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9章 當庭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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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長青先是朝審判長和庭審員們一鞠躬、二鞠躬、三鞠躬……,
像拜菩薩一樣,每一尊都敬香之後,又假惺惺的朝著外頭的群眾和記者朋友們,連連招手鞠躬致謝。
搞得好像要飯的乞丐一樣。他已經謙虛卑微到了極點。
隨後,才慢悠悠的從桌子上,拿起十幾頁已經背的滾瓜爛熟的訴訟稿,跟朗誦課文一樣,抑揚頓挫的故作深情,賣弄那些華而不實的辭藻。
在他浪費幾十分鍾時間,說了一籮筐的廢話,和表述了一堆重複而累贅的訴告後,連審判長馬培都聽的不耐煩。
手上錘子敲得又重又響,以示不悅。
像這種大型案子,牽扯深廣,有時候開庭兩三天,都不一定能出結果,要都像他這樣顯擺磨嘰下去,大家都得跟著熬死累死。
“接下來,由被告方進行辯論。”
隻見戚栩從容不迫的站起來,向著主席台微微點頭,表示致敬。
然後,鎮定自若的開始發言。
“尊敬的審判長、各位庭審員同誌,你們好。我是上林集團前任總裁溫瀾的兒媳婦。部隊大校軍官林宥謙的妻子,戚栩。”
“由於溫瀾女士產後分娩不久,正在哺乳期。而我丈夫正在部隊執行軍事任務,也不方便出席。所以由我在此替他們力證清白。”
這是戚栩第一次把林宥謙的軍職和身份公開。
聽到大校兩個字之後,馬培院長心裏當場咯噔了一下,暗下緊張。
而花家人更是驚得臉色煞白。
他們知道林宥謙是個軍官。沒想到會有這麽高的職位。難怪這次部隊會派這麽多警衛員來給戚栩助陣。
而現場許多不懂的群眾們,都在暗地裏相互詢問。
“原來林大少爺是個軍官?你們知道大校是什麽職務嗎?很大的官嗎?我不太懂耶!”
“廢話,大校可是師級幹部,你說大不大?”
“哇塞,林大少爺真的好牛呀!”
……
那些原本罵林家人的群眾,瞬間就轉變態度,變成了崇拜。
百姓對於軍人的崇拜,是與生俱來的敬仰。
外麵呼叫聲一片,審判長敲了好幾錘子,要求他們肅靜,才安靜下來。
表明身份後,戚栩從容不迫的擺出事實依據,有條不紊地對花長青所列舉的不實控告,一一進行反駁。
“花長青先生,在我辯證之前,想請問你一個問題。你剛剛所列舉的所有控告,若不屬實,則屬於栽贓陷害、造謠生事、汙蔑他人清白、詆毀軍人名譽的違法行為,你可否願意承擔法律責任?”
“因為你的多條控告,都是懷疑行為,沒有事實依據。根據法律規定,懷疑並不能進行訴訟。若是僅僅因為懷疑,就能四處詆毀汙蔑別人,而不用承擔責任,那我也可以說你是殺人犯,你覺得呢?”
花長青被懟得啞口無言。
而且戚栩在法庭上當場逼他,隻能應承。
“戚栩小姐,我剛才所述,本身就是事實。若你能拿出證據,證明我所言不實,我願意承擔法律責任。”
戚栩輕蔑一笑,鋒利的眼神從他身上刀過去,刺得花長青感覺後背發涼。
“既如此,那我便把證據,擺出來給大家看看,到底孰是孰非。審判長和群眾的眼睛都是雪亮的,他們不會顛倒黑白,栽贓陷害。”
“首先,第一條。你說溫女士在職期間,濫用職權,將其他股東分紅收益,全部轉移到我丈夫名下。我們承認,確實有此行為。”
“但是,你說的其他股東,隻有兩人。就是我丈夫的奶奶陳小花女士,和他的親生父親,林政先生。這二位,乃我先生的至親家屬。將祖母和父親的錢,轉到孫子兒子名下,怎麽了?犯法嗎?”
“就算要追究責任,也應該是我丈夫的奶奶和父親,親自訴訟,輪不著外人指手畫腳。而你,隻說溫女士轉移其他股東分紅收益,卻不說明其他股東到底是誰,就是想混淆視聽,倡導輿論,讓溫女士被網曝群轟。”
“至於我所言,到底是真是假,可以請財務公證部門,對我丈夫名下的分紅款項進行核查。另外,若有其他股東,認為自己的分紅被侵吞,或者收益沒有落實到位的,可以拿出證據提出來,我願意百倍補償。”
緊接著,戚栩把一堆整理好的資料呈上去。
“這是我適才所言的全部證據材料,請法官和公證人員核實。”
戚栩的第一槍就打的很響亮,有理有據,條理分明。
就連群眾都聽不下去了。原來是這樣!一家人的錢都給兒子孫子,怎麽了?沒毛病啊!轉來轉去還要收取手續費,多麻煩。
花家這也能拿出來訴訟,真搞笑。好像這錢是他們的一樣。
花長青確實是這樣妄想的。
他黑著臉咬牙辯駁。“戚栩女士。你可知道,現在陳小花和林政的股份在我手上,所以你們侵占的股權收益,是我的。”
“嗬,笑話!”戚栩冷笑一聲,一字一句的告訴他。
“花長青先生,你是什麽時候擁有這份股權的?麻煩你回去好好查看查看日期再說話好嗎?”
“怕是不足一個月吧?請問,這一個月之內,上林集團有往我丈夫的卡裏打過一分錢嗎?”
“還是說,你天真的以為,在股份轉讓前,那些收益也是你的?若是你不懂法的話,可以讓法官大人告知你。”
“就算要求還錢,也是陳小花女士和林政先生本人來找我要,與你無關。法官大人,請您裁斷!”
顯而易見,這事是花長青無理取鬧。馬培當場敲錘。
“戚栩女士所言屬實,證據確鑿。陳小花女士和林政先生的股權收益分配,與花長青先生無關。此事,勿需再辯。下一項!”
緊接著,戚栩又從容鎮定地將另一堆資料拿出來,進行辯述。
“花長青先生,控告溫瀾女士擔任上林集團總裁期間,存在財務作假,偷稅漏稅三十多億。說我丈夫挪用公司百億資金,未走財務采購報銷程序,用捐贈的由頭,欺騙股東,侵奪他人收益等行為。具不屬實,我方通通不認。”
“具體的事實真相,咱們用證據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