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5 放狗屁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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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文傑上次在蟠桃園小區售樓部門口與李文祥分手後,一直沒有什麽好辦法去找開發商把錢要回來。他打工的單位看他到了請假的期限卻沒有趕回來,催促他把買房子的事兒搞好後抓緊上班,單位需要他處理的事兒摞老高了,有些事兒缺他一個環節就辦不了。
    李文傑便把買房被開發商欺騙套牢一事備細說了,給他打電話的領導正巧在他們當地剛買了房子,對房產買賣及衍生事項好像比較熟悉,聽李文傑這麽一說,也感到事情有些麻煩,說開發商與你事先有過約定,選擇公積金貸款,你去辦理公積金貸款,你們縣公積金管理處卻沒有那個開發商蟠桃園小區的備案,這明顯是開發商對你進行的欺詐行為。不過,開發商與買房人簽訂的合同,不論是定金合同,還是預售合同保證單,他們都是請了好多律師,字斟句酌,千錘百煉,曆時不知多少時日,才完善出爐,我們這一般普通人根本找不出漏洞,就是說買房子的人——比如你我這樣的人,隻要被他們騙簽了合同,基本上逃不出他們的手心。你把與開發商簽的合同拍成照片發過來我看看。
    李文傑很快把他與開發商簽的合同一張張拍成照片,通過微信發給領導看。領導打眼一看就說,他媽的個圈,你被他們下套子套住了!
    李文傑說,我隻看見開發商和我簽的合同上,貸款方式是打勾勾選的是公積金貸款,說明我和他們約定的貸款方式就是公積金貸款,其他的貸款方式,我不用!
    領導沒有就李文傑強調的公積金貸款約定說什麽。卻很快將李文傑剛才發過去的預售合同保證單的微信照片又發回來,同時在上麵用紅色線條劃出兩行文字:“如果雙方約定的貸款方式不能完成,乙方開發商)有權為甲方購房者)指定貸款銀行,而且甲方在乙方指定貸款銀行後的七天之內必須去指定銀行完成貸款手續,甲方逾期不辦,乙方有權沒收甲方首付款,甲方還必須按照規定繳納違約金。”
    看到了沒有,領導隨後打來電話說,這個開發商太壞了,為了盡快回籠資金,逼著你辦理商業貸款。
    李文傑說,我用公積金貸款比他們指定銀行辦理商業貸款要少兩個百分點,商業貸款利率差不多是公積金貸款利率的兩倍,我現成的公積金用不了,被迫用開發商指定的商業貸款,當然我不能接受了。
    領導說,李文傑,我們這邊的市長熱線還不錯,市民有問題,打過去一般都能給解決,我不知道你們那省怎麽樣,你打熱線試一試,萬一政府機關出麵幫你找開發商要回首付款呢,你試試再說,單位這邊,我先設法替給處理一下好了。你別急,按部就班,盡量減少損失。
    李文傑掛了電話,馬上撥打市長熱線,接聽電話的工作人員很認真地聽取了事情的前因後果後,讓李文傑保持手機保持暢通,稍後將會有人與他聯係。
    果然過了不久,嶼石縣市場監督局給他打電話,問了問情況,說他們可以幫李文傑找開發商要錢。後經市場監督局協調,開發商答應退款。讓李文傑與蟠桃園小區售樓部的汪西經理聯係。
    得到這個消息,李文傑如黑暗之中見曙光,立即去了蟠桃園小區的售樓部,見到汪西經理後要求退首付款。汪西開始的時候,爽快答應。在汪西的辦公室,李文傑說,這之前我與你們溝通協商退房,你的手下一直推來推去,不是讓我找這個,就是找那個,這次你親口答應退還我的首付款,還需你們上麵的哪一個領導批準嗎?。汪西說不需要了,到他這就是到頭了,他說退就能退。
    李文祥止不住一陣欣喜。
    汪經理,錢什麽時候能退到我的賬戶上?
    汪西說,這個不一定,有可能隻需要幾天,或者大約一周的樣子,但也有可能一個月兩個月。
    當時聽了汪西的話,李文傑就有一種退款並沒有設想得那麽簡單的預感,
    果然開發商隨後一直用各種理由拖延,搪塞不退。
    一個月後,李文傑請嶼石縣市場監督局市場執法分局的裴局長一起,按與蟠桃園小區售樓部總經理汪西的約定,去售樓部再次協商退款事宜。
    雙方見麵,李文傑克製著憤怒,本著友好協商的態度,要求汪西總經理給個具體的還款時間,汪西開始的時候說,退款快的話兩三天,慢的話十天就能退。裴局長說,好吧,你也別說十天了,咱們就定半個月十五天吧。
    裴局長定下來還款日期,汪西沒有說什麽,等於默認。接著他向李文傑要首付款收據看看。
    你把首付款的收據拿過來我看看,汪西伸著手說。既然還款日期都確定了,把付款收據交給他看看也沒有什麽不可以的。李文傑很快收據交給了汪西。可是汪西拿了收據後,卻不願意還給李文傑了,說收據他先保管著,李文傑請等著收錢就可以了。
    這個說法李文傑不能接受,把首付款收據交出去,手裏什麽抓頭都沒有,開發商極有可能說首付款已經還過,到時候事態就嚴重了。最後萬不得已起訴到法院,沒有收據,法院也不一定願意立案處理。
    李文傑馬上警覺起來,說,首付款收據可以給你,但是你得給我打個收條。汪西不願意打收條,說,房款我都願意給你退了,你還怕我什麽!
    但李文祥堅持不給收條,就不能交給他首付款收據。並趁汪西不備,將收據從他麵前拿回來。最後在裴局長的協調下,汪西答應十五天左右退款。裴局長對李文傑說,到十月六號正好十五天,我來打電話問他要。
    十月六日,裴局長電話催汪西退款。汪西說兩天後一定退款。裴局長對李文傑說,他答應兩天退款,咱們再給他四天時間。十月十日,裴局長打電話催促汪西抓緊時間退款,汪西回答說去普陀山了,十一日才能回來,他十一安排手下的人退款。十月十一日,裴局長讓他安排人退款,汪西卻又說,手下人不熟悉這個事,得等他從普陀山回來才能退款。十月十二日,裴局長再次電話要求汪西退款,汪西說,房款不能退,他上麵的大領導不同意退。
    這狗逼養的說話就是放他娘的狗屁,這與他之前承諾的“退款的事到他這裏就是到頭了,是終點”,“他說退就可以退”大相徑庭,自相矛盾。
    李文祥聽了,眉頭擰成一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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