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9章 白臉狼兒女的娘親十四

字數:3700   加入書籤

A+A-


    李芸內心的不堪被杜敏揭穿,惱羞成怒,“你胡說八道!我才沒有討好他!你造謠!”
    “造沒造謠你心裏清楚!我要是你,與其天天提心吊膽的生怕老公發現了真相,還不如趁這個機會讓他坐牢,再跟他離婚,拿著分得的財產遠走高飛,猥褻未成年人可是重罪,最少三年起步,若是猥褻多個,坐五年牢跑不了的!”
    “你,你說的是真的嗎?”
    “當然是真的,你要不相信,去找個律師谘詢一下。”
    “讓,讓我想想。”
    李芸有些心動,老公越來越老了,不耐煩做那些事,可她還是壯年,看著外麵那些強壯的男人心裏癢癢的,再加上老公拿回家的錢越來越少,這日子沒勁透了。
    杜敏冷冷一笑,誘餌已經拋下,就不信李芸不動心。
    猥褻這件事是不好取證,但是如果孩子的媽媽作證,再加上玲玲妹妹的證言,那個老男人可就翻不了身了。
    宋律師打電話來,開庭前的準備工作全部完成,本來以為最不好取證的猥褻罪有了重大進展,這場官司贏定了。
    由於事涉未成年人,這場官司是不公開審理的。
    開庭那天,杜敏換上了黑色的大衣,給玲玲也換了一件深色的衣服,玲玲有點不安,跟奶奶確認,“奶奶,我媽媽會來嗎?那個人也來了嗎?”
    “宋律師不是說了,她們兩個都來了,玲玲別怕,今天過後你就跟她們沒關係了,咱不欺負人,也不能叫人欺負了去,記住了嗎?”
    玲玲看著奶奶剛毅的麵容,點了點頭,心裏隱約明白了一點。
    “放心吧,你媽媽不敢在法庭上鬧事的,見到她,你盡管硬氣的。”
    老二開著車來接她們祖孫兩人,“媽,你跟李芸說了什麽?她打電話來說一切按咱家的意思辦。”
    “我哪說什麽?就是曉之以情動之以理,她叫我說哭了,要痛改前非。”
    杜敏一本正經的胡說八道。
    老二從後視鏡看了老娘一眼,李芸會哭?騙鬼呐,上次還叫囂著不把玲玲還回去就要我好看!
    李芸穿了一件粉色的大衣,盤了發,化了妝,杜敏一見險些沒笑出來,四十多歲的人穿粉色?老黃瓜刷綠漆?幼稚不幼稚!
    老男人王傳宗一張圓圓的臉,小眼睛眯眯著好像在笑,但是那個笑不達眼底,果然是笑麵虎。
    李芸一見玲玲嘴唇動了幾下,最終選擇了沉默,王傳宗說道,“玲玲啊,你這個孩子可真不讓人省心,我對你們娘幾個那麽好,你怎麽能反咬我一口呢?這事是胡說的嗎?你……”
    玲玲渾身顫抖了起來,宋律師打斷了他的話,“請你離我的當事人遠一些,有話請在法庭上說。”
    案件分兩部分審理,有派出所的出警記錄,醫院的傷情鑒定書,再加上李芸承認了動手打人,當事人玲玲的強烈要求,且雙方父母同意,法庭當庭判決剝奪了李芸的撫養權,轉移到杜敏名下,李芸劉明每人每月五百元撫養費,至玲玲十八歲,一次性付清。
    其實離玲玲十八歲還有三個月,這錢也沒多少,可這是法庭的判決,杜敏要的就是這個態度。
    第二部分猥褻罪就麻煩了,王傳宗無論如何法官怎麽問就隻有一句話,“我沒做過這樣的事。”
    宋律師對王傳宗發問,“請問被告,2001年1月21日,你是不是和朋友在匯豐園聚餐,席間喝了兩杯白酒,之後獨自駕車於八點鍾回到家中?”
    王傳宗有點莫名其妙,“1月21?我上哪記得那麽遠的事?”
    “提醒你一下,那天是臘月二十七,你回家後,對我的當事人進行了猥褻,李芸因此打了我的當事人。”
    王傳宗裝著想起來的樣子,“你說的是那天啊?不是那天我喝了酒,回家就睡覺了,我沒有猥褻她。”
    “你撒謊!我提醒你一下,這裏是法庭,沒有證據我們不會提起訴訟的。”
    王傳宗慌了一下,這個狡猾的男人裝出一副可憐巴巴的樣子,“法官同誌啊,你可別聽她們瞎說啊,我一個五十多歲的人,怎麽可能對小姑娘做出那樣的事?我自己也有兩個親生女兒,這個孩子又是從小在我們家長大,跟我親生的沒有什麽兩樣,我怎麽能做出那種畜牲不如的事?你們可不能冤枉好人呐。”
    坐在審判庭上的法官不為所動,“請回答原告方律師的問題,有還是沒有?”
    “沒有,絕對沒有。”
    “請原告律師繼續提問。”
    宋律師深深的看了王傳宗一眼,“請審判長同意我方證人出庭作證。”
    當李芸進來坐到證人席上,王傳宗輕蔑的看了她一眼,這算什麽證人?敢胡說回家整死她。
    宋律師問李芸,“請你描述一下2001年1月21日當天晚上發生的事情。”
    李芸緩緩說道,“那天晚上八點左右吧,我正在自己屋裏休息,聽見廚房裏有尖叫聲,我就跑過去了,就看見他正摟著我玲玲亂親……”
    法官打斷了李芸的話,“這個他是誰?”
    “是王傳宗。”
    “好,請繼續。”
    “王傳宗一手摟著玲玲,一手在她身上亂摸,嘴在她臉上頭上亂啃,我氣極了,就打了玲玲兩耳光,後來把她關雜物間去了,後來不知道什麽時候她跑了。”
    “除了這兩耳光,你還打過她嗎?”
    “打,打了。”
    “用什麽打的?”
    “我,我忘了,擀麵杖吧,廚房裏順手拿的。”
    “王傳宗猥褻了你女兒,你為什麽不打王傳宗,反而要打她?”
    “我,我當時以為她勾引王傳宗的,就,就很生氣,所以才打她的。”
    “我的當事人李玲玲沒跟你解釋說不是她勾引王傳宗的嗎?”
    “她好像說了,不過那個時候我氣的不得了,也沒聽進去吧,反正我打了她,我承認。”
    “是什麽樣的行為讓你認為李玲玲勾引了王傳宗?”
    “那王傳宗嘴在李玲玲的臉上頭上亂啃,一隻手摟著她的脖子,另一隻手還在她的身上亂摸,這還不行嗎?”
    宋律師停止發問,“審判長,李芸,也就是我當事人的母親描述的很清楚,王傳宗當時所做的行為遠超出父親對女兒關心的範疇,尤其他還是繼父,因為我方認為,這就是猥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