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蹤跡難覓

字數:3810   加入書籤

A+A-


    魯剛對她沒有什麽好問的了,就說:“你的另外幾個女兒住得不遠吧,我們想再跟她們了解一下情況。”
    張文秀對此不能理解:“問了我就可以了嘛,還要問她們幹什麽?她們都忙著呢,不知道在不在家。”
    “按照規定,是需要這樣做的,麻煩你給我們帶一下路吧。”張濤說。
    張文秀拗他們不過,便說:“我看也別一個一個問了,麻煩。幹脆我把她們叫到家裏來你們一起問了得了,省得到處跑。”
    “這樣最好,那就麻煩你了。”魯剛和張濤說。
    張文秀出門去了。
    半個多小時後,她帶著四個女兒回來了。
    經詢問,鍾梅、鍾蘭、鍾菊和鍾芳都證實家中有姊妹六人,鍾紅排行第五。她曾於1986年春節後到湖江省宋陽縣打工,後與家中失去聯係,被誤認為遇害,直到1994年春天回到家中,次年改名鍾桐,1997年嫁到清潭市,現在回來的鍾桐就是家中的老五。
    至此,證明鍾紅身份的工作已做得差不多了。隻是魯剛覺得證人都是直係親屬,稍有瑕疵,提出最好能再找一個旁人來作證。
    張文秀去找來鄰居馮剛,他證實:張文秀共生有六個女兒,現在都活著,他全都認識。今天回來的鍾桐就是張文秀的五女兒鍾紅。
    “魯警官、張檢察官,現在可以了吧?”鍾紅望著他們問。
    魯剛和張濤合計了一下,覺得該問的人都已經問了,鍾燕住得遠,沒必要再單獨去找她,有這幾個的證詞就夠了,便說:“差不多了,再跟你們抽點血回去做個親子鑒定就可以了。”
    “還要抽血呀,你們這個可真麻煩!”張文秀大為不滿地說,為一個跟自己不相幹的人折騰了半天,她已經憋了一肚子火,家裏還有一大堆事情等著她做呢。
    魯剛解釋道:“這是最後一道手續,辦完就不會再來麻煩你了。”
    “剛才我們不是都已經證明過了嗎?為什麽還要做親子鑒定?莫非你們不相信我們說的話嗎?”張文秀大聲說道。
    “我們當然相信,但是法官不見得相信,法庭上是要講證據的,請你理解並配合。”張濤說。
    鍾紅也在一旁勸。
    “我有貧血,抽血會對身體不好吧?”張文秀擔心地問。
    “沒關係,我們隻抽一點點,不會對身體有任何影響的,請你放心。”隨行的周法醫微笑著擔保道。
    張文秀知道若不答應他們的要求肯定會糾纏個沒完沒了,自己更沒有清淨日子過,沒辦法,隻好大不情願地伸出了胳膊。
    周法醫給她和幾個女兒挨個兒抽了血。
    魯剛如釋重負地說:“麻煩大家了,感謝你們的支持與配合。”
    眾人見已完事,說了幾句客套話就紛紛散去了。
    鍾紅跟母親和幾個姊妹道了別,坐警方的車回清潭。
    路上,魯剛和張濤小聲商議了一陣,對她說:“如果方便的話,可否麻煩你再跟我們到宋陽去一趟?”
    “幹什麽呢?”鍾紅詫異地問。
    魯剛說:“我們想讓你去一趟宏興旅館,再讓旅館老板辨認一下,如果他也給出確定的回答,那這條證據鏈就完完整整沒有任何漏洞了。”
    鍾紅聞言麵露難色,此地離宋陽有一千多公裏,這一去不知得耽誤多少天,自己家裏事情又多,雞鴨豬狗都要人喂,哪裏走得開?加上之前在那兒有過被拐的慘痛經曆,她再也不想回到那個傷心地了。
    她把自己的苦衷告訴了魯剛和張濤,問能否不去?
    魯剛琢磨了一下,說:“不去也不是不行,我們可以給你拍照錄像拿給他看,不過照片和視頻沒有真人逼真,如果他認不出來,到時我們還是要來麻煩你。”
    “要不就先這樣吧,假如到時真的需要我親自去一趟,再去也不遲。”鍾紅說。
    魯剛和張濤答應了。
    將鍾紅送回家後,魯剛讓隨行的警員給她拍照錄像,互留了聯係方式,就匆匆告辭了。
    他們驅車直奔宋陽,尋找宏興旅館。
    在城南尋了一遍,也沒有找到那家旅館,跟人打聽都說不知道。
    魯剛等人深感納悶,隻好到宋陽縣公安局尋求幫助。
    聽其說明來意,刑偵隊長張峰告訴他們,這些年宋陽老城經曆了幾次改造,城南片區是其中的重點,之所以找不到宏興旅館,可能是因為它在改造中已經被拆除了。
    魯剛聽了一陣著急,問道:“你們有沒有旅館老板馬國林的聯係方式呢?”
    “這個案子不是我辦的,不是很清楚,要問當初的辦案人員才知道。”
    “那麻煩你幫我們問一下。”
    張峰知道這是省裏督辦的大案,不敢搪塞,當即應命而去。
    因時隔久遠,當初參與這起案子的人員多數都已調走了,問來問去,他隻找來一個瘦瘦的名叫黃鑫的警察。
    “當年的6·17特大殺人碎屍案你參與偵辦了吧?”魯剛問他。
    “談不上怎麽參與,不過是幫著跑跑腿、打打雜罷了。”黃鑫說。
    “宏興旅館老板馬國林的聯係方式你有嗎?”魯剛又問。
    黃鑫搖了搖頭,道:“沒有。”
    “你知道他家住在哪兒嗎?”張濤問。
    “不知道,當時調查都是在他的旅館進行的,從來沒到他家裏去過。”
    “那麻煩你帶我們到他的旅館去一下,我們剛才去找了半天,硬是沒找著。”魯剛說。
    “不用去了,那個旅館已經拆掉了。幾年前我執行任務時路過那裏,看見那兒已經變成了一座商場。”
    “那他現在去了哪裏,你知道嗎?”魯剛急切地問。
    “不知道,那件案子辦完之後我就沒有跟他聯係了。”
    魯剛十分焦急,暗想:這可怎麽辦呢?琢磨了一會兒,又問:“當初辦案的時候,他有沒有留下什麽東西?比如身份證、戶口本之類的。”
    黃鑫想了想,說道:“當時好像留了個身份證複印件。”
    魯剛聞言大喜,身份證上有住址,通過那個說不定能找到他,忙問:“現在還在嗎?”
    黃鑫說:“不知道,我去找一找。”轉身上樓去了。
    喜歡刑警追凶十年,終還冤死者清白請大家收藏:()刑警追凶十年,終還冤死者清白書更新速度全網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