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勾引男朋友的室友(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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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外麵下了鵝毛大雪,林窈出來的時候,學校裏基本隻能看到零星幾個學生。
    林窈剛準備掏出包包裏的雨傘,就看到台階上長身玉立的男人。
    一身長款黑色羽絨服,頭發微長,哪怕是背影,也給人一種清冷安靜的感覺。
    林窈幾乎是第一眼就認出了眼前的人。
    “......顧懷瑾?”
    聽到聲音的男人緩緩轉過頭來。
    漫天大雪的背景下,他的臉仍然顯得過分冷白,在黑色羽絨服的襯托下,甚至連睫毛都比平時看起來更加鴉黑濃密。
    林窈目光在他的眉眼處停頓了一下。
    “你怎麽在這裏?”
    林窈有點疑惑。
    不是說三人今天都有事嗎?
    顧懷瑾眼角輕眨,然後才慢吞吞開口:“我的事情弄完了,給你發消息你沒回,怕你沒帶傘,所以就來接你了。”
    林窈下意識看向口袋裏的手機,上課的時候她習慣靜音,顧懷瑾發消息的時候,她應該還在辦公室跟輔導員拉扯。
    得知他是擔心她,林窈彎了彎眼睛,“我早上看天氣預報了,就在包裏放了一把小巧的傘。”
    她有點好奇:“你是走過來的嗎?今天這麽大的雪,我可以打車回去。”
    說著她眼睛看向他的鞋子和褲腳。
    幾人,除了江淵有車,他們平常要不走路要不騎共享單車。
    一如林窈察覺他擔心自己一樣,感受到少女的關心,顧懷瑾表情柔和。
    看向她的眼神,毫不掩飾自己的心意。
    “我買車了,不是什麽好車,不過平時代步還行。”
    “是之前兼職的錢到賬了嗎?”
    “嗯。”
    林窈也為他高興,顧懷瑾雖然是數學係,但是他腦子聰明,從大一開始就主動申請修了計算機專業的學分。
    之前就聽說他在幫人做什麽項目,沒想到居然現在就開始賺到第一桶金了。
    努力得到回報,她也替他開心。
    顧懷瑾撐的是一把很大的黑傘,林窈自己帶的小傘自然就沒用上了。
    兩人並排往外走的時候,路上幾乎連人影都看不見了。
    林窈今天穿的是一件奶白色的羽絨服,上麵有一個大毛領,毛茸茸的圍在她的下巴一圈,襯的小臉越發白皙粉嫩。
    兩人一黑一白,自從上次三人行被顧懷瑾撞到後,這還是兩人第一次單獨相處。
    林窈剛開始確實有點別扭,不過等後麵忙起來就把這茬拋到腦後了,顧懷瑾他們也忙。
    三個男人除了在生活上照顧她,幾乎沒有其他空餘時間。
    林窈眼睛看著前方,隻是剛邁步,顧懷瑾就伸出手將她的包包接了過去,然後又拉住了她的手牢牢握在掌心。
    再慢慢的,慢慢的,揣進了他的羽絨服口袋裏。
    他的手指修長,林窈原本被他握著的手,不知道什麽時候,就被男人的手指分開。
    指縫被撐滿的時候,莫名令人覺得有點瑟情。
    林窈偏頭,雖然他個子高,但他皮膚白,而她視力又太好。
    她幾乎是一眼就捕捉到了他慢慢泛紅的耳廓。
    北方的冬天,外麵本就冷,到了晚上,溫度更是低到滴水成冰。
    林窈因為體質好,手倒是不算冰,但還是比不過顧懷瑾火熱的手心。
    腳踩在地上的雪,發出咯吱咯吱的聲音,大雪無聲落下,傍晚的學校顯得寂靜,空曠。
    兩人無聲往前走,隻有掩蓋在男人羽絨服口袋裏,兩隻手因為交握太緊,掌心幾乎滲出汗意。
    雖然嘴巴上說的謙虛,但是看到新車的時候,林窈覺得估計這輛油電混動的車起碼要二十萬以上。
    黑色的轎車,線條流暢漂亮,車頂短短時間就已經堆了一層的雪花。
    顧懷瑾替她開車門的時候,林窈一眼就看到了放在副駕座位上的玫瑰花。
    “我聽人說,告白,應該從一束玫瑰花開始。”
    他說話的時候,林窈能看到他呼出的白氣,配合著他有點紅的俊臉,還真有點偶像電視劇的感覺。
    主要這男人的氣質跟冬天簡直不要太適配。
    在家裏的時候他總是穿著黑色短袖或者黑色長袖,林窈很少看到他穿羽絨服的樣子。
    沒想到今天突然看到他一身黑色羽絨服,身材高大挺拔,偏偏氣質清冷疏離,一下子就讓她有點被驚豔到。
    坐上車的時候,林窈抱著花低頭聞了聞,很香!
    帶著淩晨露珠那般水嫩清新的香!
    目光一凝,林窈輕輕挑眉,花束中間一條項鏈盤旋在其中。
    要是不仔細看,她差點沒注意到。
    墜子是一個小葫蘆。
    精致又可愛!
    顧懷瑾見她發現了,他抿了抿唇解釋道:“在我老家,葫蘆的寓意最好,幾乎什麽好的詞都可以套上去,福祿雙全,健康長壽,愛情純潔,招財納福,等等等等。”
    “我不知道你喜歡什麽樣的首飾,因此我就選了這個。”
    他看著她的臉色,輕聲開口:“窈窈,你......可還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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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窈手指挑起項鏈,燈光下,鏈子泛著金色的光澤,小葫蘆則是非常清透的碧綠色。
    像是一汪清泉,看著就很漂亮!
    雖然沒看到包裝盒,但是憑林窈的眼力,她一眼就看出了這條項鏈的價值。
    這段時間的相處,林窈或多或少知道顧懷瑾的家境一般。
    大概是窮人的孩子早當家,他似乎做過很多兼職,知道什麽時候買的菜便宜又新鮮,知道哪些店雖然看似是品牌連鎖,其實用料真假摻雜。
    生活常識上,他也是幾個人當中最有經驗的。
    現在林窈的生活起居,幾乎都是他一手包辦。
    她吃的雞蛋總是又香,蛋黃又大。
    吃的草莓雖然個頭不大,可是卻有小時候的味道,甜甜的,奶香味十足。
    喝的西紅柿蛋湯,酸甜可口,特別開胃。
    就連她穿的拖鞋,底子都好像是那種老手藝的千層底,又軟又養腳。
    看清他眼底的小心翼翼,林窈眼眸一彎,兩個小梨渦一下子就隨著主人的好心情一起跑了出來。
    “很好看,我很喜歡。”
    見她是真的喜歡,顧懷瑾默默鬆了一口氣。
    他不像江淵和於星野,從小見慣了好東西,這條項鏈,不是他臨時起意買的。
    事實上,在對窈窈動心的時候,他就開始在做功課了。
    如果他有錢,那麽為她一擲千金也就是銀行卡數字變動的事情,但是他沒有錢。
    可是沒有錢是一回事,想要對她好是另一回事。
    他想在自己能力範圍內給她買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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