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6章 方家裏的妖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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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係統,查看這具身體的劇情。”
    很快,一股記憶,就從腦海中湧出來。
    這具身體,沒有五歲之前的記憶。
    但是,五歲之後,原身一直在流浪。
    當過乞丐,做過流民。
    是靠著沿街乞討,還有飯店裏倒出去的殘羹剩飯勉強苟活。
    能長大,還幸虧原身機靈,沒有被人販子抓走。
    於是,在外不斷流浪的原身,最終,還是找到了一個去處。
    在一個春樓館裏,當一個拉客的小廝。
    這裏可沒有童工一說,小孩子做事麻利勤快,而且沒有工錢,隻需要讓他們吃飽就行。
    所以,原身總算有了一個固定居所。
    但是這個居所,也並不持久。
    原身是偷聽到,老鴇要讓自己去服侍一個有特殊癖好的貴公子,所以,原身直接跑走了。
    本身也沒什麽行李,直接偷了一些吃食,就這麽繼續流浪。
    後來,也幹過很多營生。
    偷雞摸狗的事情,也幹過一些。
    或許是腦子比較靈光,原身也不管幹什麽,都很快就有些心得。
    雖然過得艱難,但總算,也沒有餓著。
    有時候,也偷偷去學堂外麵的窗戶邊偷聽。
    對於他這種連束脩禮都拿不出的人,自然是不可能讀書識字。
    但是,原身對此,卻是異常向往。
    原身隻是偷偷躲在窗外,也沒發生動靜,夫子也隻當沒看到,隨著原身去了。
    但是原身來的時間,也不多。
    畢竟還是要填飽肚子。
    但也多虧如此,他也認識了幾個字。
    最後,終於找到了一個地方謀生。
    此時的原身,年紀已經到了十四。
    在碼頭,當個裝卸工。
    這個碼頭,是方家的地盤,幾個管事都是方家的人。
    原身和他們把關係混好了,現在隻需要統計一下搬運工搬的貨物就行。
    每個月,四錢銀子。
    碼頭中午包吃,隻要中午吃飽了,早晚餓著都行。
    反正也餓習慣了。
    可這樣,原身一下子失去了目標。
    他不清楚,以後,該幹什麽。
    以前流浪的時候,最大的念想就是填飽肚子。
    每天都掙紮在溫飽線上,根本沒有多餘的精力想其他的。
    但現在,在碼頭做工,碼頭包吃,住的地方也是碼頭裏的空房子。
    好像,沒什麽需要愁的了。
    或許是以前經曆了太多,原身年紀輕輕的,思想卻異常成熟。
    或許正是這種迷茫的隨性,還有在碼頭這邊養出來一點肉漸漸長開了一點,讓原身,吸引到了一個人。
    方月!
    當然,方月並不是方家的小姐,隻是小姐身邊的一個侍女而已。
    小姐偶然替代主母,來碼頭查賬的時候,原身正坐在海邊的一個礁石上望著遠方。
    殘陽落日,餘暉金黃。
    金色的大海邊一個隨性的人,讓侍女,對原身提起了興趣。
    正是情竇初開的年紀,原身一直混跡在糙漢子中,平時根本接觸不到什麽女生。
    這一次,也因為,遠方一個姑娘的微笑,迷了眼。
    此後,每月的查賬,不管是主母還是小姐,方月總是會跟著來。
    而來的時候,總是偷偷找原身聊天。
    原身,也知道了方月的經曆。
    其實,沒什麽特殊的。
    方月小時候家裏不好,為了讓方月活下去,母親把方月賣給了方家。
    之後,方月一直跟在小姐身邊伺候。
    大戶人家就喜歡搞這些東西,從小培養的才讓人放心。
    也幸好,小姐心善,待方月如同姐妹,平時對方月也異常優待。
    而現在方月每次來,也是她求小姐。
    小姐對家裏人說以後她也會成為主母,現在就該學學掌家,讓方月也去學學查賬,以後好幫自己。
    方月這才能每個月和原身見麵。
    剛開始,兩個人隻是單純的見麵,後來,卻是會送一些小禮物。
    帶個糖葫蘆,送個用草折的兔子。
    如果一直這麽相處下去,可能,方月就是原身以後會迎娶的人。
    但是,蘇墨所能穿到的,一定是女頻劇情中的人物,發展怎麽可能這麽普通。
    方家,招來了妖物!
    一夜之間,方家死了三個人。
    一個侍女,兩個護衛。
    在晚上,一陣哢哢的咀嚼聲從一間偏僻的院落裏傳出來,眾人察覺到情況趕過去時,隻看到了被啃食的不成樣子的三具屍體。
    最後查了一下人,果然,這三個人都是自家。
    當然,方月還活得好好的。
    她是小姐的貼身婢女,平時都活動在安全的地方,就算遇到危險,也是最後死的人之一。
    但這夜過後,府中的人上下人心惶惶。
    這裏隻是一個小城,大部分的人,隻是聽說過妖物,但是連妖物什麽樣子都沒見過。
    而方老爺明顯知道一些,當即派人去請了斬妖司的人過來。
    這幾天的時間,全府戒嚴,24小時有護衛隊不斷巡邏。
    方府這般異常,自然在外麵傳開了。
    可是,外麵的人,隻知道方府死了人,是誰也沒有傳出來。
    這讓原身對方月的擔心,幾乎化成了實質。
    在經曆一天一夜的煎熬之後,原身還是決定,要自己去看一眼。
    於是,在晚上月黑風高之時,原身就這麽,爬著牆頭,溜進了方府的院落。
    溜進了之後,原身才感覺自己草率了。
    他連方月住在哪都不知道。
    隻能,小心的尋找著。
    至少,也要去看看死屍,知道不是方月,才會放心一點。
    但此刻的方府早已經戒嚴,巡邏隊發現一點動靜就會去查看。
    而原身,怎麽能躲得過他們的眼睛。
    所以,就在原身掀開蓋在死屍上的白布的時候,巡邏隊的人,直接把原身按住了。
    一瞬間,方府裏麵燈火通明。
    所有人,都把原身看成被妖魔附身的人,這次過來是因為方府戒嚴,吃不到新鮮的活人,就來這吃已經被殺死的死屍。
    所以,他們動起手,也絲毫不含糊。
    為了方月的清譽,原身,也一直沒有解釋什麽。
    這個年代,如果傳出去哪個女子在婚前與別人有染,嚴重的可是要被浸豬籠的。
    雖然他們清清白白,但是人多眼雜,難免會有瞎傳的。
    而這個時候,小姐帶著方月,也趕到了這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