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匕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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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匕首
淩羽離開幽月城的時候,淩羽天宇塞給他一張水晶卡片,說可以從聯盟銀號取出一萬金幣。淩羽看到街道上有一家聯盟銀號,心想這應該和前世的銀行差不多,是存取貨幣的地方,也就不擔心沒錢花了。
算上上次和素素敲詐季先鋒得來的四個金幣,再加上淩羽在臥房二樓找到的一個小盒子,裏麵裝著一百多個金幣,淩羽現在也算有點小錢了,自信買一把匕首還是沒問題的。
內店的空間比外麵小一些,但裝修更豪華。裏麵的武器加起來不過二十件,和外麵的普通貨色相比,確實要好很多。光看外表就精致不少,應該是花了不少心思手工打造的。
匕首隻有三四件,淩羽一一拿起來,在手裏掂量了一下,重量還行,一截短短的匕首就有幾十斤重,算是好貨了。但淩羽最後還是搖了搖頭,這些匕首對普通人來說或許足夠了,可對他而言還是差了點。
“還不滿意?”老板挺著個將軍肚,疑惑地看著淩羽。能在芳菲鎮上開這麽一家武器店,他自認為看人的眼光比一般人強。所以一開始看到來買東西的是個小孩,他也沒在意。可連這些好貨都不滿意,老板就有點摸不準淩羽的底細了。
“我說過,錢不是問題。還有沒有更好的?沒有的話我就走了。”淩羽不想再浪費時間,說著就要離開。
老板急了,連忙說:“哎喲,我的小老板,您別急著走啊……這樣吧,好匕首我這兒還真有一件,隻是這分量可不輕,你確定你能拿得動、用得順手?”
“哦?拿出來看看。[]”淩羽一聽來了興致。這兒的匕首都已經有幾十斤重了,更重的豈不是有上百斤?一把上百斤的匕首,應該能合他的心意了吧。
老板一愣,嗬嗬笑道:“你這可為難我了,我可拿不動那玩意兒。要不是因為太重,這匕首也不會在我店裏放了好幾年都沒賣出去。我還是帶你去看看吧。”
淩羽跟著老板,穿過一條回廊,來到一間類似倉庫的地方。裏麵密密麻麻擺滿了武器,都是按捆計算的。最裏麵的地上,隨意放著一個胳膊長的盒子。
老板費力地在刀劍間穿行,走到盒子前蹲下,卷起袖子,似乎想親自把盒子拿起來。沒想到他使出渾身力氣,盒子卻紋絲不動,就像在地上生了根一樣。
“呼……你看到了吧,匕首就在這盒子裏。你要是能拿得動,我就免費送給你。”老板喘著粗氣說道。
淩羽也不說話,走到盒子前看了看,沒發現什麽特別的。打開盒子,一把通體烏黑的匕首出現在他眼前。沒有光芒閃耀,也沒有虎嘯龍吟的聲音,這就是一把看起來很普通的匕首,做工粗糙得不像話,簡直就是一個梭形的刀片,手柄處纏著一圈圈粗布。這樣的匕首,估計丟在路上都沒人會撿。
刀片有點弧度,看起來挺鋒利的,但因為烏漆嘛黑的,也看不太清楚。淩羽握住刀柄,暗暗用了五成的力氣,卻驚訝地發現匕首紋絲不動。[]
“好重!”淩羽一鼓作氣,使出了全力,才勉強把匕首拿起來,但想要揮舞幾下,卻很困難。“老板,這匕首多少錢,我要了。”
“啊……真拿起來了!”老板看著淩羽,眼神就像看到了怪物,“既然小老板你要,給你打個五折,就收你十個金幣吧。”
他卻絕口不提剛才說的免費贈送的話了。
淩羽小手一轉,十枚金燦燦的金幣出現在手中,塞進了老板油膩肥大的手裏。不等老板反應,他就自顧自地離開了。
等老板回過神來,看著手中的十枚金幣,也不知道該哭還是該笑。早知道這小家夥這麽闊綽,他就該說一百枚金幣了。不過他不知道的是,就算他開口要一千金幣,淩羽要是想買,還是會買的。
這倒不是淩羽想擺闊,而是他知道,這把匕首絕對值這個價錢,當然,這個價錢隻是對他來說。要是換了別人,可能給一個銅板都覺得貴。至於老板之前說的免費贈送……哼哼,這些商人一個個都巴不得把石頭賣出黃金的價錢,怎麽可能真的送給你?留著占地方也好啊。
淩羽離開武器店,直接把匕首丟進了“蒼白空間”。雖然“蒼白空間”現在還在進化,但存放物品還是沒問題的,隻是他的意識無法進入罷了。
淩羽找了一家店鋪換了一枚金幣,這才知道了這個世界的貨幣換算規則:一枚金幣等於十枚銀幣,等於一百枚銅幣。他也意識到,中午那頓飯他給一個金幣是多麽浪費,就算把整個酒樓包下來都綽綽有餘。
不過錢已經給出去了,淩羽也不可能再要回來。反正他現在對錢也沒什麽概念,而且又不是自己辛苦掙來的,花起來一點都不心疼。
想起前世一個月領著兩千塊錢精打細算過日子的情景,淩羽覺得那簡直就是地獄!
淩羽采購了一些必備的生活用品,食鹽、香料之類的自不必說,鍋碗瓢盆也買了不少。他還順便買了很多熟食,懶得動手做飯的時候就吃現成的。反正放在“蒼白空間”裏也不會變質,唯一擔心的就是被“蛋疼一號”或者九尾狐、幽靈狼偷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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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給它們準備的食物……九尾狐和幽靈狼是靈體生物,不需要吃東西。“蛋疼一號”嘛……隨手摘點樹葉就行了,沒必要好吃好喝地伺候它。
長相決定待遇,這就是“蒼白空間”的規則!
淩羽離開芳菲鎮的時候已經是下午了,他沒打算在這兒過夜,所以還是走了。芳菲鎮外有一條望不到頭的大道,道路一邊是一望無際的草原,另一邊是茂密的叢林,兩邊的環境截然不同,倒也挺稀奇的。
淩羽順著大道向南走了兩個多小時,夕陽的餘暉把他的影子拉得老長老長。再過一會兒天就要黑了,淩羽左看右看,拿不定主意。
晚上是住在森林裏好呢,還是在草原上欣賞空曠的風景呢?淩羽很糾結。他閉上眼睛,原地轉起了圈圈,直到腦袋發暈才停下來,然後徑直往前走。等他再睜開眼睛,麵前是一片綠油油的大草原。
聞著青草的芳香,淩羽頓時感覺神清氣爽。不遠處有一群類似羔羊的動物聚在一起,構成了一幅美麗的畫麵。
“晚餐有著落了!”淩羽看到綿羊,小手一轉,黑色的匕首出現在手中。淩羽感覺身子一沉,一步一步地朝羊群走去。
草原視野開闊,一群綿羊看起來近在咫尺,可淩羽走到它們附近時,卻至少花了二十多分鍾。羔羊們傻乎乎地啃著青草,看到有陌生人靠近,頓時緊張起來。可一看這人的體型比它們還小,便又毫不在意地繼續啃草了。
淩羽本來還想偷偷繞到羊群後麵,學老虎撲殺獵物,沒想到這些傻乎乎的家夥看到他一點都不緊張,顯然是他這副小身板光看外表實在沒什麽威懾力。
淩羽找準一隻落單的羔羊,舉起匕首就衝了過去。匕首輕輕劃過羔羊的脖子,頓時鮮血直流,羔羊連叫都沒叫一聲,就轟然倒地了。匕首的鋒利程度超出了淩羽的預料,他根本沒怎麽用力,就像切豆腐一樣切開了羔羊的脖子。
其他羔羊聞到血腥味,頓時四處逃竄,至於倒在地上的同伴,根本沒人理會。淩羽看得出這種生物性格懦弱,但沒想到它們膽子小到這種程度,不禁有些無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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