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進軍迷鹿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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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係統的提示,想要契約猛獸,除了經驗值,還要有一定的好感度。
    不需要培養到大花,大黃的程度,但也要不反感的程度。
    許大山這匹馬,馬虎試了一下,契約需要整整600點經驗值。
    之所以要試驗,就是考慮到契約馬匹和契約駝鹿,馬鹿應該差不太多。
    這樣,心裏也能稍微有些底。
    瞭望塔由數指寬的空心鋼管搭建,高度超過二十米,上麵還有一個大平台和板房,晚上睡覺的時候將梯子一拉,就不用擔心安全問題。
    配上望遠鏡,可以俯瞰周圍十幾公裏的山林。
    這東西最大的作用就是春秋天氣幹燥的時候,監測火情。
    此時正是夏季,護林員在上麵除了吃喝拉撒,就是看看小說,聽聽收音機。
    許大山將馬車牽到瞭望塔下,將草料卸到馬嘴前,又和上邊的護林員喊了一聲,就帶頭向著老林子而去。
    “虎子,和我們哥倆一起,給你三股。”
    “不了大山哥,我第一次來老林子這邊,就是在外圍轉悠一番,免的耽誤你們正事。”
    “那好,要是晚上想搭順風車,就回瞭望塔等俺倆。”
    許大山倒也沒強求,他算看出來了, 馬虎這小子和他爹一樣,性格有點格路,喜歡做獨行俠。
    說起來,他們哥倆性格也有些特,要不是看對方提供了拉幫套的線索,他也不會發出邀請。
    等許大山哥倆走遠,馬虎便帶著大黃換了一個相熟的方向而去。
    老林子這邊,雖然沒有桃爬溝那片地熟悉,但也飛過幾次無人機,帶著獵犬狩獵過幾次,對地形還算熟悉。
    這片老林子,那可是老大了。
    往北一百多公裏,才到了林都伊春的地界。
    而林都伊春再往北二百多公裏,才到界河黑龍江。
    往西北,林子就更大了,一直連著蒙東的大興安嶺。
    可以說,比江蘇省還大的地方都是原始森林,內部隻有零星分布的十幾個國有林場。
    這片區域,也被叫做興安嶺,來源於錫伯語,又稱“金阿林”,意思是“白色的山”,是極冷的地方。
    相比於經常有人出沒的大青山外圍,老林子隻有真正有實力的獵人才敢深入其中。
    馬虎這次過來,是想要契約大馬鹿或者駝鹿,所以他直接向著五公裏外的迷鹿穀而去。
    若是陰雨大霧天,他是不會去迷鹿穀的。
    因為那裏地勢低窪,一旦遇到大霧能見度會迅速降低,到時別說鬼打牆,就是隨便遇到一頭猛獸也是十分危險的。
    但今天天氣良好,便可過去一試。
    迷鹿穀中有一條山間小溪,算是周圍最大的水源地,在那邊遇到馬鹿和駝鹿的幾率要大很多。
    一路上,除了大黃抓了一隻野雞,他沒有對任何獵物動手,主要想早點趕到迷鹿穀。
    五公裏的山路,走走停停,花了兩個小時才到達目的地。
    到達迷鹿穀後,馬虎先是爬了一棵高樹上,拿出了老爹的單筒望遠鏡,仔細觀察起穀內的情況。
    穀中小溪蜿蜒,到是有不少緩坡,偶爾有獐子,麅子,狐狸,鬆鼠之類的動物,通過緩坡下水暢飲。
    不過,一個個也都機靈地豎著耳朵。
    稍有風吹草動,便會立刻停下動作,機警地觀察四周,確認沒有危險後才繼續飲水。
    馬虎找了一圈,也沒有發現馬鹿或者駝鹿的身影,倒是在遠處的林子裏發現了一個小型狼群。
    好在這些畜生的方向不是這邊。
    想了想,他爬下高樹,帶著大黃來到最近的一處緩坡,便在地上仔細尋找了起來。
    大黃雖有【十裏聞香】的天賦,可十裏之內的動物氣味實在太多了。
    除非近距離感知到了危險,或者嗅到花豹,猛虎,人類之類的猛物。
    也隻能先設法找到鹿屎,給它來個氣味標定再說。
    前世帶著獵犬跑山,雖然是為了收拾損害農田的野豬,但其他的動物馬虎也見過不少,所以鹿屎還是認識的。
    終於在第三個緩坡處,他發現了一些類似羊糞球的小顆粒,隻是要稍微大一些,也不怎麽分散,顏色以黑綠色為主。
    輕輕踩上去,稍微有些發硬。
    “雖然不知道是什麽鹿,但可以確定是鹿科動物留下的,看樣子數量還不少。”
    馬虎將大黃叫到一堆鹿糞球前,拍了拍它的狗頭道:
    “大黃,聞一聞,這些家夥還在十裏範圍內嗎?”
    “汪汪”
    大黃聽話地湊到那堆鹿糞球跟前,鼻子聳動了幾下,接著朝著一個方向望去,喉嚨裏發出低沉的嗚嗚聲,同時還搖了搖尾巴。
    很明顯,這些鹿還在十裏的範圍內。
    “前麵帶路。”
    一人一狗,已是第三次合作進山,默契還是有的。
    雖是山路,但前麵帶路的大黃並沒有全力奔跑,而是保持著適中的速度,時不時回頭看看,這樣也能跟得上。
    馬虎腳步輕快,手中拿著56半,卻不是那麽緊張,甚至多少有些放鬆。
    大黃的狗鼻子很靈,雖然一旦遇到危險的時候跑的比誰都快,但也相當於一個可靠的預警器。
    隨著兩側樹木逐漸茂密,一人一狗也暫時脫離了迷鹿穀的範圍,回到了山林之中。
    陽光透過樹葉的縫隙灑下來,形成一片片光斑,斑駁地落在地上。
    一路上,隻有一人一狗踩在落葉上的沙沙聲。
    半個多小時後,馬虎終於趕上了鹿群,隻是讓他有些失望的是,這是一個小型梅花鹿群。
    梅花鹿,也算渾身是寶,鹿茸,鹿鞭,鹿皮,鹿血,鹿肉都能賣錢。
    眼前這些梅花鹿,若是挑著正在蛻角的雄鹿打,隨便一頭都得值一百大多。
    若是平時,肯定早就動手了。
    但馬虎此行的目的是契約馬鹿或者駝鹿,先打一頭梅花鹿,純粹是給自己添負擔。
    總不能為了一副鹿茸就動手吧。
    況且鹿茸這東西,能不能取到全看運氣,一頭雄鹿在一年中隻有二三個月的時間才能取鹿茸。
    太早質量不好,賣不上錢。
    太晚已經硬化,還是賣不上錢。
    搖了搖頭,將這群梅花鹿活動的區域記在心裏,馬虎轉身返回了迷鹿穀。
    三天時間,他就不信遇不到馬鹿或者駝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