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天大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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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為關鍵的是,小貨車所在的山林裏不隻有一個老虎,若是沒個靠譜的武器,以後再去拿貨早晚會丟了性命。
    李曉明來到這個時代,最先遇到的兩件危險事情,一件是差點被狼群咬死,另一件就是與野獸的遭遇,讓他心裏有陰影了。
    這個時代,威力最大、且最實用的武器就是弓弩,弓的射速較快並且靈活。
    但是缺點是需要長時間的訓練,這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且大威力的弓隻怕昝瑞也拉不開。
    李曉明準備做兩把能射死老虎的鋼弩。
    在這個森林覆蓋率高的驚人的時代,有兩把趁手的弩,不愁沒肉吃,獸皮能製成衣服、被褥,還能賣錢。
    現在工具有了,從貨車上拿回來的工具箱裏,鉗子、榔頭、螺絲刀、鋼鋸條,應有盡有。
    弩的結構很簡單,李曉明都想好了,弩臂用結實的木頭,木材遍地都是,弓弦用鋼絲或牛皮編成的繩子。
    他從小貨車上拿回了一把自行車鎖,裏麵的鋼絲就能做弩弦。
    弩機做成頂弦釋放的就行,原理也很簡單,弩弦掛在弩臂後端的金屬凸起上,扣下扳機,板機後麵有一個小小的金屬柱,金屬柱向上頂脫弩弦,完成擊發。
    弩片需要交給鐵匠,用不鏽鋼鋼管鍛打出一體成形的弓胎,弓的中間是u型的,方便套在弓臂前端,加以固定。
    說做就做,喊上昝瑞,給他說了想法。
    昝瑞最愛奇技淫巧和小玩藝,喜的直蹦,跑前跑後幫忙找材料。
    兩個人忙活了兩三天,用幹桐樹做出了原型弩,桐木最輕,用來做弩臂再合適不過,用三根牛皮條搓在一起當弓弦,先用一根木棍當箭,射了一發試試。
    木頭弩的威力已經很驚人,如果安上箭頭足以射死個人。
    兩個人非常期待鋼弩做出來的效果。
    因為鄉下沒地賣銅,二人商量準備去南鄉縣城找買主。
    第二天起了個大早,準備些烤餅幹糧清水,用麻袋裝上幾斤銅和木頭零件。
    為避免招人耳目,昝瑞把槍頭卸下來別在腰裏,用布把刀也包上。
    二人走在所謂的官道上,李曉明的感覺像是進了無人區,一條坑坑窪窪的山路通向遠方,走半天都難見行人,路兩邊山高林密,可以聽見野獸的吼叫。
    隻是偶爾有挎腰刀、背弓箭的士兵騎快馬經過,不知是巡邏還是傳遞軍情的。
    昝瑞每每避之如避虎,遠遠的看見就拉著李曉明藏進密林躲起來。
    李曉明不解,問昝瑞:“官兵巡邏無非是緝捕盜賊,保境安民,咱們何必如此?”
    昝瑞盯著李曉明看了一會,搖頭苦笑道:“年年都被他們搶,若是沒有他們,哪裏會有什麽盜賊?這裏荒無人煙,他們若是見財起意,搶了我們的銅,再一刀一個把咱們殺了,咱們的魂隻能去找閻王爺訴苦了?”
    李曉明看他說的可怕,心中卻不以為然。
    因為按照曆史記載,氐族人李特發動起義與東晉軍隊作戰,割據了四川和陝西的部分地區。
    李特死後,兒子李雄繼位,繼續開疆擴土,最鼎盛時,國土北至漢中,往南占領雲、貴大部,國土麵積總體上和蜀漢差不多。
    而後李雄稱帝立國,國號大成,李雄死後,李雄的兒子改國號為漢,後世稱李家政權為“成漢”。
    李雄總體上幹皇帝幹的還不錯,在十六國時期不能算是昏君。
    蜀中在他的統治下,除了經濟一直上不去,總體還是平穩的,不至於官兵到處胡亂殺人吧?
    李曉明微微一笑,心想昝瑞太膽小了。
    到縣城有幾十裏山路要走,兩人步行到達目的地需要一整天的時間,急也急不得。
    兩人走走歇歇,說說笑笑,渴了到河溝裏喝點水,餓了吃些麥餅幹魚。
    昝瑞還時不時做幾個兔套子下在他以為的獸徑上。
    一直走到天黑,才終於走到縣城,二人筋疲力盡。
    這就是古代的縣城呀!
    南鄉縣城其實並不大,估計城內城外全部房屋加起來能與現代的一個鄉鎮相比。
    雖然是個小城,但卻顯然是一處軍事要地。
    城牆很高,修的也很牢固,高大的城門樓子像是剛好堵在兩座山之間,城牆的幾個角都設有突出的角樓,供士兵了望和向下射擊。
    穿過南鄉縣城再往北有百十裏地就是重鎮漢中,是入蜀的門戶。
    巴蜀地區西有天塹橫斷山脈,北有巍峨的秦嶺,東有千裏大巴山、巫山、武陵山,南有雲貴高原,從古至今,巴蜀地區最是易守難攻。
    隻要天下大亂,此處必有軍閥割據。
    北方軍隊若想攻入蜀中,必要越過秦嶺,先取漢中。
    若漢中失守,第二個關卡就是南鄉縣,雖然隻是個小城,但它扼守入蜀要道,有重要的緩衝作用。
    同樣,蜀中軍隊若要出蜀奪取中原,最近的一條路也是先取漢中,然後經秦嶺七十二峪中的子午峪,又稱子午穀,兵出斜穀直逼長安。
    此時城門已閉,李曉明說想找個店住一晚,可是昝瑞身上一個銅錢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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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曉明想把礦泉水瓶子當了,換一晚住宿加一頓飯,昝瑞死活不肯。
    李曉明不想露宿野外,於是跟昝瑞商量,把自己的刀當了,明天賣了錢再贖回來,昝瑞這才同意。
    二人在城外小街轉了個遍,也不敢找檔次高的,挑了個看起來最普通的店。
    店門頭上掛著個招牌,上書“客舍”二字,這家客舍是棟兩層小樓,一層是青磚壘成,二層卻是木屋黛瓦,雖然算不得豪華,但清新雅致也算別具一格。
    二人剛走進店,一個三十來歲的婦人迎了上來,問道:“二位是住店嗎?要住多久。”
    李曉明看那婦人,容貌姣好,體態豐盈,穿一身大紅襦裙,頭上挽著個墮馬髻,插一根銀鑲玉的簪子,很是貴氣,與他們兩個鄉巴佬的衣著打扮真是天壤之別。
    昝瑞不敢出聲,李曉明上前道:“這位姐姐,我二人來此尋人收賬,因天晚城閉,想住宿一晚,有飯最好。不知住上一晚要多少錢?”
    婦人倒也客氣,笑道:“咱們店雖在城外,但住有淨被大床,飯有蒸餅、湯餅、現煮的好稻米。
    價格卻是最低,住一晚加一頓便飯隻要一百二十文,若要吃酒肉,也可為客官買來。”
    昝瑞一聽價錢就嚇到了,偷偷拉李曉明衣角,想走。
    李曉明不理會,向婦人道:“我們今日身上沒錢,明日收了賬就有錢了。”
    那婦人笑道:“客官莫怪,我們這店裏每日客來客往,都是人走賬結,沒有例外。”
    李曉明從腰裏拔出刀,剛要說話。
    那婦人看他拔刀,早被嚇的蹦起來,往後便跑,邊跑邊喊:“當家的,當家的,有賊人打劫,快來人。”
    李曉明心中大驚,慌忙叫聲:“你不要亂喊。”急忙向前想止住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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