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4章 一條涉毒線索(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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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王誌永回到所裏,駱凱的父母過來了。駱誌華對王誌永說:“我們去殯儀館看了孩子,確實是駱凱,我和我老婆商量了想盡快把孩子的後事辦了。”
    王誌永說:“你們的心情,我理解,法醫跟我說過,駱凱身體上沒有外傷,抽了心血進行了化驗,也沒有發現有毒物成分;尿液檢驗,甲基安非他命試劑檢測呈陽性。根據我們的調查和查看視頻監控,目前排除他殺。”
    駱誌華含淚說:“好的,警官,我們知道孩子是被毒品害死的,不是別人害他的。我們隻想不要把這個事情傳出去,這樣對孩子以及我們家人都不好。”
    王誌永說:“好的,我們會保密的。”
    王誌永讓餘剛給駱誌華做份筆錄,餘剛一臉懵逼地說:“師父問些什麽。”
    王誌永說:“問一下他們去殯儀館看屍體是不是駱凱,排除他殺的情況,他們對駱凱猝死的原因有沒有異議,是不是申請屍體解剖和火化等。”
    餘剛笑著說:“師父,我懂了,我馬上去做。”
    餘剛馬上給駱誌華做筆錄,餘剛知道了王誌永的意圖,詢問起來也有方向了。餘剛做完筆錄讓王誌永看了一下,王誌永看完筆錄也沒啥問題,就讓餘剛寫個羅凱死亡的情況說明帶著駱誌華到西橋醫院開死亡證明。
    餘剛看著駱誌華夫妻倆,心裏也不舒服,中年喪子,人生的一大悲哀啊。餘剛陪他們到西橋醫院開具了死亡證明。駱誌華拿到死亡證明,含淚對餘剛說:“謝謝你。”
    餘剛說:“不用謝,你們抓緊去辦事情吧。”
    王誌永在辦公室看著顧德華的案卷材料時,李萬懿給王誌永打電話說:“王警官,我是李萬懿。”
    王誌永說:“你考慮得怎麽樣了。”
    李萬懿說:“王警官,我聽說你最近抓了好多吸毒人員,黑子也被你抓了,他把我打傷的事情,我要報警。”
    王誌永說:“好的,你現在在哪裏。”
    李萬懿說:“我還在醫院,我的腿被他們打斷了。”
    “你在哪個醫院。”
    “我在城北醫院住院部骨科309病房。”
    “等會我們過去找你。”
    “好的。”
    王誌永掛了電話對邵峰說:“我們去城北醫院一趟,你帶好材料紙和顧德華他們幾個人的辨認照片,去病房做筆錄。”
    邵峰說:“好的。”
    王誌永和邵峰開車去了城北醫院,來到了李萬懿的病房。李萬懿看到兩個警察進來了,他一看年齡大的警察就知道是王誌永,另一個年輕警察還帶著實習警銜。
    李萬懿說:“麻煩王警官了。”
    王誌永說:“這是我們的工作。”
    “之前你打我電話,我不知道你,後來你發了信息給我,我打聽了一下,我才知道你,真得對不起。”
    “沒事,你說一下事情的經過。”
    “4月15日,我給華子打電話說買10克冰毒,每克800元。他讓我把錢打到他的卡上,我說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他隻好約我到西橋公園的樹林裏交易,我答應了。我就是想訛華子10克冰毒,我沒有錢,我讓蒲陽跟我走,在小樹林附近埋伏好,萬一我搞不定,他也會幫忙。到了小樹林,華子也過來了,我讓他把貨給我。他給了我一袋冰毒,我假裝給錢,但沒有掏出錢。我說這次錢忘記帶了,下次給你。他說不行,我說你再跟老子煩,我馬上報警,你販毒還跟老子狂什麽。他看到蒲陽走過來了,他就跑了。到了4月17日,黑子打電話問我在哪裏。我說在老街上的台球室。我也不知道黑子找我啥事,過了一會,黑子就帶司家宏、李成林、汪超到老街的台球室把我帶到了台球室後麵一頓拳腳加棍棒,我的左腿被打骨折了。”
    “那10克冰毒呢。”
    “我請蒲陽、張崗、孫樂、趙遠他們在台球室後麵吸掉了一點,估計還剩下六七克在我家我的床頭櫃抽屜裏。”
    “你為什麽問華子要毒品。”
    “我為了吸毒,把他騙過來,以他販毒要舉報的名義威脅他,不給他錢。他不敢問我要了,他見蒲陽過來了,他就跑掉了。”
    “你的傷勢情況呢。”
    “黑子帶的三個人用棍棒打我,我的左腿被打骨折了,醫生說腓骨骨折達到粉碎性骨折程度等,我也不懂。”
    “你先住院治療吧,我們會聯係法醫給你驗傷的。”
    王誌永讓邵峰抓緊把筆錄做完,之後讓李萬懿辨認吳華、顧德華、司家宏、汪超他們四個人。李萬懿看了一下辨認照片,四個嫌疑人都辨認出來了。
    王誌永說的:“我們要去你家搜查一下你抽屜裏的冰毒,你家裏有人沒。”
    李萬懿說:“我媽在家,你去了打她電話,她的號碼是134xxxxxxx。我的醫藥費,黑子他們能不能賠付給我,我家裏也沒錢。”
    王誌永說:“我跟顧德華說一下,看他能不能拿出錢。”
    李萬懿說:“謝謝王警官。”
    王誌永說:“我們先走了,到時我聯係法醫給你驗傷。”
    李萬懿說:“好的。”
    王誌永他們離開醫院,邵峰說:“李萬懿也不是什麽好鳥,他想黑吃黑,結果被顧德華他們把腿打折了,現在沒有醫藥費了,想到報警了。”
    王誌永說:“這就是現實,我們沒法改變現實,隻能通過嚴打約束他們。”
    邵峰說:“李萬懿的行為構成什麽。”
    王誌永說:“我個人認為是敲詐勒索或尋釁滋事。敲詐勒索就是采用威脅的手段占有他人財物。尋釁滋事的其中一個行為就是強拿硬要。想象競合擇一重罪,到時等他腿好了,我們就按敲詐勒索采取措施。”
    邵峰說:“一個行為觸犯兩個罪名。不研究真沒有想到。”
    王誌永說的:“每一個案件都不一樣,平時要多少學點法律知識,這樣對你以後有好處。”
    邵峰說:“是的,以後要養成終身學習的習慣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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