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2章 冤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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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穀縣有個姓朱的漢子,年輕時做事輕浮,就愛跟人開玩笑。他老婆死了以後,打算再娶一個,就出門去找媒婆。路上碰到媒婆鄰居家的媳婦,長得那叫一個漂亮,朱生就跟媒婆逗樂子:“剛才瞧見你家隔壁大嫂,年輕又俊俏,你要是能撮合我把她娶回家,那可太妙了。”媒婆也開玩笑說:“你要是把她男人殺了,我就幫你促成這門親事。”朱生哈哈一笑:“行啊!”
過了一個多月,鄰居出門要債,結果死在了野外。縣令把周邊鄰居都抓來審問,一頓嚴刑拷打想找出真凶,可死活沒線索。隻有媒婆想起之前朱生開的玩笑話,跟縣令一說,縣令立馬懷疑上朱生了。把朱生抓來後,他咋解釋都沒用。縣令又覺得朱生和那寡婦可能有私情,對寡婦用了各種酷刑,那婦人實在熬不住,隻能含冤認罪。
再審問朱生的時候,他說:“她一個弱女子,哪經得起這麽折騰,之前說的肯定都是被逼的假話。現在她不光要冤死,還要擔個不守貞潔的罪名,就算鬼神不知道,我也不忍心啊!我說實話吧,想殺她男人再娶她,都是我一人幹的,她真的啥都不知道。”縣令問:“有啥證據?”朱生說:“血衣就是證據。”派人去朱生家搜了個遍,啥都沒找到。又對朱生嚴刑拷打,朱生兩次昏死過去又醒過來。
朱生沒辦法,隻好說:“其實是我娘不忍心拿出證據讓我死,讓我自己去取吧。”於是官府押著他回家,朱生對母親說:“把血衣給我,我會死;不給我,我也活不成。反正都是死,早死晚死都一樣。”母親哭著走進裏屋,一會兒就拿出血衣給了他。
縣令覺得證據確鑿,判了朱生斬首。案件經過多次複審,朱生始終沒翻供。過了一年多,眼看處決的日子就要到了。有一天,縣令正在審囚犯,突然有個人直接衝上公堂,瞪著眼大罵:“你這麽昏庸糊塗,怎麽配治理百姓!”幾十個衙役上去想抓人,那人胳膊一揮,衙役們全都倒在地上起不來了。
縣令嚇得夠嗆,剛想溜,那人又吼道:“我是關帝爺座前的周將軍!你這昏官敢挪一步,立馬取你狗命!”縣令嚇得直打哆嗦,乖乖站在原地不敢動。周將軍接著說:“殺人的是宮標,跟朱生有啥關係?”說完就倒在地上,隻剩一口氣。過了一會兒醒過來,臉色白得跟紙一樣。一問這人身份,居然就是宮標本尊。把宮標抓起來一頓審問,他最後全招了。原來宮標平時就不幹好事,聽說鄰居討債回來,想著肯定帶了不少錢,就殺人劫財,結果翻了個空。後來聽說朱生替他頂罪,心裏暗自高興。但他當天“衝公堂”的事,自己完全不記得,就跟被神靈附了身似的。
縣令問朱生那血衣到底哪兒來的,朱生也懵圈。把朱生他娘傳來一問,才知道血衣是老太太割自己胳膊染紅的,掀開衣服看她左臂,刀傷疤痕還沒好呢。縣令聽了也驚得不行。後來縣令因為這事被彈劾丟了官,罰了銀子留在當地,最後死在了這兒。一年多後,鄰居的老娘想讓兒媳改嫁,那婦人念著朱生替她頂罪的恩情,幹脆嫁給了朱生。
蒲鬆齡說:“當官的首要任務就是審案子,積德還是缺德,全在這事兒上,可不能馬虎。急躁殘暴肯定違背天理;拖拖拉拉、混日子也能害死人命。老百姓一打官司,能讓好幾個農夫耽誤種地;一樁案子拖下去,能讓十戶人家破產:這可不是小事!我常說當官的不隨便接沒影兒的官司,就是大德行。再說了,不是啥大事兒別扣著人不放;沒疑點就別磨磨唧唧。就算遇到村裏的倔老頭、好吵架的主兒,為了鵝鴨這點小事鬧起來,官府一句話就能擺平,不用把一堆人傳來傳去,就叫當事人來,當堂打幾板子,事兒就了了。這才是明辨是非的好官啊!”
現在的官老爺審案子,傳票發出去就跟忘了這事兒似的。底下跑腿的差役要是沒撈夠好處,就拖著不讓傳票上的人見官;搞刑訊的胥吏要是沒收足銀子,連開審的牌子都不肯掛。他們欺上瞞下、磨磨蹭蹭,動不動就拖個一年半載,老百姓還沒見到官老爺的麵,就先被折騰得皮開肉綻了!可那些當官的倒好,天天躺在家裏裝沒事人,壓根不管老百姓的死活。他們哪知道,多少含冤的百姓在水深火熱裏熬著,伸長脖子盼著有人來救命啊!
當然,那些奸猾之徒抗罪受罰是活該,但無辜被牽連的良民可經不起折騰啊!再說了,被連累的人裏,老實人比壞蛋多得多,而且老實人受的罪比壞蛋更重十倍!為啥?就因為良民老實好欺負,衙役們打罵勒索專挑軟柿子捏。老百姓一旦卷進官司,就跟掉進了沸水烈火裏,早一天結案就能少遭一天罪。可有些官老爺倒好,坐在公堂上跟個木頭人似的,好像生怕底下人撈不夠錢,故意拖著不辦事!這種官雖說不直接動刑殺人,但論起罪過,跟那些酷吏沒啥兩樣。
還有更氣人的,一份訴狀裏真正該審的就兩三個主犯,剩下的全是無辜被牽連的。有的是被人翻舊賬報複,有的是因為家裏有點錢被栽贓。打官司的人借著辦案子公報私仇,隨便在狀子末尾加個名字,就跟附骨疽似的甩不掉。這些無辜的人在衙門裏遭的罪,全是實實在在的皮肉之苦啊!別人跪他們也得跪,跟一群烏鴉似的擠在公堂;別人被帶走他們也被拖走,跟拴著的猴子似的。可到頭來官老爺根本不會審他們,胥吏也懶得問他們,純屬白遭罪——不光得傾家蕩產填滿衙役的腰包,甚至被逼得賣兒賣妻,就為了讓那些小人發泄私憤!
真心希望當官的接手案子時,多少用點心:該趕走的馬上趕走,不該牽連的立刻刪掉。不過是動筆劃拉兩下、抬手揮一揮的事兒,就能保全多少百姓的身家性命,護住多少人間煙火氣。要是當政的連這點都想不到,難道非得等動刑死人了才算殺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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