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複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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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在拒馬河一帶,現在也很少見到它們的身影了,
    主要是它肉質鮮美,是人們餐桌上不可多得的美味佳肴。在高利潤的引誘下,獵人仃不惜使用各種手段,過度捕殺,而其本身又繁殖周期過長,是導致其瀕臨滅絕的主要原因。
    加上它臭毛病又挺多,對居住點要求過分苛刻,非水草豐滿的地方而不居。而快速增長的人口,居民點的無序擴張,又極大地壓縮了它們的生存空間,使得它們活動的範圍越來越少,生存越來越難。
    而且這些愁態可掬的家夥,特別喜歡玩水,一生中的大部分時間,都生活在水裏,是有名的遊泳健將。
    有水的地方,才能找到它們生活的蹤跡。
    因此,當地人叫它河豬。
    如果是現在,它肯定會在國家出台的瀕危動物名錄中占有一席之地。
    可惜那時的人們並沒這一意識,直到它徹底從地球上消失。
    在僧樓鎮時,張信曾一飽口福,品嚐了用它的肉食做成的下酒萊,美味極了,且價格不菲,但物有所值。
    後來又在屠宰場見到了它的真身,留下了極深的印象。
    “不錯,就是河豬,這次不愁沒吃的了,”他把河豬放到地上,說道。
    河豬的窩,在洞子的最裏端,是用一層厚厚的幹柴做的。
    洞裏是沒有幹柴的,除了石頭,一根寸長的木棒也找不到。它是河豬一點一點從外麵叼進來的。
    河豬很勤勞,除了尋找吃的外,一生中絕大部分的時間,都在經營自己的家。
    他們家一般都選擇在靠水的洞裏,一旦確定了位置後,他們便拚命地往窩中添加樹枝,把巢穴建得無限大。
    一個河豬窩的柴禾量,可以供一戶居民使用好些天。
    為了睡得舒服些,它們從不吝惜在這方麵下功夫。
    說河豬是世上最勤勞的動物一點也不為過。
    現在的這頭河豬,作法更甚。
    木柴全部由外麵拖到這兒,其間要經過漫長的水路。拖到洞裏時,肯定是濕的,但現在全幹透了,可能河豬在這兒生活有一段時間了。
    並且之前它還有一個伴侶,隻是不幸的很,它可能被人類捕殺了。
    由於外部生存環境惡化,河豬把巢穴建得越來越隱蔽了。選擇在了這兒,肯定認為這兒是人類觸碰不到的地方,可以高枕無憂了。哪知還是低估了人類的活動能力,最終還是沒逃脫成為人類口中美食的命運。
    這實在是一大悲哀。
    張信看著滿洞的木柴,笑了。
    在這物資匱乏的洞裏,木柴可是好東西。
    他馬上要把這些木柴利用起來。
    他從河豬窩邊,抱了一大捆柴,主要是樹棒,運到外麵。再去窩內尋了些柔弱的樹枝,用火鐮點燃。很快,一堆大火熊熊燃燒起來。
    在火光映照下,他把那頭河豬,開腸破肚,清理出內髒,然後到河中進行衝洗。
    幹淨後,又拖到一塊石頭邊,進行切割分塊。
    把切割下來的一塊豬大腿,放在火裏烘烤。
    不一會,便散發出誘人的香味。
    他行囊裏雖然帶著吃的,並用牛皮紙做了包裝,還是進了水。變得很鬆軟,有的甚至變成了糊糊狀。他便在火裏加工,使它們二次成形,然後又和打火石,火鐮等,一起放入包內。
    這些吃的在洞外可能會遭人嫌棄,但在洞內,一口都可以救人命,十分珍貴
    誰知道他還要在這兒待幾天呢。
    他美美地飽食了一頓,不僅恢複了體力,也緩解了疲勞,現在該幹點正事了。
    他最關心的,依然是方靜去了哪兒。
    他又往火堆裏加了一些柴。
    火光已經暗下去,再不續柴,火堆就會熄滅。
    在洞裏,光明很重要,他必須要保持火堆的持續性。
    雖然有些浪費,好在河豬為他提供了足夠多的柴。
    像這樣的火勢連續燒幾天應該沒問題。
    在洞中有一個缺點無法克服,就是看不到晝夜的變化,但多年的生物鍾效應提醒他,現在離另一個夜晚不遠了。
    在洞裏睡覺,一切都是冰冷的。
    有了這個火堆,不但能吃到美味,還可以偎在火邊,舒舒服服地睡覺,這是他做夢也沒想到的。
    真得感謝河豬,不但其肉體為他提供了美食,還提供了這麽一大堆柴。
    他往火堆裏加柴,還有另一個目的,就是希望借助火光,觀察一下周圍的情況。
    這火光,比起珠子的那點亮度,可是天壤之別。
    珠子的光隻能看到眼前的景色,且朦朦朧朧。
    而這火光,從烈焰騰起的那一刻起,目光所至,幾乎沒有看不到的。
    他當然不會放過這個觀察洞子的機會。
    當他把目光瞄向方靜剛才躺的地方時,驚奇地發現,在前方高坡上,有一點紅。
    那個地方,就在方靜曾經躺屍的右上方。
    雖然有石塊阻擋,他看不到那兒的全部情況,但那是方靜衣服上的顏色,他基本還是能夠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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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太興奮了,忙從火堆裏抽出一根火棒,快步走了過去。
    那根火棒是一種油鬆的原木,燃燒後,會有油詣流出來。油助火勢,燒起來劈裏啪啦的,舉在手裏,就像舉了一個小火把。
    他發現,方靜現在躺的位置,與她剛才伏屍的地方,並不遠,隻是剛才由於光線的問題,把這兒忽視了。
    這兒的地勢很特別,它既是一個坡,也是一個山洞的入口。
    和別的洞不一樣,它是上行的,這也是剛才張信沒發現她人在這兒的原因。
    和最初的姿勢一樣,她仍然麵部朝下。
    隻是這一次,他不用翻轉臉,便知道了她就是方靜。
    現在他急需解決的問題是,方靜是怎樣從最初的位置,到這兒來的。
    是野獸叩這兒來的?看起來不可能,首先它衣服完整,頭部沒有破損,如果野獸把她拖到這兒,一定得有抓?。
    而且他剛才也走了洞的許多地方,根本沒發現有大型猛獸。
    再說,有大型猛獸,河豬就不會在這兒築剿了。這種動物,天生受欺負的命,人類以它為食,也是大型猛獸喜歡的美味。
    它選擇在這兒築巢,這兒一定是安全的,至少它認為這兒沒有對它的安全造成威脅。
    “難道…”他心裏忽然冒出來一個很可怕的想法,“難道是她自己爬過來的?”
    想法雖然不可思議,但也隻有這一條,才能完美地解釋姑娘到這兒的原因。
    但這得有個條件,那就是姑娘必須活著,否則,真是活見鬼了。
    他又把姑娘的身子翻過來。
    姑娘仍像睡著了一般。
    他用手撫摸了一下女孩的臉蛋,軟軟的,富有彈性。
    張信有些發懵。
    死去的人不久後,就會因血液停止流動,而臉色蒼白,肢體僵硬。而麵前的這個女孩,卻不具備這些死人的特征。
    他又去抓姑娘的手,在剛一接觸的一刹那,他感覺到對方的手猛地抖動了一下。
    這一驚非同小可,他忙把手放到姑娘的脈搏上,發現仍在跳動。
    天哪,他大聲驚呼,原來姑娘還沒有死,還活著。
    這聽起來有點像講故事,但卻是真實發生的事情。
    隻能說姑娘的生命力太頑強了,在經曆了一係列的磨難,如跳井,暗河漂流,在被拋沙灘上後,又經過兩次河水暴漲的衝擊,都頑強地挺了過來,實在是太不容易了。
    而且又這麽幾天,這簡直是個生命的奇跡。
    她幾天趴在這兒不動地方,看樣子她是在等待著一個他生命中的貴人出現。
    他張信正好扮演了這個角色,這是天意,命裏決定的。
    從人生命的脆弱度來看,他最初認為方靜是一具屍體,沒有一點錯,換誰都會這樣認為的。
    所以他未對姑娘采取任何保護措施,甚至連摸一下脈搏都認為是多餘的,差點犯下了人生中最大的錯誤。
    幸虧又返了回來,否則姑娘真的就成為了一具屍體。
    可憐的姑娘在蘇醒過來後,麵對黑暗,求生的欲望十分強烈,她漫無目的地爬行著,最後終因體力不支,又再次昏迷。
    還好,張信及時找到了她,看來一切還不晚,來得及。
    他忙抱起姑娘,向火邊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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