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4章 泉兒的天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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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洲其實並不熱,我覺得還沒羊城熱呢。
    亞賽尼亞是一個部落,算不上是一個國家,這裏有一個擁有三十多個老婆的酋長。不過他住的很差,是用木棍和泥巴搭建起來的房子,房頂上鋪了很多草。連電都沒有。
    安娜的舅舅叫傑克,是英格蘭的壯漢。這家夥倒是有個發電機,是一台柴油發電機,但是買油很貴。除非是用水泵抽水澆農場裏的秧苗,平時根本就不開。到了晚上,連個蚊香都沒有,不過當地人有一種草,編成辮子,點這玩意能熏死蚊子,也把人都熏夠嗆。
    到了亞賽尼亞的時候,我們就住在傑克家裏。當然,我們是要付錢的。
    傑克的老婆和孩子都在這裏,傑克是個四十歲的男人,三個孩子,最大的和最小的都是女孩,中間的是男孩,十幾歲了,站在一起像是台階一樣。
    他們在這裏主要就是種植玉米,這玩意比較省事。尤其是傑克告訴我,他有一種除草劑,種植上玉米之後,打上這個除草劑,地裏麵一根草都長不出來,隻有玉米能存活。
    而且他種植玉米,要精選玉米種子,把不飽滿的全篩出去,然後每一株就點一粒種子,這樣就不用拔苗了。
    一旦種兩個種子,出來兩棵苗,就需要拔掉一棵,太麻煩了。還不如就點一粒,即便是缺一些也沒關係,畢竟地多。
    傑克自己在這裏種了三千多畝地,我們來的時候,玉米已經種完了。接下來就是等玉米長高了,再噴個一次殺蟲劑,就等著收獲了。
    這裏土地肥沃,雨量充沛,非常適合種莊稼,但是非洲的兄弟們就是不願意幹,他們寧可上樹去摘果子吃,都太懶了。
    難道種點糧食賣掉換點工業品不好嗎?整個部落隻有一輛自行車,還是傑克送給酋長的。酋長年紀大,學了兩天摔了兩天,就不敢學了,就算是這樣,這自行車他也舍不得讓自己的兒子騎,而是用繩子吊了起來,像是佛爺一樣供奉了起來。
    亞賽尼亞也沒啥信仰,也不供奉佛,也不供奉神,反正就是混一天算一天。
    到了這裏,首先要解決的就是路橋問題,這麽大一片地方,連一條像樣的路都沒有,就說是去酋長家裏送禮的路都不好走,隻要下雨,就出不去院子了,一走就是一腳的泥。
    傑克的農場離著尼羅河不遠,他很少去村子裏。
    平時農忙的時候,傑克也會雇傭一些個當地人幹活,雇傭當地人幹活,幹完就得給錢,一天一結賬。今天賺了錢,晚上就去買酒買菜,第二天肯定不來了,一群人聚在一起喝酒吃肉。開開心心過一天,沒錢了,想喝酒了,再來幹活。
    活的倒是隨性。
    我們到了這裏,首先就是要先買一塊地,離著尼羅河越近的地,越貴,山裏的地很便宜,和白給差不多。隻要去種地,那邊有數不清的地,我估計得有五千畝地沒人種,長滿了雜草。我其實也不願意種地,我就是想修個宅子。
    中國人修宅子不願意在河邊,願意在山腳下。
    書生拿著羅盤轉了十多天,最後找到了一個修陽宅最好的地方,後麵有一座長得像是女性乳房的小山包,左邊有一條小河,小河潺潺,一直匯入前麵的尼羅河,右邊有一條小路,通向山後的一個天然湖,這湖裏麵有魚,當地人隻要想吃魚了,就去山後的湖中去撈,撈了也不知道咋吃,用水一煮,放點鹽,瞎吃。
    我們下麵就是村子,村子周圍全是林子,林子裏啥都有。當地人想吃肉,就拿著弓箭和長矛去打獵。
    他們特別會打獵,見到啥就殺啥,猴子,獅子,豹子,羚羊,野豬,野狗啥的,都是他們的食物。
    不過他們壽命普遍都很短,四十歲就算是高壽了。
    朱泉說:“書生,他們是不是就這品種啊?”
    書生說:“肯定不是噻!主要是沒有好的生活習慣,喝生水,缺醫少藥,再加上他們生活習慣不好,尤其是傳染病很厲害。基本上每個人身上都有花柳病。”
    朱泉說:“這麽嚴重?”
    書生說:“大家都要潔身自好,小心搞出一身病來。”
    崔大同說:“放心吧,我對黑妹子沒啥興趣。”
    有了地方,就去找酋長大人商量,簽訂協議。隻要每年給酋長大人八百斤玉米,那一片的地都給我們。
    其實我要那麽大的地也沒啥用,我不打算種地,我也不願意種地,我們最多就是在房前屋後種點菜。
    但是給這麽多地就要這麽多地就是了,當個緩衝區。另外還能在這片地裏打獵。
    酋長並不要求我們非要種地,隻要每年給八百斤玉米就行。
    其實八百斤玉米,也就是二畝地的產量,這一片地,少說也有五千畝。
    不過要把這五千畝地開發出來也不容易,全是雜草,荊棘,還有樹木,盤根錯節的。沒有大型機械,想快速開發出來,根本不可能。
    傑克當初的做法是先點火燒,燒完了用推土機去推。
    傑克說在三百裏外的一個鎮上有一台推土機,是他哥們兒的,要是需要的話,可以把他請來。每天隻需要給三十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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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心說還是算了,我可不是來這裏種地的,我是來這裏避難的,還有就是,有機會的話,看看是不是能組建個國家。
    書生和傑克很談得來,倆人都會英語,說的特別快。其實說的慢我也聽不懂,我也不想學。
    泉兒對語言有絕對的天賦,他非常適合學習語言。他每天聽傑克一家聊天,也學會了幾句。尤其是他喜歡和那三個孩子亂跑,他教那三個孩子學中文,那三個孩子教他學英文。
    逐漸的,泉兒開始不滿足學英文了,他開始和當地人交流,他沒事就去村子裏,找那群懶漢喝酒。泉兒每天都會帶著好酒好菜過去,自然受到當地人歡迎。
    泉兒竟然和酋長的一個兒子拜了把子,成了歃血為盟的好兄弟。
    我實在是納悶兒了,他們到底是怎麽交流的呢?
    泉兒回來的時候暈乎乎的,喝了不少葡萄酒。這葡萄酒是傑克自己釀的,他在這裏有個葡萄園,自己釀酒,自己喝,剩下的也會裝船運送回英格蘭出售。
    我問泉兒:“你和那群懶漢在一起說些啥啊?”
    泉兒說:“還能說啥?啥也不說,喝唄!我說啥他們聽不懂,他們說啥我聽不懂。不過逐漸,我能聽懂一些了。”
    我說:“你咋聽懂的?”
    “我把自己想象成一個孩子,然後觀察他們說話的表情,聽他們說話的聲音,然後一點點的學。”
    我豎起大拇指說:“泉兒,你這是天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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