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8章 豺狼反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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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淑華和林鈴兩個,從林奶奶手裏騙到股權轉讓書之後,美滋滋的離開老宅。
“媽,我就說這老太婆好騙吧,真是不費吹灰之力就到手了。”
“是啊,多虧了長青出的好主意,教我們說話行事。不然,還真忽悠不了這精明的老太婆。”
“你看她最後那不舍的模樣,打心眼裏還是偏心林宥謙那混蛋,虧我們還跪她那麽久,對她感恩戴德。”
吳淑華和林鈴兩母女,股份一到手就翻臉不認人,把林奶奶罵得一無是處。
“嗬,這老不死的,現在可是半點利用價值都沒有了。以前,若不是她攪事,嫌我這嫌我那的,當年我也不可能跟你爸離婚。以後,就算這老太婆死了,我看都不會來看她一眼。”
林鈴眼中的怨毒,比吳淑華更甚。
“媽,你說的對。那死老太婆重男輕女,處處偏袒林宥謙。小時候,我每次回來,都說我欺負她那寶貝大孫子。”
“哼,我就故意欺負怎麽了?那個臭小子那麽拽,我就是看他不順眼,討厭他。若沒有他,整個林家的家產,都是我們的。”
“剛才,若不是為了股份,我才不會管那糟老婆子,叫奶奶呢!”
兩個不積口德的惡婦,將林奶奶罵的體無完膚。然後屁顛屁顛地回京。
“行了,不說這老不死的了。咱們先趕緊回公司,召開董事會,以後這上林集團就是我們說了算。”
“以後,我要把林宥謙,還有他那不要臉的老媽,讓人討厭的狐狸精老婆,通通踩到腳底下,讓他們永世不得翻身。”
拿到林奶奶手裏這百分之10的股份,加上林政那百分之20的股份,林鈴和花長青手裏就有百分之30的股份,正好與林宥謙勢均力敵。
而花長青背地裏有收買了一些小股東,套取了百分之8的股份,成為了上林集團的最大持股人。
林家祖先積累的產業,創辦的上林集團,終是要改姓易主了。
當然,這還不夠,若就這麽侵吞上林集團,三房和二房那邊,肯定不會善罷甘休。
所以林鈴把林家那個秘密告訴了花長青,讓他想辦法把許三爺拉下馬,隻有這樣,才能穩坐上林集團董事長總裁的位置。
林政怎麽也想不到,他前一天剛把股份交出去,後一天女兒和女婿就召開董事會,把他從董事長的位置上踢下去。
花長青架著二郎腿,坐在總裁辦的老板椅上,用嘲諷的語氣,不屑地望著他。
“爸,你老了,該退休了。你放心,這上林集團在我手裏,絕對會比你管的更好。以後,你就安安心心在家享福,好好寵愛那寶貝小兒子吧!”
而林鈴也站在花長青背後,勸自己父親。
“爸,長青的能力你也看到,由我們年輕人來掌管集團更合適。以後,他是總裁,我是副總,公司的事情你就不用操心了。”
“小曄身體不好,你就安心陪著媽,照顧好弟弟就行了。”
“你們?你們兩個白眼狼,就是這麽對我的?”
林政氣的七竅冒煙,渾身血脈逆流,一口老血噴出來,直挺挺的昏死在地上。
送到醫院搶救後,說是腦溢血中風,老命是撿回來了,可半邊身子癱瘓,連獨立行走都困難。說話嘴巴都是歪的,吐詞不清,就跟個傻子似的。
這下可好,花長青可以名正言順地榮登上林集團董事長之位,連理由都是現成的。
林總重病,無法再勝任工作,所以由他這位持股最多的女婿,擔任董事長兼總裁職務。
花長青一上位,就將上林集團大刀闊斧的洗牌,所有工程項目,能挪動的資金,商務上的資源,全部用來補給花氏集團。
可謂是真正的,用林家血肉,喂花家豺狼。
原本,召開董事會,更換董事長總裁這樣大的人事變動,是要通知所有大股東的,林宥謙也應該知曉。
他們名義上發過通知,也打過電話給林宥謙。可林宥謙在執行任務,根本聯係不上,這可真是老天爺恩賜的機會,幫了他們好大一個忙。
所以,他們想盡一切辦法,瞞著林政癱瘓之事,把上林集團全部掏空,還搞了一堆的債務,做了上百億的假賬,埋了一堆的暗雷在公司財務中,隻等時機成熟,徹底將林宥謙和溫女士拉下馬。
恰好,那段時間溫女士孕晚期,一心一意待產,沒有管工作上的事。而戚栩每天呆在部隊,林宥謙交代她不許外出,便兩耳不聞窗外事,當了幾個月閑散人。
孰料,短短兩個多月時間,喪心病狂的林鈴和花長青,竟然做了這麽多的缺德之事。
就在小甜甜滿月宴的那一天,花長青以上林集團董事長的身份,召開商業發布會。
除了昭告其高貴的總裁身份外,重點是向媒體揭露了林氏家族和前任總裁的七宗罪。
“第一,上林集團前任總裁溫氏女性,在職期間,濫用職權,將股權收益,全部轉移至其兒子林宥謙名下,不給其他股東分紅,乃暗箱操作,中飽私囊的行為。”
“第二,上林集團前任總裁溫氏女性,在職期間,財務作假,上報假賬,偷稅偷稅十三億之多,乃違反犯罪行為。現我已把證據呈交國家財經、稅務部門和司法機關,相信國家會根據法律,給予溫某相應的製裁。”
“第三,上林集團大股東林宥謙,近五年內,多次從公司賬戶挪用巨額錢財,金額高達百億。且從未走財務采購報銷程序,卻統一記為捐贈開支。此乃侵犯所有上林集團持股者權益。且違反了財務法規定,衝銷了公司總收益,亦是偷稅漏稅的行為,望國家相關部門嚴查。”
“第四,上林集團前任總裁溫某,與我嶽父,也就是上林集團前任董事長林政,離婚前,利用職務之便,以陰暗的手段,勾結宋氏一族,轉移公司大量工程項目和商務資源,以超低價,賤賣優質潛力項目,給公司造成巨大損失。我公司將依法追究溫某和宋氏集團法律責任及經濟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