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一起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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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派出所上班雜七雜八的事都能遇到,值班民警也是看慣了人間百態。對於新警來說,這些事情不僅豐富了閱曆,而且也能提升自己執法能力。
一天下午,西橋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稱:錢塘村1組20號有老公在打妻子。接報的民警和輔警都知道又是哪個叫許國華的酒瘋子打老婆了。
值班民警俞峰也沒有重視,帶了兩個輔警開著警車慢慢悠悠地處警去了。到了錢塘村1組20號,俞峰傻眼了,看到許國華的老婆錢靜躺在血泊中,許國華像是喝醉了躺在沙發上。俞峰讓輔警馬上打120,他過去摸了一下錢靜的脖子處,已經沒有脈搏跳動了。
俞峰走出出租屋立即給李挺副所長打電話說:“李所,酒瘋子許國華在錢塘村1組20號出租屋把老婆打死了,她老婆頭部流了好多血,現在沒有脈搏了,許國華躺在沙發上,120我已經打了。”
李所聽到後,說:“你馬上保護好現場,我帶民警過來。”
李所掛了電話,馬上給刑警大隊大隊長徐慶打電話說:“徐大,我們這邊有一起命案,請安排技術員過來現場勘查一下。”
徐大說:“好的,我安排民警過去找你。”
李所立即帶著徐達、淩雪、王誌永趕到現場。到現場時,120的醫生已經到場了。經120醫生確認錢靜已經死亡了,並開具了死亡確認單。
李所說:“淩雪、王誌永,你們馬上找報警人和證人做材料,問一下當時的情況。”
“老俞,你和輔警看好現場。徐達,你把許國華帶回派出所進行審查。”
李所在現場等了半個小時左右,淩雪過來對李所說:“報警人趙飛是隔壁鄰居,下午一點左右,他聽到夫妻倆在吵架,而且越吵越凶。由於平時他們經常吵架,他知道許國華有喝完酒打老婆的習慣。過了一會,他出來看了一下,許國華一耳光將錢靜扇倒了,錢靜跌倒後可能頭碰到桌角或凳子了。趙飛知道許國華是酒瘋子,不敢上去勸,就打110了。”
這時刑警大隊的徐大帶偵查員和技術員過來了。李所將事情的經過向徐大匯報了一下,徐大讓技術員和法醫立即對現場進行勘查。
淩雪和王誌永又走訪了一下,未找到其他的證人。由於錢塘村1組20號是鄉下,周邊也沒有什麽監控探頭。
李所對淩雪說:“你回到所裏,抓緊把涉及許國華的110警情都找出來,他經常喝酒的,肯定有報警記錄的。”
“好的,我馬上回去找。”淩雪說道。
“王誌永,你到錢塘村委會問一下村裏有沒有關於許國華的材料。”李所說道。
“我馬上過去。”王誌永答道。
王誌永叫了一個錢塘社區的聯防金韜一起去村委會了。王誌永找到了錢塘村委會的治保主任和婦女主任,說:“我們過來問一下村裏有沒有關於1組20號許國華的情況。”
治保主任李兵笑著說:“你說的是不是哪個酒瘋子許國華。”
王誌永說:“是的,你們這邊有沒有關於他們夫妻的材料。”
“我們知道許國華喝了酒經常打老婆,做了幾次工作也做不通,也沒有調解記錄等。之後他們打架,我們就讓群眾打110了或者打派出所的電話。他喝酒上癮了,我們沒法管的。”李兵說道。
婦女主任王雪英說:“許國華的老婆錢靜到我這邊反映過幾次,我在筆記本上記了這事情,由於許國華根本不配合,我們說了,許國華也不聽的,而且他說話罵罵咧咧的,很難聽的,我就對錢靜說許國華再打她就報警。”
王誌永在村裏要不到像樣的材料,也就回現場了。
在路上,王誌永給淩雪打電話說:“師姐,上周五,我給許國華和錢靜調解過一次,筆錄和調解書都在我桌子上。”
淩雪說:“找了好多報警記錄都沒有材料,幸好你有一份筆錄和調解書,我知道了。”
王誌永到了現場,技術員和法醫還在勘查現場,俞峰和兩個輔警在外麵坐著,李所和徐大先回去了。
王誌永看到師兄孫國強還在現場提取血跡、足跡等,王誌永跟師兄孫國強打了聲招呼。孫國強正忙著提取痕跡呢,對王誌永點頭示意了一下。王誌永就在門口看技術員提取物證,雖然在大學也學過,但都是紙上談兵,沒有實踐過。
現場痕跡物證都提取完了,吳凡法醫說:“殯儀館的車過來了,讓他們把屍體拉到殯儀館,我再進一步進行體表檢查和解剖。”
王誌永喊殯儀館的工作人員過來拉走屍體,殯儀館的工作人員拿著黑色的裝屍袋過來了。
吳法醫給了王誌永和兩個輔警幾雙手套,說:“戴上,幫他們抬一下屍體。”
王誌永和輔警無奈地戴上手套,殯儀館的工作人員將裝屍袋拉鏈放開,王誌永和殯儀館的工作人以及輔警將屍體放到裝屍袋裏,工作人員拉上裝屍袋的拉鏈。他們四個人就把屍體抬到運屍車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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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法醫對殯儀館的工作人員說:“不要冷凍,我們馬上過去要屍體解剖的。”
殯儀館的工作人員經常跟分局法醫打交道的,他們都懂的。工作人員笑著說:“沒問題。”然後開著車一溜煙地走了。
吳法醫對王誌永說:“你們先把出租屋貼上封條,有可能還要複勘,我們到殯儀館了。”
吳法醫叫上孫國強他們就直接去殯儀館了。
王誌永看到屋子裏有房門鑰匙,就把屋門鎖上了。王誌永對俞峰說:“俞師傅,我們先回所裏吧,等會我打好封條讓輔警過來在門上貼一下。”
俞峰說:“好的,今天處警真晦氣,遇到了死人。”
王誌永笑著說:“你還好,我們還抬死人了。”
俞峰說:“你回去把你的手好好洗洗。”
到了所裏,許國華的酒基本醒了,徐達和淩雪給他做筆錄,李挺也參與主審。像命案這種案件,王誌永和張平隻有打下手的機會,不過王誌永也不沮喪。王誌永心裏想:“雖然不能直接參與,可以間接參與、學習偵查辦案。”
兩個小時後,徐達他們審查結束了,徐達拿著筆錄回到了辦公室。王誌永說:“許國華交代得怎麽樣了。”
徐達說:“許國華說喝了酒,喝多了無意扇了錢靜一巴掌,沒想到錢靜死了,頂多是過失致人死亡。”
王誌永反駁道:“許國華經常喝酒,喝完酒就打人,他知道自己的行為,還要喝酒打人,他就是一種放任,這是故意行為,不能隻憑這一次口供定案,應該根據以前的材料整體看,這樣才直觀,他應該構成故意傷害致人死亡。”
淩雪聽到徐達和王誌永的討論,她也覺得許國華應該構成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淩雪對王誌永說:“刑法中這叫什麽行為。”
王誌永說:“刑法上稱這種行為為原因自由行為。原因自由行為是指有責任能力的行為人故意或過失地使自己陷入無責任能力或限製責任能力的狀態,並在這種狀態下實施了犯罪行為。 許國華醉酒後實施的行為,盡管在實施違法行為時處於無責任能力狀態,但由於其行為是在其仍有責任能力時故意或過失導致的,因此仍然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之前許國華對於自己酒後毆打他人的行為已經有多次報警記錄,他對自己的酒後打人的行為應該明知的,有一定的故意。我覺得應該定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
徐達說:“就按你們的意見定,最終還是法院說了算。”
第二天,許國華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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