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事情還沒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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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肖秉義不假思索的說:
    “這有什麽難得?劉局發句話。龍科長鳴鑼收兵,不就行了嗎?”
    “你是想說,劉局決定查你是錯誤的,是不是啊?”朱大明反問。
    肖秉義也沒招了,茫然的問:
    “那咋辦呢?要不,幹脆在這兒休養幾天。”
    “如果每天有魚有肉有酒,咱沒意見。”
    朱大明踢他一腳:“你想得美,俺用你家鄉的話說。”
    “你嘎聰明,編個好聽的故事,應該不難吧?”
    “最後寫一個沒有及時報告的檢查。俺再跟劉局敲敲邊鼓。”
    “你要忌諱樊正,俺讓他馬上跟俺回去。”
    “你單獨跟龍科長講故事,越動聽越好。”
    “同時將檢討書交給他,讓人家過關。”
    肖秉義答應,立即寫檢討書。
    再審訊時,果然就龍科長一人,加記錄人員。
    肖秉義告訴龍科長,他發現朱局長老傷複發,遍訪名醫,搞到偏方。
    人家怕山中有土匪,隻好親自去采草藥。
    朱局長若知道屬下給他找草藥,不會同意,故而沒匯報。
    不期遇上沈富中帶了幾十人。咱因沒帶武器,無法拚命。
    再說,新中國還需要建設,不能就這樣犧牲了吧?便跟敵人鬥智鬥勇。
    要鬥智鬥勇,跟人家態度不好,不行吧?這就是原因。
    最後懇切道:“通過朱局長教育,我知道錯了。應該及時報告,下次一定改。”
    龍科長也不是凡人,朱大明來一趟,肖秉義馬上主動交代。
    他先是意外,接著估計朱大明肯定麵授機宜。最後笑笑說:
    “你今天態度還可以,檢討嘛,我替你轉交。”
    “可能還要在裏麵蹲兩天,拜拜!”
    肖秉義等了兩天,終於等到龍科長來監獄。趕緊收拾行李。
    看押戰士來開門,見他拎著行李,喝道:
    “放下,提審。”
    肖秉義聽罷想笑:“提審?誰提審呀?”
    看押戰士:“市公安局龍科長,快走。”
    肖秉義又想笑,一貫嚴肅的龍科長,也會開玩笑。
    他哼著二胡曲,揮舞著手打著拍子,進了審訊室。
    雙手立刻被銬上,再看龍科長,一副嚴肅麵孔。
    他疑惑得問:“龍科長,你來不是釋放我?又出什麽事了?”
    龍科長看著窗外,然後瞄他一眼:
    “事情還沒完呢。你真會來事,生意好得很呐。看看吧。”
    肖秉義接過一看,呆那兒。又是一封檢舉信。
    南京市公安局領導,您好!
    我叫鄭爽,是保密局上尉,代號“燕子”。
    我思來想去,準備響應政府號召,暗中自首。
    為表示誠意,自首前,我先檢舉保密局大特務肖秉義。
    現將檢舉事實列舉如下:
    一、他在警校期間,秘密加入保密局,授少尉銜。
    所謂不肯加入保密局,扣發畢業證,都是保密局有意為之。
    他畢業證早在褚鷹手中。目的是取得新政府信任,長期潛伏。
    二、他以撿垃圾為名,暗中與保密局特務於得水聯係。
    目的是尋找共黨餘孽邱姓兒子。後跟邱姓兒子處出感情,瞞報。
    因他欺騙組織,被處罰。這就是東區拷問他之原因。
    三、所謂破獲日諜案,全是褚鷹一手安排的。
    目的是塑造他“神探”形象,騙取大家信任。事實證明,褚鷹達到目的了。
    四、破獲東區陳署長被殺案,是組織為他取得市局領導信任,特意安排之。
    五、褚鷹上山前,準備帶他上山。
    後考慮他有專業,容易騙取你們的信任。又命他潛伏。
    他按照褚鷹意思,以身體有恙為由,光明正大躲過了警局起義血案。
    六、褚鷹在即將投降之際,被他滅口。
    他稱教室內有人打死了褚鷹,是轉移大家視線。
    七、褚鷹伏法的當天中午,他和褚鷹見麵,是我將紙條悄悄塞他口袋的。
    八、為回橫南鎮潛伏,導演了保密局特務,要殺他全家之假象。
    為他這一計劃,我們還賠了幾條人命。他一家至今毫發無損就是證明。
    九、他回橫南鎮,是奉命指揮古鎮潛伏特務破壞工作。
    聽說他破獲了不少案件,都是他為自保,自作主張。
    包括暴露我,又暗中通知我撤離。
    組織對他很不滿意,才會有劫持事件。我參與了劫持。
    十、橫南鎮書記等五人被害,是他逼我們幹的。
    十一、他出身特務世家,父親肖有財,是保密局少將莫昆,早期安排的潛伏特務。
    十二、我也是最近知道的。莫昆在台灣,還經常跟他聯絡。
    我身邊人都懷疑,他父親,就是潛伏南京地區的總瓢把子。
    肖秉義看後笑笑,問:“十幾條罪狀,條條都能證明本人是潛伏特務。”
    “還捎上了我父親,可見舉報人是想滅門啊。”
    “我法道也太大了吧?好像我家是橫南鎮潛伏特務總司令部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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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再加一條,我媽是南京地區潛伏特務總瓢把子秘書。”
    龍科長嚴肅的說:“你一條都不認可,是吧?你可以解釋。”
    “我懶得解釋。不過其中一條我確有疑惑。”肖秉義慵懶道。
    龍科長來了興趣:“哪一條?”
    肖秉義回憶道:“5月17日上午操場集訓會上,朱局長宣布我管製解除。”
    “回到宿舍,發現褲兜有紙條,通知我中午去某某餐館跟褚鷹會麵。”
    “我被分局接回,一車到院內。換上警服,直接去了操場。紙條哪來的?”
    “鄭爽可能就是橫南鎮鄭老板,他能進分局塞我紙條嗎?”
    龍科長分析:“塞紙條之人,可能在分局。”
    “你回憶一下,那天有哪些人跟你接觸過?”
    肖秉義皺眉想了一下說:“訓練時,跑步都有距離,塞紙條不方便。”
    “隻有列隊聽朱局長講話時,才有可能。”
    龍科長提醒:“你再回憶一下,站你周圍是那些人?”
    肖秉義回憶:“我右手是耿畢崇,左手是潘興。”
    “身後好像是辦公室的人,當時沒在意。”
    “紙條在褲兜哪邊?”龍科長興趣濃厚的問。
    肖秉義答道:“右邊褲兜。”
    “那隻有耿畢崇有可能。”龍科長判斷道。
    “不可能是他。如是他,會直接跟我說。”肖秉義搖頭道。
    龍科長點頭:“紙條是在操場列隊時塞給你的。”
    “查一下辦公室哪幾人,站你身後就行了。”
    肖秉義點頭道:“我也這樣想。你還要我逐條解釋嗎?”
    “你解釋的越清楚越好。不就十二條嗎?”
    “逐條說明一下更好,好快些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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