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章 連環凶殺案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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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佩過來說,“我把張勝利的衣服拿回去給王樂樂化驗”。
嚴肅說,“幫我一個忙好嗎?屋裏有個裝袋的證物,裏麵是沾血的浴巾”。
陸佩說,“好的,回去得好好洗個澡”。
李琳琳在咖啡店買咖啡,“一杯冰的香草拿鐵,謝謝”。
一對中年夫婦過來問,“李琳琳?我是張梅,我丈夫聽朋友說你會來這裏”。
李琳琳看著他們,“抱歉,我們認識嗎?”。
妻子說,“夏玲是我們的女兒”。
李琳琳看著這對夫婦,15年的時間,他們蒼老憔悴得太多了,“很抱歉,我沒認出你們”。
妻子焦急的問,“不曉得你有什麽新的消息,能不能透露一點”。
李琳琳婉拒道,“是這樣的,所有消息都必須由司法部發布,對於正在處理的案件,我不能透露消息”。
妻子激動的說,“他已經被定罪了,對我們而言,案子已告一段落”。
李琳琳隻能盡力安慰,“我仍對司法製度深具信心,證據很有力”。
一旁的丈夫也很崩潰,“如果法醫撤銷判決,我們無法再承受一次審判”,
正好李維的電話來了,李琳琳逃跑似的,“很快就會有答案的,我保證,抱歉,我得走了”。
她快步離開,她實在無法正視那對夫妻的眼神。
李琳琳和警長李維碰頭,她問,“怎麽回事?我下班了”。
李維說,“我知道,因為你在聯絡人之列”。
李琳琳被他搞糊塗了,“什麽聯絡人?”
李維說,“少女屍體,垃圾袋,每次已執行死刑,就有模仿者作案”。
李琳琳就有不好的預感,“馬隆毅的律師一定會很高興”。
李維說,“大家都想讓馬隆毅為另外兩起命案付出代價,檢察官不會因為,你證明他殺了夏玲,就全算在他頭,一個人能被處幾次死刑?”
李維指著地上裝屍體的塑料袋說,“維修工人以為是垃圾,一提起來,垃圾袋就打開了”。
李琳琳歎息,“棄屍,和15年前一樣”。
李琳琳檢查完屍體,她在屍體上發現一隻小昆蟲。
錢淺趕了過來,他問,“這是什麽蟲?”
李琳琳搖頭,“郭天才懂這個,我不知道,你怎麽過來了?”
錢淺說,“郭天叫我來的,以免馬隆毅翻案,而你窮於應付”。
李琳琳欣慰的說,“很高興有個幫手”,她示意可以將屍體搬回鑒證科。
後院的空地上,明顯有被挖掘的痕跡,嚴肅拿著探測儀掃地麵。
機器響起密集的聲音,他喊郭天來看,“密度改變了,熒幕顯示下麵有物體”。
郭天看了一眼屏幕數值,“深度0.76公尺,我們需要鏟子,篩子,梯子,斜槽”。
他倆挖了半天,嚴肅坐在大坑的邊上問,“可以用其他罪名拘捕張勝利了,非法埋葬家畜?”
郭天擦著汗說,“罪名太薄弱,把它埋起來吧”。
坑裏是一隻大金毛,嚴肅隻能起身回填。
郭天自言自語,“張小燕沒去上班,也沒埋在後院,她去了哪裏?”
審訊室裏。
張勝利的酒終於醒了,“我不知道她的行程,她要工作,還要上學,我不常見到她”。
劉大海說,“她17歲,和你同住,你多少應該知道吧”。
張勝利恨恨的說,“那個小賤人以我為恥,一心盼望高中畢業,好搬出去住,甚至在咖啡廳找了份工作,還買了一輛車”。
劉大海問,“什麽車?”
張勝利說,“敞篷車,藍色的,車牌不記得了”。
劉大海說,“身為負責的父親,你應該請我發出失蹤人口通報,對吧?”
張勝利表示無所謂。
陸佩拿著化驗報告說,“化驗出來了,衣服上的血跡是張勝利自己的”。
郭天問,“浴巾上的血跡呢?”
陸佩說,“符合8個基因特征,具有親屬關係,屋裏隻住了兩個人,可能是張小燕,但是浴巾上的血跡不多”。
張勝利問,“你有小孩嗎?他們都很自私,好像欠了她一樣”。
劉大海不客氣的說,“你整天喝得爛醉,的確欠女兒很多,現在你該去的地方,也許是監獄”。
張勝利沉默了一會兒,低聲說“我想她離家出走了,和她母親一樣”。
陸佩很生氣,“怎麽會有這種父親,如果張小燕離家出走,我會覺得理所當然”。
李維過來找郭天,“李琳琳和我在處理大學的案子,死者是女性,指紋剛送來,符合你們的失蹤少女張小燕”。
郭天無奈的說,“劉大海對她的車,發出全境通報了”。
法醫室裏,李琳琳已經到了。
郭天歉意的說,“抱歉,我遲到了,驗到哪裏了?”
老法醫張哲說,“張小燕,她全身僵硬至少12小時,17歲,她在奧大上夜校,提早入學先修班”。
郭天說,“所以她應該算是奧大的學生”。
李琳琳同意,“和馬隆毅的被害人一樣”。
張哲說,“馬隆毅已經是死囚了,不是嗎?”
李琳琳問,“你驗過其他屍體,這具屍體有什麽不同之處?”
張哲說,“凶嫌對之前的命案,一定十分了解,手法一模一樣,死因是窒息,手腕處有淤傷,塑膠鋸齒帶,深藍色塗料,隻有一樣東西是新的,手上有反抗的傷痕,她抓住的東西破了,因而造成割傷”。
郭天問,在沾到塗料之前還是之後?”
張哲說,“之後,其中一片碎玻璃劃過塗料,手上先有塗料”。
郭天沾了點塗料,“還沒幹?她起碼死了12小時,對不對?哪種塗料12小時後還不會幹?”
李琳琳回到辦公室。
一位律師進來找她,“李琳琳?聽說你負責調查澳大的命案?少女遭人以垃圾袋棄屍”,這位律師李琳琳認識,是馬隆毅的律師,陳苗。
“你很清楚,關於正在調查的案件資訊,我不能承認也不能否認”,陳苗說,“我的客戶命在旦夕,我們一直堅持馬隆毅的清白”。
李琳琳說,“陳律師,我對你的客戶沒有偏見,我檢視過本案的證據,而證據無法證明他無罪”。
陳苗說,“那是15年前,dna尚未應用的年代,真凶也還沒再度行凶,你必須把送去化驗的毛發,拿來比對新的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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