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確認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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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二決定從羅卉的身上開始入手。
    一方麵是因為在問話的時候羅卉幾次搶答,有幫助梁婧柔圓謊的可能;另一方麵是因為她看起來和梁婧柔的關係十分的要好。
    如果說,四人當中誰最有可能協助梁婧柔轉移屍體,那麽羅卉首當其衝。
    之前了解過,羅卉在一家廣告公司擔任創意策劃。
    於是,林二和吳雙兩人就從她的同事作為切入點,側麵去了解羅卉。
    果然,一下午的排查還是有收獲的。
    從羅卉的同事那裏得知,羅卉的母親在一個多月之前因為腦梗死請了一個多星期的假。
    並且從同事的口中得知,羅卉其實和她的表哥孟超關係並不好。
    具體的原因他們也不是很清楚,好像是跟三年前的養殖場繼承案有關。
    順著這條線,他們去了孟超和羅卉所在的村子,從他們的親屬中得知,羅卉小時候確實和孟超的感情特別要好。
    但是自從三年前的養殖場繼承案之後,兩家的關係就變淡了!
    羅卉的母親和和孟超的母親是親姐妹。
    養殖場一直都是由羅卉的母親負責打理和經營。
    但是外婆去世之後,根據遺囑卻是由孟超的母親全部繼承了養殖場。
    羅卉的母親懷疑遺囑是假的,一氣之下就自己的姐姐告上了法庭。
    最終,法院的判決是遺囑真實有效,孟超的母親繼承了外婆的養殖場。
    而羅卉的母親也因此突發腦梗,住進了醫院。
    在那之後,羅卉便扛起了這個家的一切。
    更氣人的是,孟超繼承了養殖場之後,一毛不拔。
    在羅卉的母親生病住院期間,沒有看望過一次也沒有出過一分錢。
    調查到這裏,吳雙已經瞪大了眼睛。
    因為,羅卉撒謊了!
    她說自己和表哥孟超的關係一直都不錯!
    “看來這個羅卉還真是有點問題!”
    這個時候吳雙不得不佩服林二的敏銳。
    林二卻沒有急著下結論。
    接著兩人又根據親屬提供的線索來到了市人民醫院調查羅卉的母親生病住院時記錄。
    羅卉的母親因為腦梗在醫院住了近三年的時間,特別是近半年,都在icu,花費的醫療費金額特別巨大。
    而他們了解的是,羅卉隻是廣告公司的員工,月工資隻有不到五千塊,她是怎麽支付這筆昂貴的醫療費用的。
    於是,吳雙又動用了特權,調查了羅卉的銀行流水。
    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
    原來這三年來,羅卉的賬戶裏每個月都會收到一筆錢。
    而這筆錢,是梁婧柔打的。
    也就是說,梁婧柔三年來一直都在資助羅卉。
    看到這個情況,吳雙更是驚訝得目瞪口呆,同時對梁婧柔的印象大大滴提升。
    能在別人困難的時候,拉人家一把的人,就已經讓人尊敬了。
    而像梁婧柔這樣,連續三年從未間斷地資助生活困難的羅卉,這已經算得上是菩薩了。
    吳雙都有點心軟了。
    “她真的是會是殺人凶手嗎?”
    說實話,林二查到這裏的時候也開始有點糾結了。
    她是一個好人!
    還要查下去嗎?
    可是,命案必破!
    如果真凶不能伏法,那就意味著會有另一個無辜的人成為替罪羔羊。
    林二不由地想到了自己的經曆。
    他不就是那個替罪的羔羊嗎?
    難道,就因為梁婧柔心慈麵善就抹去了她犯下了罪惡了嗎?
    就要讓另一個人承擔她所犯下的罪惡嗎?
    “我也希望她不是!”
    林二閉上了眼睛,深吸了一口氣,然後緩緩地吐出。
    吳雙將羅卉母親在醫院的病曆以及羅卉的銀行流水用手機文檔識別,然後上傳到了電子卷宗上。
    這些證據隻能證明羅卉極有可能因為梁婧柔的請求參與了孟超的屍體轉移。
    但是他依然沒有破解孟超的屍體究竟是怎麽被轉移的。
    第一凶案現場是在孟超的家中,可是屍體卻出現在了4公裏之外的鏡湖公園的湖裏。
    除了死者自己開車去了鏡湖之外,沒有人離開過死者家,也沒有人去過鏡湖。
    難不成,死者死了之後自己開車去了鏡湖,然後一頭栽下去?
    這怎麽可能!
    這個時候,林二的腦中靈光一閃。
    等等!
    他急忙從隨身攜帶的卷宗當中翻出了各種資料。
    從卷宗的資料上顯示,從昨天13點12分羅卉和範弘勝步行進入孟超家中開始,這個家裏就一直都有除了梁婧柔和孟超之外的第三者存在。
    而他“親眼”看到的凶手的畫麵中,就隻有孟超和梁婧柔,現場並沒有第三個人存在。
    孟超施暴打了梁婧柔,不小心滑倒,撞到了腦袋,意識模糊。
    梁婧柔趁這個機會用抱枕將孟超悶死!
    孟超是在進餐5個小時後死亡……
    顧青曼說,死亡時間不確定!但,死者是在進餐後5個小時左右死亡的,這是可以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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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進餐後5個小時!
    梁婧柔說過,“早上吃飯的時候,我記得在放央視的天氣預報。中午十二點左右吃的午飯!”
    如果是中午十二點左右吃的午飯,那麽死者的死亡時間就是下午5點左右,也就是離開家之後。
    但是林二很清楚,他是在家裏被害的。
    如果真是在家裏被害的,那麽當時家裏除了梁婧柔之外,至少還有兩個人:羅卉和範弘勝。
    那麽那個時候,他們兩個在哪?
    根據口供,他們在死者的家中一直待到了晚上八點半接到了派出所的電話才離開的。
    監控也可以證實這一點!
    總不可能,梁婧柔在悶殺孟超的時候,他們特意地躲到了後院賞花去了吧?
    這不太可能!
    他們也不可能眼睜睜地看著梁婧柔用抱枕悶死孟超而無動於衷。
    那麽,就隻有另一種可能了!
    梁婧柔在撒謊!
    孟超根本就沒有吃午飯!
    因為,那個時候,孟超已經死了!
    十二點左右,距離孟超吃早餐過去了5個小時左右,兩人因為某些事情發生了爭執。
    孟超出手打了梁婧柔。
    然後摔倒。
    梁婧柔趁機殺了孟超!
    這個時候,孟超的家中就隻有他們兩個人!
    完全符合林二所“看到”的情況。
    想到這裏的時候,林二像是窺破了梁婧柔的秘密一樣,有點興奮。
    “應該就是這樣了!”
    林二心中越發篤定地說道。
    “死者孟超的真正死亡時間,不是17點到19點,而是中午十二點!”
    梁婧柔說了假話,她企圖用中午吃過午飯來誤導警方對死者的死亡時間進行誤判!
    那麽,接下來,隻要能搞清楚兩個問題就真相大白了!
    1.她是怎麽讓屍體的狀況維持不變,讓法醫無法準確判斷出死亡時間?
    2.她是怎麽做到人不離開住宅,卻能讓死者的屍體出現在離家四公裏以外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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