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南鑼鼓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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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1章南鑼鼓巷

    南鑼鼓巷是北京城的一處老胡同,也是北京最古老的街區之一,位於北京市中軸線東側的交叉口地區,最賦有老北京風情的街巷。

    也是我國唯一完整保存著元代胡同院落肌理、規模最大、品級最高、資源最豐富的棋盤式傳統民居區。

    現在更是首都北京著名的特色景區,景點眾多,分布著眾多名人故居,再加上南鑼鼓巷的特色店鋪,吸引著來自世界各地的遊客。

    “你們要幹什麽,混賬東西!”

    “嘿!老東西!還挺中氣十足的!快把手上的珠子獻上來,不然的話,哼!”偏遠僻靜的巷子裏幾個穿著怪異頭發各色的年輕男子圍住一位手握拐杖的老年人口出惡言,眼神更不善。

    “年輕人還是安分點的好!免得誤了自個害了別人!”封啟華一生最恨的就是這些不務正業、不求上進的年輕人,掃了眼圍著自己這幾個穿得亂七八糟且頭發像雞窩的年輕人,毛都沒長齊也敢打劫老子!

    “喲嗬!今兒遇上說教的了,可小爺最恨的就是你們這種自以為是老喜歡說教的人!”一個棕色頭發的小混混上前就是一腳向老人掃去。

    見來勢,封啟華快速地後退一步躲過小混混掃來的一腳,同時手裏的拐杖快、準、狠地揮向對方的小腿,疼得動腳的小混混抱著腳直叫喚,老人動手的同時也退出了幾個的包圍圈,穩穩的站定威嚴地說道:“哼!勸你們還是快點散去的好,不然……”

    幾個年紀小的見老頭威嚴的氣勢有些膽怯,他們出來混的時間較短,今兒手裏沒有糧了,便生了打劫取糧的法子,現在看那老子像是有功夫的樣子,眼裏有了退縮之意。

    “靠,還是個練子的,兄弟們我們人多,怕啥,上!機會難得,大家一起上,這老頭手上那串株子最少也值一兩百萬的,身上定還有值錢的東西,這下我們發啦!……”幾人當中一個三十幾歲的胸前有紋身的男人見自己隊伍裏有人動搖,雙眼閃狠冽,操起手裏的家夥上前衝。

    偵察兵出身且平時常鍛煉的老爺子並不懼怕幾個混混,沉著的應付幾個人的進攻。

    隻是眼裏卻有著幾分失望,首都居然還有這些個不知天高地厚心思醜惡的小東西,尤其是這地界遊客重多,要是被外國人看到,那真是丟臉丟到海外去了!

    看著眼前這些因為錢財而滿臉貪婪不要命的樣子,封啟華手下也沒有客氣,一有機會拐杖便向自己出手的混混身上招呼,但終是上了年紀,時間久了,體力跟不上,不一會兒就落了下風。

    就在這時,巷子裏響起了警車聲,由遠即進,幾個混混聽到,臉色一變,失望的逃離了現場。

    “老先生,您沒事吧?”

    “小姑娘,是你搞的鬼?”那聲音他一聽就是有問題的,那麽假也能逃得飛快,真是捉賊心虛啊。

    “嘿嘿!您知道呀!”

    “嚇嚇那些不入流的臭蛋子是可以的,你是怎麽想出這招的?”封啟華看著眼前這個笑眯眯帶著點得意又有點不好意思的小女娃,心裏生起一絲親近之意。

    “那什麽,在這裏生活了三四年,不是上課就是找事做,還沒來得急看看呢,我現在不是沒有課了麽,所以在拿到畢業證回家之前打算出來走走,看看北京這座城市,可是呢老遇上事兒!我朋友怕我吃虧,就弄了這麽一個東東,嗬嗬。”

    “不錯!小娃娃在這裏讀書?”

    “是呀!我是林大生,今年畢業。”這時的延微蓁不知道這位老人說的‘不錯’是幾個意思,到了知道的那一天,延微蓁很是感動,初見是巧合,相處卻是投緣。

    “林大啊,不錯!”

    “是吧,我也覺得,嗬嗬,那也是我爸媽的母校呢!”

    “是麽,你父母也是大學生?”那個年代的大學生不多呢。

    “是呀!是呀!”延微蓁一直以自己在父母的母校讀書而自豪,這時嘴角翹得高高的,眉眼間全是喜意,話說當初她能考上這所大學,是費了很大的功夫的。

    “這位同誌!剛才是不是您報的警?”

    “是啊,為什麽叔叔們總是事過才趕到啊?和起點小說裏寫的一樣一樣的。”

    “抱歉,請問有什麽事嗎?”對於這種事,他們不好解釋,因為一解釋就是說不清楚的事,但他們可以肯定是此刻是5分鍾之內到位的。

    “剛才有幾個花毛小子欺負這位老爺子,還要搶他的東西,我用警笛錄音把他們嚇跑了,事情經過你們問老爺子吧,我還有事,先走了哈。”

    “謝謝你極時援助和報警,不過還得請你就地做一個筆錄。”民警看了看站在一旁沒有說話的老年人,那周身的氣勢和穿著,定不是個普通人,還好這女孩報警,不然就大條了,要是有個什麽事他們負責這片治安的人肯定得吃排骨的,最少也是一個季度的獎金沒有了。

    “我把看到的發給你吧,我剛開就開啟了攝像功能,嗬嗬。”雲紫姐姐常提醒自己,在外麵多留一個心眼,免得到時候說理說不清,雖然她不太理解,做了好事還要自己說理是怎麽一回事?但聽話的孩子是好孩子。

    “好!非常感謝!”

    “不用!這次就算了,你們走吧,以後要加大這片區的治安管理,這裏來往著許多遊客和國際友人,我不希望把臉丟到國外去了,我是封啟華。”

    老爺子阻止了延微蓁的傳送,在隨從趕過來後離開,原本他是想一個人走走,以前他和那老家夥常到這邊來找另一個老家夥喝茶聊天,現在卻是不成了,那老家夥一直都比自己硬朗很多,怎麽就先走一步了呢,真是事事難料啊!

    其中一年輕民警是從部隊轉過來的,聽到封啟華這個名子身子立馬緊繃,提示同事聽話離開。

    “小張,你拉我幹什麽?這出了警,記錄得做齊了!”

    “兄弟,那不是我們惹得起的,那位老先生可是軍區的老首長,城內城的人。”知情民警小張一臉你知道的神情。

    “真、真的!”小隊長一怔,靠,還好剛才沒有擺隊長的架子,離開了,不然的話就大條了。

    “當然是真的!我曾經算是他下麵的一個小芝麻兵,現在他怕是有七八十歲了吧,還是那麽精神和硬朗。”小張一臉懷念,當初要不是,他也不會轉業。

    “兄弟,謝啦!”小隊長眼裏有著真誠,心裏那點子嫉妒情緒此刻消散幹淨。

    “謝啥,幹咱們這行的,本就不容易,尤其是北京這地兒,隨便一眼就是個大人物也說不定。”

    “是啊,這點我得改,說真的,剛才我還真想說幾句重話的,豆大點事就報警,我們一天跑得腳上的繭子都豌豆子厚了,襪子穿上一磨就一個洞,一個月不知道多少襪子錢呢!唉!”

    “可不,我也是,這種安全防護皮鞋最容易磨破襪子了,不過在鞋墊底下墊一層棉製的衛生巾,要舒服很多,晚上有時時用熱水泡泡,會好很多。”

    “咳咳!衛、衛生巾?”

    “奇怪麽?在部隊集訓的時候,大都墊這個,不信你問問隊裏其他幾個從部隊轉業的兄弟。”

    “真有用?”

    “你試試不就知道了,放在鞋墊下麵可以幾天換一個,要是放上麵得天天換,浪費。”他們這個片區有很多巷子,有些巷子警車進不去,進得去的地方人流又多,所以有時候跑步是最好的法子,也是最快趕到的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