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蚍蜉

字數:4015   加入書籤

A+A-


    她攥著姬絮昭的領口大聲質問,姬絮昭被易感期籠罩,眼淚情不自禁的落下來,嘴巴微張維持呼吸,他的意識昏昏沉沉,根本不明白秦凝歌在說什麽。
    “你說什麽?”
    他仰起頭,露出精致雪白的鎖骨,竭力貼近秦凝歌,想聽清楚她究竟在說什麽。
    秦凝歌一震,狠狠推開他,“死a同,滾遠點。”
    誰能想到在家居然也會被騷擾?
    “回房間去。”
    “回去。”
    姬絮昭一動不動,那雙朦朧的淚眼一直注視著她,秦凝歌頭都大了,要不是看在五十萬的份上,“就這一次。”
    她把姬絮昭拖回房間,擔心他又再次跑出來,幹脆找了點東西,把門固定住,總算能睡一個好覺,沒想到才十分鍾,姬絮昭就破壞掉了門鎖,他好歹是個apha,這種門鎖根本難不住他。
    “啪啪”秦凝歌給了他兩巴掌,強行喚醒他的理智。
    “你易感期到了,你知道嗎?你再騷擾我,我就把你扔到路邊,讓你去當野獸。”
    姬絮昭舔了舔幹裂的嘴唇,長時間哭泣身體的水分都快被抽幹了,“給我一點你的信息素?”
        “你的信息素!”姬絮昭有氣無力的怒吼,感覺不到一點威脅。
    秦凝歌半信半疑釋放了一點信息素,果然看到姬絮昭的眉頭都舒展開了,她渾身一抖,感覺自己好危險,和一個a同天天睡在一起,她真的隻喜歡oega!
    姬絮昭縮在沙發麵前,像是一隻流浪的狗,他貪婪的呼吸著空氣裏的茶香,輕柔而綿長,靜謐而溫暖,科學研究表明,一個人信息素的味道和她本人也會有相似的部分,姬絮昭想不到,她和這股淡淡的茶香哪裏相似了,明明一個低俗貧窮,一個清新輕柔。
    他記得第一次喝茶的時候,他才十歲,春日的陽光落在木質的茶幾上,白瓷茶壺冒著熱氣,清新的茶香縈繞著他,他好奇的嚐了一口,入口的苦澀讓他皺起了眉頭,茶葉最後的一點甘甜縈繞在舌尖的味道,讓他久久難忘。
    “秦姐,你沒事吧?”
    樊暮和一堆手下看著她,秦凝歌環視一圈,那管神仙水是誰栽贓她的?
    “能有什麽事?”她笑了笑,眾人開了幾句玩笑就散開了。
    樊暮問道,“姐,你當初剛分化是什麽樣的?”
    秦凝歌突然意識到,樊暮已經十七歲了,已經是分化的年紀了,一晃眼居然過去了十年。
    “你東西準備好了嗎?分化的時候會有點難受,習慣了就好。”
    樊暮猶猶豫豫,磨磨蹭蹭,憋了半天才問道,“那姐你可以陪我嗎?”
    分化一般會有家人陪著一起,秦凝歌自認她算樊暮半個家人,陪著他度過分化也算正常,但她家裏現在還有個易感期的a同,她怎麽敢把人帶回家?樊暮多半是要分化成apha的,這不是羊入虎口嘛。
    “有空的話,我會去你家看你。”
    “謝謝姐。”樊暮露出笑容,把那點苦澀都吞進肚子,兩年前被秦凝歌趕出來後,他就再沒有回到那個房子了,還以為這次能再去一次。
    他是個孤兒,七歲的他當時抱著秦凝歌的腿不放手,死皮賴臉被秦凝歌撿了回去,十五歲有一點經濟能力了,秦凝歌就幹脆利落的把他踹了出來。
    她買的房子,怎麽老有人想住進來?
    “這幾天有誰不安分嗎?”
    樊暮露出慎重的神色,“我看見何健和韓刃的手下來往,這個算嗎?”
    以前不算,但在杜衍說過那番話後就算,如果大當家想把她豎起來當靶子,二當家和韓刃不可能沒聽到一點風聲,連這點消息都打聽不到,就別想著自立門戶,謀權篡位了,乖乖當吉祥物算了。
    何健是個beta,在黑幫裏beta不吃香,因為appha皮糙肉厚,恢複能力比beta強多了。
    那何健是一個很出色的beta嗎?不是,他很普通,普通的長相,普通的能力,普通到秦凝歌甚至沒有太注意過他。
    何健並不住在仁愛街,而是附近的街區,他會在仁愛街純粹是其他黑幫點位都不要他,而仁愛街缺人。
    沒辦法,資本主義國家,想要掙錢要麽幹髒活要麽違法亂紀,黑幫已經是底層人民最好的選擇了,警察輕易不會動他們,甚至還對他們很禮貌,宋鳴那個楞貨除外。
    能得到他人的尊重和敬畏,還有不錯的收入,不知道多少人排著隊想加入黑幫。
    “何健,你等下把我的那瓶酒拿到包房裏。”
    秦凝歌伸個懶腰準備去包房眯一會兒,昨晚她害怕那個死a同亂來一直沒睡好。
    一個小時後何健推開包房,秦凝歌剛睡醒,不需要擔驚受怕,這覺睡的舒服。
    何健放下酒就準備走,秦凝歌叫住他,“坐吧”。
    給何健也倒了一杯,抬眼就看見他緊張不安的神情,這個膽子還想賣主求榮?
    小主,這個章節後麵還有哦,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麵更精彩!
    “嚐嚐吧,這個店裏就我、小樊和你三個人喝過,不便宜,要賣四位數呢。”
    何健抿了一口,隻覺得難喝,但他不敢說,露出一個難看的笑容諂媚道,“真好喝,難怪這麽貴。”
    “你家裏最近還好嗎?”
    何健抖了一下,垂著頭,“好,他們都挺好的。”
    “那就好,對了,你知道昨晚那位宋警官跟我說了什麽嗎?”
    何健不敢說話,秦凝歌也不在意,自己繼續說道,“他居然拿了一管升仙水出來,說是我們夜狐酒吧的,還從上麵提取了指紋。
    “你覺得那個指紋是誰的?”
    何健一下子跪倒在地上,心髒怦怦亂跳,幾年前他來到夜狐酒吧,哭著求秦凝歌收下他的時候,他也是這樣緊張,在秦凝歌答應後他簡直不敢相信,那時候在他眼裏,秦凝歌簡直閃閃發光,她拯救了他,給了他不一樣的人生。
    而現在他早就忘了當時自己有多緊張和激動,仁愛街太窮了,即使窮人像老鼠一樣紮堆生活,也已經沒有幾個鋼鏰,所有人都在艱難生活,和其他街區一比,他何健依舊一窮二白。
    都說混黑道每天就是血雨腥風和紙醉金迷,但何健過得像白開水一樣,每天到夜狐酒吧擦擦杯子、桌子,有客人就招待,沒客人就自己玩玩牌,輕鬆卻也無聊。
    他想要紙醉金迷,他下定決心幹黑幫,想要的不就是暴富嗎?就算隻享受一天的榮華富貴也值了。
    可惜他的老大秦凝歌是個窩囊廢,很少和別人起衝突,平時收點微薄的保護費,幫仁愛街的老弱病殘解決點口角紛爭就是最大的事情了。
    他,何健,不想要這樣的生活!
    喜歡普女怎麽不能是萬人迷請大家收藏:()普女怎麽不能是萬人迷書更新速度全網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