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吵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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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笛聲由遠至近,警察來了。
    人群自動分開,警察進來把倆人販子拷走了。
    當然,秦大野三人也得跟著一起走,得配合調查。
    他們也巴不得趕緊走,熱心群眾太興奮了。
    沒辦法,平時見不著明星,一見就是倆!還一起並肩作戰,這經曆的刺激可不是一時半會兒能消退的。
    卻說到了警局,筆錄做的那叫一個痛快。
    畢竟案情清晰明了,目擊者多了去了,汪霏還用攝像機拍下了全過程。
    警方對三人更是極盡誇讚,尤其是對秦大野,雖有輕度批評教育,但主要還是稱讚。
    是,秦大野的舉動非常冒險不假,萬一孩子出事了,那就是他的責任,不止要被口誅筆伐,弄不好還得負法律。
    甚至從事後分析的角度來說,也可以對秦大野口誅筆伐,事後諸葛亮嘛。
    可這也說明這小夥子承擔了多大的風險!能把他自己搭進去啊!
    就這,他還是站出來了,而且為了嚇住歹徒,演的也過於真實了……這小子不是一般人!
    總之這事從警方的角度來說,重要的其實是結果,因為人質性質太特殊,是嬰兒!
    所以就是換了神槍手來,也不敢說萬無一失!
    的確,神槍手能一槍爆了匪徒的腦袋,但是誰能保證不會摔壞孩子?
    萬一孩子是頭先著地……想想後果都太可怕了。
    偏偏倆歹徒的背後是牆,從後麵翻牆偷襲也無法確保萬無一失,存在驚著歹徒的可能性,而嬰兒又極其脆弱。
    秦大野的做法,警方也不能用,因為那番話就不是警察可以說的。
    警察能做的,通常是用自己換人質,但匪徒肯定不幹,嬰兒人質多好啊,完全不用擔心會被反殺。
    唯一的辦法,也隻有談判,但成功率難說。
    總之這事對專業人士來說也足夠頭疼。
    所以既然成功了,那就是對的!
    正因如此,各層麵的上級都來了不少,慰問三位英雄。
    就著這機會,汪霏提出了一個要求。
    攝像機和內容作為原始證據,她願意盡公民義務配合警方交出。
    但是錄像內容,她想要翻錄的備份。
    一,她和江聞都是公眾人物,這件事目擊者太多了,如果有不良媒體,或者別有用心的人,亂傳緋聞,造謠,她要有證據維護自身和江聞的名譽。
    二,攝像機中有很多拍攝內容,是為了電影製作所拍攝的,很重要。
    三,這段經曆讓她很自豪,她想留下影像作為紀念,這是功勳章,一輩子的榮耀。
    當然,一切以配合案件調查為前提,在警方公開案情之前,她保證不會亂傳播。
    有功勞,很配合,要求也合情合理,於是相關上級同意了,但要簽署保密協議。
    其實這事兒真的不大,隻要順藤摸瓜抓到該團夥所有成員,結了案之後,那就沒事了,畢竟普法節目還經常放現場實拍畫麵呢。
    再者說了,東大一貫樂於宣傳好人好事的,見義勇為對於推進社會進步是有積極意義的。
    當然了,一般也要問當事人願不願意,畢竟也要考慮打擊報複的可能性。
    可人家自己樂意的話,那隨意。
    最最關鍵的是……現在這事瞞不住了!
    因為在場的熱心群眾太多了,早就傳開了。
    就現在,警局外麵已經有不少記者蹲著了,都等著江聞、汪霏出來呢。
    所以就是不讓倆大明星接受采訪,抓到人販子的信息也瞞不住。
    能做的隻有抓緊時間突審,然後讓記者再拖一拖,看看能不能趕在漏網罪犯被驚了之前,把人抓住。
    於是秦大野三人也沒急著出去,請警方幫忙訂機票,到點直接開車去機場。
    雖說那也躲不掉,但能躲一會是一會。
    ……
    休息室。
    汪霏借了個手電筒照著,和江聞仔細瞅著秦大野伸出來的舌頭。
    “大夫手藝不錯,縫的挺好。”
    秦大野舌頭一縮,朝著垃圾桶吐了口口水。
    “吐,我就說沒事,我能真把舌頭豁開麽,小口子。”
    汪霏沒好氣的瞪了他一眼:“瞧把你給能的,還廢話,說話舌頭不疼啊?”
    “還行,能忍。”秦大野嘿嘿一笑,轉移話題:“菲姐,你要錄像是打算曝光麽?”
    汪霏搖頭:“這事我一個人說了不算,咱仨一起幹的,看你們了,我都行。”
    秦大野看向江聞,江聞點了根煙:
    “我先說說我的想法啊,首先這事瞞不住了,那麽咱們就得分析利弊。”
    汪霏、秦大野點頭。
    “先說弊端吧,一旦曝光了,我和汪霏不會有任何事,我們有功無過。
    但是大野啊,你會有麻煩。
    因為你說的那番話,雖然是救人的關鍵,但你得知道,事後諸葛亮是最容易的。
    一定會有人各種分析,說你更有可能會害了那倆娃娃,成功救人靠的是運氣。
    而運氣虛無縹緲,從而論證……你在害人。
    再加上前些天咱倆被綁架的事,那也早晚會曝光的。
    到時候一定有人說你殺過人,性情暴戾,配合你嚇唬人販子那番話,甚至說你就是個變態也備不住。”
    汪霏臉色馬上變了:“是我考慮少了,錄像還是別曝光了,沒必要惹這些是非。”
    江聞沒再說什麽,默默瞅著秦大野。
    秦大野卻一副無所謂的樣子:“聞哥,菲姐,錄像不曝光,可還有目擊者呢,還很多。
    攔得住麽?人言亦可證。
    事兒是我做的,這是事實,有後果是必然的,我擔著就是了。
    其實能成功把孩子救下來,對我來說就是勝利。
    而且之前從華子他們手裏撿了條命,我已經賺大發了。
    既然肯定是攔不住,我覺得吧……那還不如我們自己曝,把握主動權。
    教員說得好,人民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
    有人可以分析我做的不對,那肯定也有人分析我做的對。
    把錄像往那一擺,哎,好好分析,吵去吧。
    要是吵個十年八年的,那我得紅成什麽樣?嘿嘿。”
    秦大野還真就有底氣,因為二次驗證的結果,足以證明“因果律武器”是存在的。
    再結合第一次的結果,那麽事態最終的走向,應該是對他有利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