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這人,絕對是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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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春風這一舉動,讓所有人都吃了一驚。
    況且李春風剛才開槍連殺六人,在這些警察眼中也屬於危險分子。
    若不是知道車上的才是劫持人質的恐怖分子,若不是李春風剛才順從的丟了槍,若不是他此時舉著雙手示意自己沒有任何武器......隻怕周圍的狙擊手全都要瞄準他等待命令了。
    “局長,要不要喊話阻止他?”陶傑旁邊一人問了句。
    “不!”陶傑輕搖了搖頭:“通知所有人,暫時靜觀其變,非必要不得擅自開槍。另外,匪徒要求的車也抓緊弄來,得做兩手準備。”
    “是!”
    陶傑緊握著拳頭,看向李春風:小子,若你能順利救下人質,老子不光同意把女兒嫁給你,還請你喝酒!
    麵包車側門窗戶前。
    “你給我站住!我真開槍了!”塗強隻得再用槍指著李春風。
    李春風終於沒再往前走。
    因為距離麵包車僅有十來米的距離。
    哪怕對方手中拿的隻是粗製濫造的破槍,殺傷力和準頭都不怎麽樣。
    並且看對方握槍手勢及抖動的手,就知道這家夥玩槍水平很爛。
    但,槍畢竟是槍,不是燒火棍。
    隻要能射出子彈,靠得太近,對自己來說還是具備較高的危險係數的。
    一不小心打中腦袋,也會致命。
    “既然你不是警察,你踏馬來幹嘛呀?”見李春風沒再往前,塗強稍微鬆了一口氣,用槍指著他問道。
    “嗬嗬,拿人錢財,替人消災。”李春風笑了笑。
    塗強愣了下:“你也是殺手?”
    “如果我說我隻是個普通群眾呢?”
    塗強:我草泥馬的普通群眾!
    你特麽連殺了老子六個手下,眼睛都不眨一下。
    若不是慣犯,老子跟你姓!
    卻聽見李春風又略微小聲了點說道:“當然啦,遇到這樣的事,既能見義勇為,還能順便掙點零花錢。何樂而不為?”
    看著李春風那賤嘻嘻的笑臉,塗強氣得快吐血,抬手就是“呯”的一槍。
    隻是,李春風盡管表麵上笑嘻嘻的,其實那隻是表麵。
    塗強扣動扳機時,他就突然朝旁邊跨出一大步,且側過身子。
    就算這家夥因手抖把子彈打偏而好巧不巧的恰巧打在他身上,也隻能打中側麵手臂和腿的位置,死不了人。
    況且,對塗強這種玩槍不夠專業的人來說,這種機率極低。
    果然,塗強這一槍落了空,子彈磕到了槍口前不遠處的花壇上,磕下了幾小塊瓷磚碎沫。
    而李春風卻一大步又跨了回來,依舊嬉笑著臉,看向塗強。
    就跟,沒動過似的。
    不僅車上的匪徒驚呆了,就連周圍的警察也驚得心裏一片臥槽之聲。
    “隔這麽近都能躲開子彈,這個年輕人的身手與心理素質不一般呀!”又有聲音在陶傑耳邊響起。
    陶傑微點了下頭,緊握著的拳頭稍微鬆開了些。
    心中對李春風的印象分,又加了十分。
    遠處的陶玥與黃佳瑩,嚇得臉都快白了,好在李春風沒事,兩人才長舒一口氣。
    楊武英已經掙紮著起來,靠著花壇坐在地上。
    不過她卻忘記了自己腿上的疼痛,兩眼閃著光芒,盯著李春風打轉。
    無論李春風先前瞬殺六名匪徒,還是在危急時刻主動站出來,以及現在這近距離躲子彈的神技,無不令她癡迷。
    她是習武之人,打小就崇拜強者。
    而陶依依同樣是嚇得心都快從嗓子眼跳了出來,因為她是距離最近的,也看得最清楚。
    很奇怪,她此時都忘記了自己還處在凶險之中,反倒是替李春風而擔憂。
    車上的其餘匪徒,更是感覺一股寒意從腳底湧上全身。
    這人,絕對是魔鬼!
    這麽近的距離,連子彈都打不中他!
    完了!
    隻要他過來,咱們死定了!
    塗強也被李春風的笑容嚇得手抖動得更厲害,雖然他的笑容明明很陽光,很燦爛。
    卻令他感覺到毛骨悚然。
    “到底是誰叫你來殺我的?”塗強強自鎮定,問道。
    “嗬嗬,你這反應有點遲鈍呀,難怪當個老大混成這樣。不過你也是將死之人,告訴你也無妨,你們做的事已經暴露了。而在大華買凶的也是主犯,這都不明白?”
    “你是說,是那個雇主?”塗強反應了過來,又搖了搖頭,“不可能!我們隻是在網上接的單,連雇主是誰都不知道!”
    李春風微微一笑,一詐就說出了這麽多信息?
    “哈,幼稚!你們不知道,不代表大華警方查不出來!雇主可是有身份的人,容不得半點汙點。哦,對了,人質你想殺就殺,隨便!反正我隻要你的命!正好你殺了人質,我算除暴安良,不僅能全身而退,或許還能在警方那裏拿個獎。嘿嘿!”
    聽到這句話,塗強信了!
    並且他想得更多。
    他覺得,雇主多半是個有權有勢的,肯定是跟這個陶依依有什麽特殊關係,並且不小心被陶依依知道了他的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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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在大華不算什麽稀奇事。
    雇主想弄死她,卻又不敢自己動手或者直接下單買她的命。
    畢竟凶殺案在大華是非常嚴重的事,況且陶依依算是個明星,死後肯定會嚴查。
    那麽搞不好,就會查出兩人關係,甚至她掌握的那些秘密也會被查出來。
    這會影響到雇主的前程。
    所以雇主就在血影暗網上發布了一個非常簡單的任務,給她工作室動下手腳,拍她幾張不雅照。
    但是雇主又買了一個高手守在這附近,隻要自己帶人現身開始做任務,就立即報警,並逼著自己走投無路之下殺掉陶依依,自己的命也肯定保不住。
    陶依依死於被綁匪殺害,警察自然不會懷疑到其他情況,更不會去她家裏搜查線索。
    雇主就可以再安排人去找那個秘密,或者說陶依依本人所知道的秘密也就不存在了......雖然自己也是十年前從大華出去的,但也不得不感歎:大華人玩腦子,實在太厲害了!
    “踏馬的,你說殺老子就殺呀?老子先弄死你,再帶人質跟警察談條件!”塗強咬著牙叫了聲,“巴頌,弄死他!”
    又對外麵大喊了句:“都不準開槍!否則我殺人質了!”
    車門被拉開一半,一個壯碩的身影自車上躍下,快速奔跑兩步,曲起膝蓋,撞向李春風。
    速度,快得在空氣中劃出一道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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