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黃茜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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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小鬆掛了電話,對李春風道:“看吧,我就說你這首歌老許一定會滿意,你開個價吧。”
    李春風想了下,問道:“羅哥,我剛入這行,不是太懂。你覺得多少合適?”
    羅小鬆道:“那就得看你怎麽個賣法了。如果你整首歌賣斷給老許,他自己去找人錄,甚至後期利潤都歸他,肯定得收高些。如果你自己錄好,隻授權給他這部電影的主題曲及配樂版權,就會低很多。”
    “當然選後者。”
    “嗯。”羅小鬆點了點頭,“以你這首作品的水準,五十萬是友情價,一百萬不算貴。”
    在場的黃茜、孫勇、馮濤等人都是業界資深人士,這些事情都門清,羅小鬆當然不會信口胡謅。
    好的歌曲與好的影視作品,可以是相輔相成的關係。
    能讓人在多年以後,一想起某首歌就想起那部劇中熟悉的畫麵,也能讓人一提起某部影視劇,就會自然的想起某首歌。
    當然,也有爛片出神曲的情況。
    不過以許立的導演水平,這部電影肯定不會差到哪去。
    再與李春風的主題曲進行結合,幾乎是雙贏的結果。
    電影火了,主題曲也能很快火遍全網。
    版權又在李春風手上,到時這點授權費,反倒隻是個零頭,不太重要。
    所以羅小鬆才給了他兩個相差一倍的建議。
    “行,那就五十萬吧。”
    既然許立是羅小鬆的好友,這個麵子還是值得賣的。
    何況一直以來,錢對李春風來說都不是太看重的事。
    友情比錢重要多了。
    當然,前提是你得有錢。
    羅小鬆拿起酒杯,跟李春風碰了下,一飲而盡。
    隨後拿起手機,給許立撥了過去。
    “老許,我報了個一百萬的價,風月老弟隻要了五十萬......嗬嗬,他酒量不錯,我跟他都幹了一斤多了......好,你跟他說吧。”
    羅小鬆把電話遞給李春風。
    “許導,您好!”
    “什麽許導,你跟羅小鬆稱兄道弟的,跟我這麽見外?”許立一口標準的港普,從聽筒那邊傳了過來。
    “許大哥。”
    “嗯,這還差不多。你發個賬號來吧,我明天叫人給你轉賬。什麽時候來港城,我請你飲酒。係了,我女兒好中意你寫的歌,到時介紹你認識下。她好靚女個。”
    李春風:......我跟你稱兄道弟,你想讓我當你女婿?
    “行,到港城了一定聯係大哥。”
    ......
    掛斷電話,繼續喝酒。
    黃茜嗬嗬笑著問道:“弟弟,這首歌給我唱吧?”
    李春風卻搖了搖頭:“姐,實在抱歉,這首歌我想給另外一個人唱。”
    “誰呀?”
    “黃佳瑩。”李春風實話實說,反正遲早也會知道,沒什麽好瞞的。
    給田惠雅都寫了一首歌,黃佳瑩當然也要有。
    何況她都成為自己女人了。
    她沒跟自己提過任何要求,也從不跟身邊人計較什麽。
    因為她懂俗世,更懂男人。
    不爭,不期許,反而得到更多,也更容易滿足。
    這是她的聰明之處。
    當然,這首歌給她唱,也是因為她的這種心境,適合這首歌。
    並且她的身材、氣質,也符合俠女身份。
    反倒黃茜......快五十歲了,都提不動劍了,怎麽行俠仗義呀?
    “她呀?”黃茜深深的看了李春風一眼,若有所悟的點了點頭。
    看來,自己終究不是自己人呐。
    可惜年紀大了太多,幾乎隔著輩分呢。
    要是能年輕個二十歲,跟他成為自己人,倒也不虧。
    哎,想多了。
    現在的事實是,《原創金曲》隻有幾期了。
    也就是說,自己就算拚命賴著他,也隻有幾首歌的合作機會了。
    對了,這一期,有沒有可能他根本沒出全力,隻拿了首一般的歌給自己?
    想想他之前的作品,包括現在當場就寫出來的《笑紅塵》,跟今天的《藕斷絲連》一對比......還真有可能!
    將陶依依拉到一邊:“依依,要不咱倆工作室合並吧?”
    陶依依微微一笑:“姐,我的工作室馬上要注銷了。”
    “啊?你要退出樂壇了?”
    “不是,是春風要開娛樂公司,我幹脆直接簽約他的公司就行了,還懶得自己折騰。”
    “弟弟要開娛樂公司?”黃茜一愣,隨後立馬興奮起來。
    看,我就說嘛,他這期給我的作品絕對不是最好的!
    自己要開娛樂公司呀,好東西當然要自己留著掙錢。
    所以《笑紅塵》也不願意再給我,因為賣給我才300萬。
    而這首歌給黃佳瑩唱,也就相當於他自己公司能獲得全部利潤,掙的錢至少能翻好幾倍!
    那麽,後麵幾期《原創金曲》,他肯定也跟這期一樣,拿首過得去的給我就行。
    甚至,以後還能不能找他買到歌......不,應該說能不能買到好歌,還真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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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往遠處想,他出道才一個月,幫陶依依她們三個、孫勇和我所寫的歌曲,都已經開始霸榜了。
    憑他的創作才華,娛樂公司一旦開起來,他火力全開,推出一大票好的歌手及作品。
    隻怕用不了多長時間,好多音樂為主的娛樂公司都將難以生存,整個樂壇都將唯他獨尊。
    因為當下樂壇那些創作人的水平,幾乎沒一個能跟他相提並論的。
    大家都是拚流量,搶粉絲。
    比的是顏值,拚的是扭曲,玩的是浮躁。
    沒人願意沉下心來打磨作品和專業技能。
    所以娛樂公司也隻喜歡培養練習生,因為嫩,因為便宜,因為一簽就是十年八年。
    像自己和孫勇這樣的老牌歌手,都沒公司願意要了。
    性價比不高。
    但是,這也是國內這些娛樂公司的最大缺陷。
    別把受眾當傻子,人家也就圖個新鮮。
    一旦有一家特別專業,認真用作品說話的公司出現,他們的境況可想而知。
    不過別人會怎樣,與自己無關。
    我得好好想想,到時我怎麽辦?
    解散工作室?
    成為過氣歌手?
    靠原來那些老本吃到死?
    也不是不行。
    但,不願呀!
    我還想再唱十年,甚至二十年!
    還想留下更多的經典!
    但是自己都好幾年沒遇到過經典歌曲了,直到遇上了他。
    黃茜趕緊端起一杯酒,坐到李春風身邊:“弟弟,你要開娛樂公司?”
    “嗯,有這想法。”
    “姐以工作室入股,簽到你的公司怎麽樣?”
    “啊?”李春風懵了。
    你堂堂天後,要簽我這架子都還沒搭的想象公司?
    人家賣房的好歹有塊地皮,有個效果圖才有人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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