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姐差的不是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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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勇打出道起就是自己開的工作室,並且還是夫妻店。
他們夫妻二人都有創作才華,除了自己唱的歌,還能幫其他娛樂公司的歌手寫歌。
這也是他們工作室能持續二十年,且每年都有盈利的主要原因。
所以他很清楚,一個歌手的工作室,若沒有自己的專屬創作人或穩定合作的優秀創作人,是很難發展起來的。
除非歌手本身就具備創作才華。
依依工作室的情況,就是典型的例子。
沒人幫她寫歌,光靠在外麵收集歌曲,基本上隻能撿那些大娛樂公司的殘羹剩飯,很難收集到好作品。
所以她這兩年也基本靠吃以前那原本就不算厚的老本,艱難度日。
而李春風出現了,還恰巧與她相識了。
僅幫她寫了一首歌,就讓她輕鬆奪下《原創金曲》的期冠軍。
且歌曲一經發布,銷量一天破千萬。
這已經證明,李春風具有不輸大神級的創作能力。
這樣的人才,可以說是陶依依崛起的一道曙光。
最重要的是,李春風是一個純新人。
不小心光著身子進了餓狼窩的絕世美女一般。
若陶依依不能抓住他......別說其他娛樂公司,或者那個妖女娜娜要惦記他了。
就是自己,昨天晚上都還在和老婆商量,有沒有可能將李春風弄到自己工作室來,要花什麽樣的代價才能既打動他又不太吃虧。
卻不料還是被陶依依得手了。
雖有遺憾,卻也在意料之中。
近水樓台先得月嘛。
隻是沒想到陶依依為了留住李春風,居然開出了這麽高的價碼。
這相當於整個工作室的三成以上收入了吧?
李春風再怎麽說,畢竟也隻是一個新人呐。
這個價碼,估計整個大華沒哪個工作室或者娛樂公司能出得起。
越大的娛樂公司,越不可能。
人家轉讓1個點的股份都得肉疼得要命,死之前給老婆孩子的股份估計都才幾個點。
這女人,一下子就讓出20個點的股份,幾乎把所有人搶奪李春風的路給堵死了。
但不得不承認,她若不拿足夠多的股份結成粗繩,將李春風與自己牢牢綁死,還真的很難留住他。
畢竟她那個工作室,還真沒什麽可以拿出來跟那些大的娛樂公司比的。
甚至包括她這個人。
當然,像自己這樣的夫妻店除外。
言歸正傳,佩服歸佩服,孫勇現在也不得不麵對一個現實問題。
這首歌,開多少錢拿下合適?
若還跟之前想的那樣,不比陶依依給的少就行。
那至少得300萬往上。
甚至隻要銷量破千萬,加上銷量之外的衍生收益,陶依依就至少得給李春風分400萬以上,甚至破500萬都不難。
當然,這個分成是半年或者一年以上的長期收益。
但長期收益也是收益呀,所以400萬算是底線了。
並且孫勇覺得,李春風給自己的這首《隻要你過得比我好》,不比陶依依的《我可以抱你嗎》差到哪去。
再加上孫勇本身在樂壇的影響力,他覺得破千萬銷量還是很輕鬆的。
畢竟當下大華樂壇那些歌......幾乎一首能打的都沒有。
但是,買一首歌花這麽多錢......說實話,他肉疼。
糾結了好一會兒,才開口道:“老弟,哥知道你這首歌如果給依依唱,收入肯定會更多。但哥的工作室還有一票人要養,開不出太高的價。我最多能出350萬,你看行嗎?”
350......萬?
李春風周圍的人,全都驚呆了。
這是賣歌,還是賣鑽石?
李春風卻笑了笑:“勇哥,你都願意認我這個兄弟了,咱們之間有什麽不好商量的?這樣,也別350萬了,你就給個300萬就行,好吧?”
孫勇一聽,頓時激動道:“好!好兄弟!放心,你這份情,哥哥承下了。以後在娛樂圈有什麽需要哥幫忙的,盡管直說,槍林彈雨,哥都跟你一起扛!”
“哈哈,勇哥言重了。”李春風笑了笑,“對了,我還有個疑問,想問下勇哥。”
“你問,我肯定知無不言。哪怕你想問哪個女明星的電話號碼,隻要我知道的都告訴你。”心情一好,孫勇也開起了玩笑。
“我又不賣身,問那幹啥?就是一個關於版權的小問題,我想問下我這首歌賣給你了,那詞曲作者是你的名字還是我的名字?”
“靠!”孫勇頓時怒了,“兄弟,你把我當什麽人了?買你的歌,把創作人改成自己的名字?那特麽跟嫖竊有什麽區別?那是人幹的事嗎?”
“哥,我隻是不懂,所以問下,別生氣。”
“哦。”孫勇這才恢複平靜,又幫李春風做了下科普:“兄弟,買你的歌,隻是買斷歌曲的使用權,但最終版權還是你的。以後若誰要連署名都給你買斷,你可千萬別答應。除非錢給得到位,比如給你一個億,不賣就是傻子。反正你自己權衡吧,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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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我知道了,謝謝哥。”
“客氣啥呀,應該我謝謝你才對。對了,授權協議我工作室有模版,可以直接電子簽。你看是我擬好了發你看,還是你那邊找人弄?”
“這些我不懂,你弄就行了。”
“那行,我等下就發你。對了,你給個賬號給我,我叫財務準備錢,協議簽好了就直接轉你。”
“沒問題。”
“那就下周湘南衛視見麵聊,到時我請你吃飯。”
“行,下周見。”
......
電話剛掛斷,眾人還沒從震驚中回過神來,李春風電話又響了。
“喂,茜姐?”
“哈哈,春風弟弟,你寫了好的作品沒忘了姐姐,太感謝了!”
“茜姐覺得這首歌適合你?”
“當然,這首歌太適合我了!你一定要給姐姐,不然我跟你翻臉!”
李春風剛才發了兩首歌出去,一首給孫勇,一首給黃茜。
是做兩手準備,畢竟他們都忙,怕一時沒看到。
且兩首歌都是根據他們的嗓音特點,結合腦袋裏的模板聲音給的。
兩人一看就喜歡上了,毫不意外。
“沒問題,就給茜姐了。”
“版權費要多少?直說吧。”黃茜喜歡直來直去的。
“姐,我也不瞞你,剛剛勇歌找我買了首歌。他報價350萬,我叫他給300萬就行。”
“300萬?”黃茜愣了下,隨即嗬嗬一笑:“行,那我這首也就300萬,沒問題吧?”
李春風隻是個新人,一首原創300萬確實太高。
不過,姐差的不是錢,正是優秀的作品。
這首歌,它值這個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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