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 想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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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意思是說,我們吃了人,下輩子會變成畜生麽?”掌櫃道。
“不然呢。”公孫日月道。
掌櫃突然笑了,神色從容平靜:“也好。做人,也沒什麽好的。”
公孫日月奇道:“怎麽不好?可以觀花賞月,可以品嚐美食,可以結交知己好友,可以修煉,獲取神仙機緣。”
掌櫃搖頭冷笑:“你們做仙的應該也分三六九等。而你,肯定不是處於最低等。或許,你連人都沒做過。”
公孫日月攤攤手:“我確實沒做過。不過人仙神本質上並沒什麽不同,都是兩隻眼睛,一個鼻子。也會受傷、生病,隻不過仙神有些法術傍身,扛死罷了。”
“既沒做過人,有什麽資格說做人好呢。你與說出‘何不食肉糜’的晉惠帝一樣可笑。”掌櫃道,語氣中有些悵涼。
“雖然我確實沒做過人,但是我見過許多由人道轉畜生道的,可沒有不後悔的。”公孫日月道。
掌櫃的目光有些麻木:“那些被吃的人,來世又會成為什麽呢?”
“看他們的報果因緣囉。”公孫日月無所謂地道。
掌櫃苦笑:“你應該還沒遇見自己喜歡的人,心裏也沒有牽掛的人,所以才能如此灑脫、了無掛礙。”
她的思緒似乎飄到了很遠,神情哀傷:“我曾經有個可愛的女兒,可我一不小心,把她弄丟了。找到時,她已經在別人的鍋裏了。”她有些木木地望向公孫日月,“你說,來世,不管我變成什麽,她變成什麽,還能相遇嗎?”
公孫日月指向天空,那裏星辰隱約,淡淡地道:“看見那些星星了嗎?它們九星連珠都比兩人來世相逢的機會大些。這世間大多數人都是有今生沒來世,可別想著這輩子做了孽,下輩子才來贖罪。”
掌櫃抬頭看了天,眼睛有了濕意:“如此,甚好。”說完閉上眼睛,“殺了我吧。”
公孫日月可沒有什麽菩薩心腸,見對方願意赴死,麻利地動了手。
等亂魄最後一抹血色隱去,劍身顯得愈發奪目,刃如霜雪,寒光逼人。
……
……
早在公孫日月腳踹客棧夥計胸口時,小吳誌城便陷入了迷糊。
等他醒來,發現自己坐在地上,背靠著凹凸不平石壁,很是硌人。
自己是死是活?
這裏又是何處?
所有疑問都不及軀體帶來的不適感。
真是口渴啊。
也饑腸轆轆。
肌膚像繃得死緊的紙貼在身上,疼痛尖銳。
過了一會兒,他的眼睛適應了黑暗,漸漸能看清,他在一個洞裏。
洞口離他很遠,隱見天光。
他的周圍,有些微光在飛動,應該是螢火蟲。
突然,他的目光頓住了。
他依稀看到了一個動物的輪廓,不知是狗是狼,還是其他什麽東西。
小吳誌城也不怕,心境一如先前那般慘然卻平靜,啞聲道:“你就算吃了我,也填不飽肚子的。”
那動物聽見人聲,站了起來,緩緩朝小吳誌城逼近,低吼著露出了它的獠牙,猛撲上來。
吳誌城本能地往側邊一躲。
許是動物砸到了石壁上,發出一聲悶響,隨後是一陣嗚咽。
吳誌城匍匐在地上,艱難往洞口爬。
動物嘶吼著還要進攻,再次躍起撲來。
慌亂之中,吳誌城手裏觸碰到一塊石頭。
後背微風拂起,那凶殘的動物已撲至身後,吳誌城忍著肌膚撕裂般的疼痛,回身死命一砸。
或是冥冥之中,他命不該絕,他手中的石頭,恰好砸到那畜生的的頭顱骨上。
啪。
似有骨頭碎裂的聲音響起。
那動物轟然倒在他身上。隨後,溫熱的液體浸濕了他的衣衫。
小吳誌城摸索著,揚起石頭又補了兩下子。
他舔了舔嘴唇。
喉嚨裏像著了火,唾液怎麽也生不出來,吞咽一下,喉嚨像沒滑石粉的氣球黏在一起,難受極了。
他的手,觸摸到了還留有餘熱的粘膩液體,喉嚨滾動。
他終是湊到那動物顱骨缺口處,咕嚕嚕喝了幾口血。
腥臭撲鼻。
沒那麽渴沒那麽餓了,整個胃開始抽搐,連連幹嘔不絕。
分不清白天和黑夜。
遠處洞口的亮光,好像永遠都一個樣,沒有變得更暗,也沒有變得更亮。時間似乎停止了。
吳誌城朝著洞口爬,可是爬了許久,洞口一直在遠方,並沒有變得更近。
他終是靠著那動物的血肉活了幾天。
也是奇怪,時間應該過去許久,但是直到吳誌城將最後一塊肉塞進嘴裏,這動物屍體都沒有絲毫腐敗的跡象。
最後,再次餓得頭暈眼花的吳誌城靠在牆壁上,有些苦澀地回想在洞裏的這些日子。
他其實不明白自己多活這點時間會有什麽意義。
但他就是這樣做了。
他甚至不想承認,其實他還想活。
意識將近迷糊的時候,這種想活的欲望更加強烈。
他覺得自己出現了幻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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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覺中,有仙人降臨,將他抱了起來。
仙人的懷裏真是溫暖。
他忍不住往仙人身上靠。
隱約中,似乎聽見那仙人的說話聲:“你若存了死意,誰都幫不了你。現在既然想活,以後便活出個人樣來吧。”
……
……
吳誌城再次醒來,發現自己躺在幹淨的床上,蓋著溫軟的被子。
屋子不是很大,可是擺設講究,潔淨無塵,房頂還掛著許多布袋,散發著藥香。
“醒了?”突然一道聲音響起。
吳誌城被嚇得一陣心悸,循聲望去。
公孫日月就大大咧咧坐在不遠處的椅子上,搭著二郎腿,手裏拿著一隻酒壺,時不時往嘴裏斟上一口。
“是公子救了我?”小吳誌城啞著聲音問。
公孫日月笑著露出一口白牙,又吧唧一下嘴:“我隻救了你一半,剩下一半是你救得你自己。”
吳誌城沒聽明白。
公孫日月也懶得跟一個小孩解釋。
這時候,從外頭走進一個年輕女子,弱柳扶風,腰間掛滿香囊。
“尋雙,這孩子便交給你了。”公孫日月道。
女子眉毛輕挑:“隻要銀錢給夠,我保證還你一個全須全尾的人。”
“不會留疤吧?”公孫日月問。
女子微惱:“你就算信不過我的醫術,也該信得過何羅狗吧。隻是被尋常火種燒傷,他吃過何羅狗的血肉,不出半個月,肯定能長出新皮來。”
公孫日月站起,從腰間摸出一個沉甸甸的袋子,扔在桌上。
“你什麽時候來接人?”女子問。
公孫日月撓撓頭:“我還沒遇見我心愛的女孩,怎麽能帶著孩子呢。你把他治好後,給他找戶好人家先養著。需要多少錢,全記我賬上。”
他就這麽走了。
……
……
吳誌城再見公孫日月,是八年後。
小吳誌城已經長成一個小夥子了。
而公孫日月還是以前那副樣子,依舊俊美奪目。
隻是,神情狀態跟以往大不相同。
他的眉宇間有了愁緒。
“誌城小子,想跟我學本事嗎?”公孫日月摸了摸小夥子的頭。
“想。”吳誌城道。
這些年,吳誌城心裏總有一個高大的身影。
他知道,自己這幾年吃的、穿的,全是這個長相俊美的人出的錢。
是這個人在養著他。
以後,無論這個人說什麽,他都會照辦的。
沒想到,這本事一學便是十年。
這十年,他們吃在一起,住在一起。他們親勝親人師徒。
吳誌城慢慢長大成人,公孫日月依舊是從前樣子。
某一天,公孫日月躺在樹上喝酒,略有醉色,說道:“誌城小子,你想成仙嗎?”
吳誌城連忙點頭。
他也想像公孫日月一樣,不會那麽快老去,那樣,他就能呆在他身邊更久一些了。
修煉的苦,他不怕的。
“我喜歡上了一個金光閃閃的女子。十年過去了,我還是不能忘記她。”公孫日月灌了一口酒,衣領都沾濕了。
吳誌城:……又不是太陽或金子,人怎麽能金光閃閃了?
“那就去找她。”吳誌城道。
“我隻有成神了才能見到她。誌城,我要走了。”公孫日月道,“有句話,你要記住。不要太相信神明,這世間、這天道生你一場,絕不是隻給神明當螻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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