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李小刀的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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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寂靜的夜晚,月光皎潔,照映在李小刀的臉上。
    這是一張年輕,帥氣,略顯稚嫩,卻又很髒的臉。
    這是李小刀的臉。
    這裏是李小刀的家。
    他的家很豪華,是一棟四層的獨棟別墅。此刻,李小刀正躺在三樓主臥的地上,看著像顆一樣的月亮發呆。
    微風吹過,吹起他又髒又長的頭發,吹起了身邊地上的樹葉和枯枝。
    李小刀躺在一張破席子上,席子鋪在冰冷的水泥地麵上,頭下枕著一本書,那是古龍寫的《多情劍客無情劍》。
    腳前方靠牆的地方,放著兩個蛇皮袋和幾個塑料桶,裏麵是被子、衣服、鞋子等,是李小刀的全部家當。
    夏日的後半夜,涼風吹過,李小刀覺得有點冷,雙手在身邊劃拉了一下,將身邊的樹葉和枯枝往身上摞了摞,這樣身子就覺得暖和一些。
    雙手在身上擦了擦,再一翻,雙手中各有一把小小的刀。
    刀很亮,雪亮的刀,在潔白的月光下,閃著雪亮的光。
    刀很小,夾在食指和中指之間,伸縮自如。
    李小刀雙手在空中飛舞,揮舞著不知名的動作,像是在與人搏殺,又像是在揮刀亂斬,有時又像是在書寫作畫。除了他自己之外,外人是不知道他是在發泄還是在修煉。
    潔月西移,照射在對麵的牆壁上,牆上爬著一隻大蚊子。
    不是小蚊子,是大蚊子,就是那種五、六厘米長左右的山蚊子。這種蚊子不知道吃什麽,反正不吸人血。可李小刀不管它吸不吸血,右手手腕一抖,食指與中指之間夾著的飛刀如一道閃電般的飛了出去。
    哆的一聲,飛刀插入了對麵的牆上,光華一閃,就紋絲不動。
    飛刀不動。
    蚊子也不動。
    功夫不負有心人,李小刀終於練成了百步穿楊的絕技。數米之內,一刀釘住一隻蚊子,這比百步穿楊還厲害。
    李小刀側身爬了起來,走向對麵的牆,他要看看這一刀是射中了蚊子的哪個部位,是身子還是腿。
    “噗”的一聲,巨大的山蚊子雙翅一抖,貼著李小刀的臉龐飛了出去。
    像是嘲笑,又像是賣弄,在冒著崴腳的危險的情況下,山蚊子的一隻腳還在李小刀的鼻子尖上踹了一腳,在留下幾粒灰塵後,稍稍改變了方向,向窗外飛去。
    李小刀伸手摸了摸有些癢癢的鼻尖,搖搖頭,自嘲一笑,伸手拔出了插在牆上的飛刀。
    刀還是雪亮的,沒有斷,也沒有磨損。
    這是小刀的刀,也是小李的刀,卻不是小李飛刀。
    這是李小刀從一個姓李的人開的廢品收購站裏找到的兩塊鋼板,然後放到火車軌道上,任由火車的車輪碾壓而成的刀片,再經過自己的加工打磨而成的刀。
    是實實在在的小李的刀。
    而小李飛刀,是人中之神,小李飛刀的小刀,是刀中之王。
    兵器譜排名第一的天機老人,死在排名第二的上官金虹手上,所以,天機棒敗給了龍鳳雙環。而上官金虹又死在了排名第三的小李探花手上,所以,龍鳳雙環敗給了小李飛刀。
    小李飛刀才是排名第一的兵器,也是世界上最可怕的兵器。
    而李小刀的刀,卻從來不殺人,也不傷人。除了曾經無數次的劃傷過自己的手指和胳膊,曾經多次的解剖過狗、蛇、雞、鴨外,李小刀的刀就沒見過血,至少沒見過別人的血。
    他的刀是用來劃破別人的口袋、皮包、手袋、背包的,當然也能順便用來給偷來的雞、鴨解解剖。
    沒錯,李小刀的工作性質就是這樣,時間自由,但還是有一定的風險,那就是有可能會被人群毆。
    所以,他的工作技能要求就是,膽大、心細、手腳快、臉皮厚、能抗揍。
    李小刀收起雪亮的刀,抖抖身上的灰塵和枯葉,順著月光下樓,向樓外走去。
    他要去小解。
    李小刀很講衛生,從來不在自己住的別墅樓裏解決大小便的問題。反正這裏的別墅很多,隨便找一棟,進去就可以隨地解決。
    隻要是沒進去過的,或者是因為時間太久,已經聞不到上一次大便留下的味道了,那麽這裏就可以是下一次方便的場所。
    這裏是一片廢棄的、爛尾的別墅區,位於市郊。沒有水,沒有電,也沒有人,所以就成了李小刀的家。
    眼前是一棟位於外圍區域的別墅樓,李小刀記得自己沒有來過。
    盡管明知道樓裏肯定啥也沒有,但是李小刀還是從一樓到三樓樓頂都轉了一遍,李小刀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麽要這麽做,也許是寂寞,冷靜,所以潛意識裏總想著有點什麽意外的發現。
    月光雖亮,卻不足以照亮整個房間。但是因為職業的緣故,李小刀的眼睛很亮,眼神很好,黑暗中的辨識能力很強。而且還有手機的手電筒功能,所以很快的,李小刀就將整個樓轉了一遍。
    除了枯枝敗葉,啥也沒有。
    解決完生理的問題,李小刀走出別墅樓,來到樓前的空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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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裏本來應該是作為別墅的停車場或者做涼亭用的,麵積還不小,隻是現在都長滿了草,很深的草。
    抬頭看著天邊的月亮,潔白的月光傾瀉在李小刀的身上,頎長的身軀,在身後拉出長長的倒影。消瘦、帥氣、又有些髒的臉龐,在月光下顯得有些綠瑩瑩的。這一人一影一月光,在這荒無人煙的爛尾的別墅區,顯得那麽寧靜,卻又是那麽的陰森森。
    李小刀拽了拽灰色長袖襯衫的領子,將胸前的扣子又扣起了一粒,又拍了拍長褲上有可能被濺到的尿液。長袖長褲在夏日的陽光下雖然悶熱,但是工作需要,這是必須要忍受的。到了晚上,雖然可以脫下長衣,但短袖招蚊子,還是別惹這麻煩的好。
    李小刀不知道自己的身世,很小的時候,就被人拐走,賣給了一個貧窮落後的鄉村的窮人家。在受盡打罵折磨之後,好不容易逮著機會半夜逃了出來。
    李小刀記得,他在那個破家裏待了五年,吃了五年的苦,挨了五年的打罵。逃出來的時候,早就不記得自己的家是哪裏的了。
    李小刀的名字是他自己給自己取的,那個買他的人家給他辦的身份證,早就被盜竊團夥的老板給收走了,他也不想要,也不想回憶那段生活。他隻想忘掉過去,活在當下。
    從口袋裏摸出一包煙,點亮打火機,給自己點了一根不知啥牌子的香煙,猛的吸了幾口。
    嘴一張,一口氣吐出五個煙圈。煙圈一個接著一個向上飄去,慢慢變大,變淡,最後消失不見。
    扔掉快燒盡的煙頭,抬腳踩滅。
    腳下的這雙鞋也已經有些破了,沒辦法,翻牆爬樹的,費鞋。
    伸伸懶腰,又是一陣涼風吹過,夏夜清涼,尤其是這種荒涼之地。
    李小刀忍不住打了個噴嚏,低頭擤了一下鼻涕,卻發現草叢中似乎有什麽東西在發光,溫柔的光,皎潔的光。
    打開手機的手電筒,又找了根木棍在草叢裏拍打了一遍,發現沒有驚擾到什麽蛇蟲之後,李小刀低頭向發光處走去。
    一伸手,從草叢裏撿起一個東西。這是一個小小的,四四方方的,透明的,水晶樣的東西。
    在水晶的裏麵,似乎有東西在流動,有小小的光點在晃動,有灰色的煙霧在繚繞,還有電弧一樣的流光在閃爍。
    李小刀活了十六歲,沒見過這是啥東西,也沒聽說過這種東西。
    他準備拍張照片,發到閃電手群裏去,問問那些閃電手的同伴們有沒有見過。
    打開手機的攝像頭,對著這個正方體的水晶照了過去。
    嗯?手機相機的攝像頭裏,居然隻有自己的手指,沒有這個水晶。拿開手機看了看,水晶還在自己的手上拿著。
    再用手機試試,依然沒有,真是見鬼了。
    拿起水晶,對著月亮,眯上一隻眼睛看過去。沒什麽特別的呀。
    奇怪了。
    李小刀準備將手收回來,離眼睛近點再仔細看看,卻突然發現自己不能動了。
    不僅僅是手不能動,整個身體都不能動了。
    李小刀大駭,想大聲呼喊。
    雖然這裏周邊很遠都沒有人,但人類的恐懼促使他不自覺的想要呼喊,但是他動不了,連嘴巴都張不開。
    皎潔的月光穿過正方體水晶,射在李小刀的臉上。李小刀就覺得眼前的水晶像是活了一樣,體積在膨脹,不斷的擴張,直到將自己的身體整個都包了進去。然後又快速收縮,體積越來越小,光亮越來越暗,直到最後縮小為一個點,嘭的一聲炸開。
    原地什麽也沒有了,隻剩下一部開著攝像頭的手機。隨著時間一點點的過去,手機的燈光越來越暗,直到最終完全黑暗。
    天亮了,這裏原來什麽樣,現在還是什麽樣,就好像從來沒有人來過一樣。
    隻有地上的一部手機,仿佛想要告訴人們這裏曾經發生過什麽。但也漸漸的被灰塵、枯枝和荒草所掩埋,再也看不出任何痕跡。
    沒有人知道,這裏曾經住過一位叫做李小刀的少年,想要成為刀中之王的,長得還算帥氣的,很勤勉的,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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