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章 車站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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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大一會工夫,醫務室的戰鬥宣告結束。
    張乾躺在地上,死死地捂住嘴巴,不敢出聲。生怕一喊疼,就會得罪眼前的惡魔。
    張坤嘴角流血,躺在地上,不省人事。
    張泰順被被嚇得目瞪口呆,坐在板凳上,渾身瑟瑟發抖。
    至於老中醫,趴在冰冷的地麵,強忍著手腳的麻木,不敢有絲毫動作。
    “嘭!”
    門被重重地踢開。
    三名公安走了進來,為首的人一人,皺眉問道:“這是怎麽回事?”
    “哇!!!”
    張泰順衝上前去,死死抓住來人的手:“建民,你要是再不來,你兩個表弟,就要被人打死了?”
    來人正是派出所副所長林建民。
    他看了一眼陸明洲,眼神很陰翳:“這是你做的?”
    陸明洲笑了笑:“人是我打的,但東西可不是我砸的。”
    林建民拿出手銬:“你少狡辯,這裏就你一個人站著,不是你還有誰?帶走,給我好好審問!”
    他內心中暴怒不已。
    在自己的地盤,打自己的表哥,還打到昏迷不醒。
    天王老子來了,也得脫一層皮!
    他上前扶起張坤,掐住人中,十多秒後,張坤才悠悠醒來。
    他無力地抓住林建民的衣袖,放聲大哭:“表弟,快把他抓起來,給我報仇……”
    涕淚齊下,混合著嘴角絲絲血跡,模樣要多慘有多慘。
    林建民臉色漆黑,對隨行的兩人說道:“送我兩位表哥去醫院,不要忘了拿驗傷報告。”
    他決定,通過傷情,給這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一個血的教訓。
    別的地方不敢說,在車站敢打人,就是找死!
    他掏出冰冷的手銬,惡狠狠地盯著陸明洲:“匕首扔地上,手伸出來!”
    陸明洲不在意地笑笑:“你不問問我是誰?也不問問啥原因麽?”
    “有什麽好問的?”
    林建民奪過匕首,扔在地上,抓他的手腕,“喀嚓”一聲,戴上手銬。
    “走!”
    他抓住陸明洲的胳膊,往派出所走去。
    陸明洲已經是派出所常客。
    十八裏公社派出所、正棋派出所,全部進過,現在又多一個車站派出所。
    車站派出所,在醫務室的另一端,正對著第一副食品店。
    車站人來人往,好奇地看著陸明洲,議論紛紛。
    “這小夥子,不會是三隻手吧?”
    “那可說不準,派出所在這一帶,抓的扒手可不少。”
    “可惜了,人還挺精神的。”
    ……
    陸明洲臉上帶著笑容,昂首挺胸,邁開大步往前走。
    林建民氣得直咬牙:“好小子,還在給我扮烈士,英勇就義是吧?行,我看你的嘴有多硬!”
    陸明洲不屑地笑了笑:“行,我看你的膝蓋有多硬。我告訴你,請神容易送神難!”
    林建民氣得臉色鐵青,自恃身份,又不能大庭廣眾之下動手。
    他咬牙切齒地說:“好好好,咱們審訊室裏見!”
    很快,派出所的審訊室到了。
    林建民從腰間拿出鑰匙,“哢嗒”一聲,打開門鎖。
    裏麵有空氣不流通,有一股發黴的味道。
    林建民一腳踢出,喝道:“進去!”
    不到一米的距離,陸明洲身體微微一側,竟然躲了過去。
    林建民微微一愣,倒也再出手。
    他猛地關上門,衝著小窗口說道:“好好反省,等驗傷報告出來,再好好收拾你!”
    房間裏一片漆黑,鐵門上二十厘米大小的開口,不足以讓光線進來,卻能讓冷風灌進來,發出嗚嗚的響聲。
    他端詳著著手銬,在黑暗中閃著亮光。
    這尖尖的卡齒,看起來很結實,在他眼中卻全是漏洞。
    砸在牆上、桌子上,可以輕易找到薄弱處,震蕩卡齒,輕鬆脫困。
    甚至,西北角靠牆處,有半截牙簽,用牙齒咬著,輕易打開手銬。
    但這樣做,沒有必要。
    要說他不焦急,還是會有的。
    昨天,馮莉莉打電話到村部,告訴他沈清薇現在的狀態很不好,隻有他能安慰。
    並告訴他,沈清薇的家庭住址。
    他沒有猶豫,今天一早就出發,沒有想到在車站遇上“碰瓷”。
    碰瓷並不是幾十年後的專利,在清朝的時候,就有人在使用。
    隻是,真耽誤時間啊。
    他看了一眼滴答在轉的手表,綠色熒光的指針,提醒他已經是十一點二十分。
    一天隻有兩趟車,開往加格達奇。
    第一趟,注定要錯過了,下午兩點的車,也不知道能不能趕上。
    既來之,則安之。
    他也想看看,呼瑪縣車站一霸,到底有何底氣?
    就憑一個副所長嗎?
    時間一分一秒過去,他竟然睡著了。
    呼吸均勻,甚至嘴角有一絲笑意,也不知道在做啥好夢。
    下午兩點,呼瑪縣人民醫院鑒定結果出來:“左胸第二、第三骨勒骨輕微斷裂,無明顯移位……”
    這個程度的傷情,在1986年後,明確規定為輕微傷,不構成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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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當時,人體傷情鑒定標準還非常模糊,這種輕微骨折,可被認定為輕傷。
    罪名也不叫故意傷害罪,聚眾鬥毆、尋釁滋事、侮辱婦女、聚眾賭博等等,統一被定為流氓罪。
    量刑也非常模糊,隻要是流氓罪,就可以判有期徒刑一年以上,一直到死刑,都能適用。
    林建民看著薄薄的手寫傷情證明,喜形於色。
    “哈哈哈,我讓你囂張。這次有傷情證明在手,我判你個三年……不,十年,看你囂張得起來?”
    他為了拖陸明洲的耐心,幹脆出門一趟,來到縣革委會保衛部。
    好巧不巧,今天縣革委會保衛部,值班的正是縣武裝部部長李武斌。
    在1969年,縣武裝部的權限有多大?
    縣公安局,在我們的認知中,應該是法製科審批。
    事實上,並不是!
    在特殊曆史背景下,公、檢、法工作受到巨大衝擊,當時的公安局被軍管。
    革命委員會的保衛部,統管公、檢、法工作,批捕的工作,由保衛部負責。
    而保衛部的負責人,一般由武裝部部長擔任。
    更巧的是,林建民與李武斌是戰友。
    李武斌放下手中報紙,問道:“建民,你怎麽來了?”
    林建民搖搖頭:“不知道哪來的二愣子,把我表弟打了,肋骨都斷了兩根。”
    “什麽人這麽囂張?”
    李武斌有些奇怪:“你罩著的人,也敢惹?”
    “不知道,我過來提前跟你打聲招呼。到時候幫我批捕了就行,給他弄個流氓罪,關個十年八年!”
    李武斌拿起身邊的水杯,喝了口茶,“呸”地一聲吐出茶葉。
    “小意思。現在閑著也無聊,我跟你去看看,什麽人如此囂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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