有初級火焰術,初級火球術,初級火焰牆。
烈火駒屬於召喚獸,可以被人簽訂召喚契約。可惜,樣子雖然很好看,卻屬於低等級的召喚獸,對於像沈逸這樣的魔法師基本上等於沒用。
在沈逸那個年代,這種召喚獸隻是最初級的火係魔法師才會使用。而現在,召喚師還沒有出現,召喚係契約魔法還沒有被發現。
帶沈逸前來的那個夥計,看著院裏一團糟,立刻找來了一個人問:“這是怎麽了?”
“唉!別提了,今天侯爵在集市上重金買了這匹馬,結果剛把馬牽回來想在院子裏遛遛,這匹馬就發瘋了。侯爵剛才出了重金,誰能製服這匹瘋馬給兩個銀幣。”
沈逸聽到夥計的話,立刻感覺哪裏不對。烈火駒雖然名字很拉風,其實卻極為溫順,除非是到了發情期,不然不會無緣無故的發瘋。
沈逸留心的看了看院子,立刻就知道問題出在哪了。
原來,院子裏長了不少的火焰花,那是烈火駒最喜愛的食物,這麽多人攔著它,不讓它去吃,當然會令烈火駒暴跳如雷。
沈逸看著暴跳如雷的烈火駒,心想:“這可是個機會,幫著這裏的主人把烈火駒馴服,誰也不欠誰的,就算他們不放我,我也就可以心安理得的跑了。”
沈逸和帶他來的那個夥計打著商量:“嗨,夥計,我要是幫你們東家馴服這匹馬,能不能人帳兩清呀?”
夥計上下打量了一番冷逸,眼中帶著輕蔑,隨口說:“就你?你那體格能夠馴服這匹發瘋的駿馬?”
沈逸臉色一白,這家夥,說話太傷人了,雖然自己是瘦弱了一點,但是怎麽說也不能這樣蔑視人呀。
沈逸抬頭挺胸,握拳捶了捶並不壯實的前胸,說:“咳???咳???別??看不起人,對付這匹瘋馬小意思。”
夥計依然輕蔑的看著沈逸,心想:“反正這家夥也不是這裏的人,就算是被馬踢傷了,大不了扔出去就好了。不如就讓他試試,要是真能成,那我可就是立了大功了,少不了給我賞賜。”
“那行,你想試試就試試吧,被馬踢死了可別怨我,這是你自找的。”
沈逸臉上露出一個燦爛的微笑,給了夥計一個放心的笑容,伸手比了個ok的姿勢。
夥計看著沈逸的表情和姿勢,實在搞不懂這個人在搞什麽,暗罵:“神經病!瘋子!”
沈逸並沒有立刻前去製服駿馬,而是在先在院子裏轉了一圈,偷偷摘了一把火焰花。
然後,盡量展現自己最慈祥最和藹的笑容,向著烈火駒走去。
烈火駒的警覺性異常敏銳,能夠迅速的察覺到危險。所以,沈逸盡量將自己偽裝的和藹一點,親切一點。可惜,他和藹慈祥的笑容,在別人看來卻成了傻笑。
十幾個夥計看著一個身穿怪異服裝的年輕人,傻笑著徑直向著發瘋的駿馬走去。
所有人大驚失色,慌忙喊著:“小夥子,別過去,這匹馬發瘋了,小心別被它踢傷了你。”
沈逸對那些人的提醒置若罔聞,依然和藹的笑著走向烈火駒。
那些夥計一看他的笑容,心中哀歎,那裏來的這麽個傻子,這不是在這裏添亂麽。
烈火駒是非常敏感的召喚獸,對於危險的感知非常強。當烈火駒看到沈逸不懷好意笑著向它走來時,烈火駒立刻就察覺出這個家夥的強大和可怕。
警惕的看著沈逸,烈火駒發出了警告般的嘶鳴聲,粗壯有力的馬蹄,用力的踢著地下的泥土,展示著自己強而有力的馬蹄。
那些夥計看到烈火駒的樣子,知道烈火駒就要發怒踢人了。看著距離烈火駒越來越近的傻子,所有人都提起了一顆心。
“唉!可憐的傻子。”
麵對即將要發生的慘劇,不少的夥計,閉上了眼睛不忍去看。
沈逸神色自若,緩緩的靠近烈火駒,完全無視烈火駒的警告。
烈火駒看著危險距離自己越來越近,越發的感到了威脅。
“嘶嚦嚦?????????????”一聲雄厚的馬鳴聲,烈火駒暴躁的一蹬前蹄,整個身體衝天仰了起來。向這個危險的敵人,展示它強悍的健壯身體。
烈火駒的仰天而起,令好幾個夥計驚叫出聲。眼看著馬蹄踏落就能將那個傻子踢得腦漿迸裂,那些夥計不忍去看嚇得閉上了眼睛。
沈逸神色自若,放開精神力,通過精神力與烈火駒溝通,取得它的好感。召喚獸沈逸也有幾隻,所以對於如何和召喚獸溝通可謂是輕車熟路。
烈火駒在沈逸精神力的馴服下,很快就放棄了敵意。落下高揚的馬蹄,低下了高昂的頭顱,溫順的看著沈逸。
突如其來的變故,令那些夥計大驚失色。一個個呆呆的看著眼前發生的情況,搞不清為何烈火駒會突然變得如此溫順。
巨大的反差,令那些夥計的心髒不爭氣的飛快跳著。剛才的一幕,簡直太驚心動魄了。
烈火駒感受到了沈逸藏在身後的火焰花,低下巨大的馬頭,湊到沈逸的胸前,討好般,親昵的蹭著沈逸,仿佛是在向沈逸撒嬌。
烈火駒撒嬌討好了半天,沈逸才將手中的火焰花喂給了烈火駒。
十幾個夥計看著烈火駒撒嬌的樣子,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揉了揉眼睛,再次看了看才敢確認,自己看到的一切是真的。
“天哪,太??太不可思議了。你們快看呀,瘋馬竟然被那個傻子馴服了。”
沈逸在眾人震驚和崇拜的眼神下,虛榮心得到了極大的滿足。原本洋洋得意的神色,在聽到夥計說出這句話時,白眼一翻,差點暈死過去。
“我靠,沒見識,這麽酷的帥哥你們竟然當成傻子!沒眼力界的一群家夥呀!”
沈逸身邊呼啦一下子圍滿了人,所有的夥計都用崇拜的眼神看著沈逸,討教如何馴服瘋馬。要是學會馴服瘋馬,以後再侯爵家裏也會身價倍增。
一時間,沈逸從一個吃白食的家夥迅速成為一個紅人。
看著一群人圍著自己阿諛奉承,沈逸心情大好,毫不吝嗇的將製服烈火駒的方法傳授給了他們。在所有人崇拜的眼神下,沈逸的笑容越來越舒展。
不一會,侯爵府上管家聽說瘋馬被馴服,趕了過來。請沈逸用了便飯之後,想要挽留沈逸留在侯爵府上養馬。
沈逸斷然的拒絕了,在領了兩個銀幣後,沈逸在眾人崇拜的眼神下,洋洋得意的離開了侯爵府。
而那個領沈逸前來的夥計,第二天就成了那家小飯館的老板,原來的那個老板卻成了夥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