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5章 最好的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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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箭少女的初次完整亮相,給所有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粉絲們默默的看著鏡頭下的九個人,任由眼淚流下來。
    心情在這一刻無比複雜。
    “她們還在…”
    所有人都知道,那兩個人已經單方麵宣布了退團。
    可是,唯有她們,依舊願意保留那兩個空出來的位置。
    孟美岐和吳宣儀的粉絲心情十分複雜。
    之前的謾罵和嘲諷,猶如一把刀一樣,插在了此時的心上。
    這種場景的出現是她們做夢都沒想到的。
    原本作為唯粉,很多人就隻喜歡個別成員。
    相互之間也會因為人氣而不斷進行攀比。
    甚至還會因為誰的表現不好去攻擊她們。
    但是哪怕這樣,當看到火箭少女其他成員依舊保留了那兩個位置的時候。
    在這一刻。
    孟美岐和吳宣儀的粉絲的心情是最複雜的。
    想要說點什麽,卻始終沒辦法說出口。
    複雜的情緒卡在心裏,一種無以言說的情緒在蔓延。
    “都他媽怪樂華!!”
    ……
    “為什麽要空出兩個位置?因為我們是11人團呀,她們因為特殊原因,而無法參加這一期節目,但是,作為隊長,作為一起成團的姐妹,我們永遠是11人!”
    “我們會等著她們回歸的。相信大家也希望看到完整的火箭少女101!”
    蘇雪蓉在奔跑吧節目上的發言,成為了當晚奔跑吧最亮眼的瞬間。
    這一期節目屬於音樂特輯,也算是音樂嘉年華。
    火箭少女的每個人都沒有忘記孟美岐和吳宣儀,甚至哪怕兩個人不在,在節目中也毫不避諱的提起兩個人,而且被問道在節目中的一些趣事的時候,也是大方的分享。
    楊超越和舒暮雲這兩個顯眼包的表現則是讓很多人記住了她們。
    因為她倆完全屬於遊戲黑洞。
    猜歌名環節一直拖後腿。逗的嘉賓和觀看節目的觀眾笑個不停。
    最後的舞台上,火箭少女集體演唱了創造101的主題曲以及燃燒我的卡路裏。
    收視率也在這一刻達到了當晚最高。
    很多人夢回創造101的總決賽。
    在屏幕前跟著楊超越一起喊著燃燒我的卡路裏!
    最好的隊長
    奔跑吧火箭少女101
    完整的11人
    等她們回來
    四個熱搜交替登頂,充分說明了火箭少女依舊頂流。
    哪怕最近糾紛不斷,各方麵也都在關注樂華和騰訊之間的矛盾。
    但是火箭少女101用行動打破了所有人的質疑。
    火箭少女101不會分裂,她們隻是短暫離開,11人的才是她們的完整版!
    “真的!看哭了!雪蓉是最好的隊長!”
    “為什麽會空出來兩個位置,因為11人才是完整版啊!守護最好的雪寶!”
    “我道歉,我是孟美岐粉絲,之前因為兩個人離隊,而罵過其他成員,對不起,謝謝你們還在等她們。”
    “這一期節目,看的我又哭又笑的,沒能看到完整的11人是最大的遺憾,但是開心的是,她們沒有拋棄她們倆個,就像雪蓉寶說的那樣,火箭少女是11人成團,那麽也將會一直都是11人,雖然短暫離開,但是終雖有回歸那一天的!”
    “狗比樂華你看到了麽?讓她們回來吧!別逼我罵你!”
    粉絲的情緒不會撒謊,蘇雪蓉用行動證明了她們的團結。
    所有人還都記得,成團夜當晚她說過要帶著她們在娛樂圈橫衝直撞。
    她們明明可以選擇默不作聲,卻還是用行動證明了對姐妹的支持和理解。
    粉絲哭慘了。
    隨後,樂華又一次被罵上了熱搜。
    樂華:不是?剛才不都和好了麽?又罵我?
    粉絲:你該死啊!!
    樂華也很無奈啊,她們也沒想到火箭少女的其他人會整出這麽一出姐妹情深的戲碼。
    偏偏粉絲還就吃這一套。
    原本都已經快要分裂的粉絲們,這一次出奇的團結。
    杜華氣的又一次把被子摔了。
    現在這個時候也隻能裝死,反正熱搜也下去了,抓緊和騰訊進行談判才是現在最需要做的。
    等到談判結束,有了結果,到時候粉絲就不會再鬧了。
    可是,有些事情偏偏不如不會按照你想的去發生。
    就在樂華再一次因為被罵而登上熱搜的時候。
    另一條關於樂華的新聞的出現,讓樂華陷入了更大的醜聞之中。
    王倩:嘿,沒想到吧?又是我!
    這一次爆出的新聞,是關於樂華合同的。
    文章中詳細的指出就樂華的合同存在嚴重問題。簡直就是奴隸條約。指責樂華吸血公司藝人。
    各種合同內容也隨之曝光。
    粉絲們原本就因為這一次火箭少女的不完整而遺憾自責,怒火沒地方撒呢。
    這條爆料,簡直就是撞到槍口上了。
    “十年合約?練習生沒工資?違約金兩億?樂華你是吸血鬼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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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道後還要給公司還賬?這是付費上班麽?”
    “難怪樂華藝人那麽拚,這不拚不行啊,還沒出道呢,就欠了一堆饑荒。”
    “真有你的啊樂華,這哪是娛樂公司啊,這簡直就是吸血鬼公司啊!”
    “樂華趕緊解散吧!”
    “我想知道孟美岐和吳宣儀是不是也是這種合同?天啊,真不敢想象她們過的什麽樣的生活。”
    “心疼孟美岐!”
    樂華的合同製度其實就是按照韓國的娛樂公司製作的。違約金,簽約年限,都很高。
    其次,在練習生時期是沒有工資的,公司會為你提供一筆資金對你進行包裝培養,但是你是屬於借的,等你出道了需要還。
    而且在沒還完之前,你一分提成都沒有。
    其實不光樂華,很多其他娛樂公司目前也是這種製度。
    基本上類似於養蠱,廣撒網多捕魚,有的公司甚至一次性簽約幾百個練習生,為的就是那高額的違約金。
    隻要你沒潛力,或者發現培養你不合適,他們就會選擇雪藏你,讓你失去經濟來源。
    甚至持有人覺得這樣做沒問題。
    但是這種情況也不是90年代可是沒有的。
    那個時候公司簽約藝人,經紀人都類似於保姆一樣的服務藝人。
    最典型的就是第一經紀人花姐。
    那個時候的娛樂圈,雖然比較注重利益,但是還是有一點人情味的。
    哪像現在,隻要坑不死,就往死裏坑。
    要不黃渤怎麽說,成名之後,你身邊都是好人呢?
    資本被過度追求的後果,自然是需要大量的犧牲的。
    哪怕捧出來一個頂流,那麽對於公司來說所有的付出就都值得了。
    而光鮮亮麗的背後,是無數人看不到的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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