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一命償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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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傑為了能讓自己喝醉顯得更真實,是約了室友一起喝酒的,找的理由是為了慶祝畢業。
    餘怡和時得才去找了當時跟他一起喝酒的室友,從他們那裏得到了證詞,唐傑當時隻喝了兩罐啤酒,走的時候人還很清醒,是不太可能真的喝醉的。
    他們還找學校的負責人幫忙調了監控,看了他一路的表現,他從宿舍出來到上到車上,都沒有明顯喝醉的表現。
    唐傑以前是很能喝酒的,別說是兩罐啤酒,就算是一次喝十罐,也不會完全醉過去。
    綜合他們提供的證據和唐傑以往的表現,法官基本可以確定唐傑是故意開車撞人。
    但唐傑始終不承認,撞人後還主動打了120和110,是有自首情節的,也算是做了補救,根據相關法律,即便是重判,也判不了死刑。
    法院一審的判決結果是判處15年有期徒刑。
    時薇全家都不服這個判決,再次提出了上訴。
    “如果故意開車撞人致死都不需要償命,那法律還有何公道可言?”
    “唐傑會打110和120是因為他知道要這樣做才能減輕懲罰,而不是真的有悔改之意。”
    “他是在利用法律的漏洞,是知法犯法,應當罪加一等,而不是減輕處罰!”
    “如果他不判死刑,以後想要報複泄憤的人都可以有樣學樣,到時法律就是一紙空文,哪還有威信可言?”
    已經改學了法學專業的時薇在法庭上慷慨陳詞,將唐傑和他爸媽給他請的律師懟得啞口無言。
    這麽大的事,唐傑是瞞不過他爸媽的。
    唐傑原本沒打算請律師,怕又像上次一樣浪費錢,但爸媽給他請了,也隻能帶上。
    開庭的時間不是在周末,他爸媽都要上班,沒法陪著他,隻能讓律師來幫他。
    他爸媽是信他的,相信他不是故意開車撞人,不會判太重的刑。
    法院的一審判決也讓他們放了心,二審通常是會維持原判的,他們這次不來也無所謂。
    時薇知道想要改變一審的判決很難,但不論如何也要爭取。
    不管時歸在臨死前說的是不是真的,她都徹底離開了這個世界,她一定要讓殺人凶手償命。
    這個案件比較複雜,還是刑事案件,二審跟一審一樣,是采取的合議庭的模式。
    這次的審判員總共有五人,由於意見不一,決定按少數服從多數來進行最後的判決。
    所有的審判員在經過慎重的思考後,給出了最終的判決結果。
    有三名審判員同意判處唐傑死刑,二審判決由原來的15年有期徒刑改為了死刑。
    唐傑不服,提出了上訴。
    法院駁回了他的上訴,維持原判。
    他爸媽不相信會是這個結局,如果是放在以前,一定會想方設法幫他減輕刑罰,將唯一的兒子撈出來。
    可現在他們隻是普通人,還都欠了債,想幫他也有心無力了。
    五日後,唐傑被執行了槍決。
    “時歸,我來看你了。”
    等到一切結束,時薇去了時歸的墓地,微笑著看著墓碑上的照片。
    她的笑容就好像曾經的時歸一樣,在溫柔的同時也帶著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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