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9章 誤殺

字數:3406   加入書籤

A+A-


    這件事後,‘刀哥’袁老三也就慢慢的發展了起來,立了棍,雖然還是給李大國交貨,但是身邊也聚攏起來了自己的小兄弟。
    直到兩年後李大國被殺了,‘刀哥’袁老三的名頭越來越響亮,等了2000年左右,‘刀哥’袁老三開始稱霸寬水縣,並且在這個世紀交接之年,由於靠近鄰國,搭上了鄰國高層更重要的一條線。
    所以‘刀哥’袁老三不光是在海上交易,連房地產、肉類、木材生意也全部形成壟斷。
    他手下常年跟著六七個18歲左右的小痞,子穿的都是顏色特別鮮豔的花t恤衫,皮膚曬得很黑,燙著黃毛或者卷毛,出手沒輕沒重的。
    至2002年左右,‘刀哥’袁老三又和大哥、二哥一同組成了“袁氏集團”,涉足寬水大大小小各個行業。
    吳澤知道,李大國不是什麽好人,他的死應該是死於江湖恩怨的血仇之中。
    陳玉,是當時寬水縣的漁民,95年的時候,因為故意殺害李大國和王振庭,被寧東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
    這件案子寬水很多人都說是個蹊蹺的案子,可無論是當年的公安以及相關證人,都對此諱莫如深。
    吳澤仔細調查下來,被殺的兩人中,李大國應該不是陳玉殺的,繼續調查下去,更是汗毛倒地。
    因為吳澤發現,這很有可能是一起錯案,真相不堪設想。
    辦公室裏,吳澤一根接著一根抽著煙, 頓時有一種如履薄冰的感覺,從種種證據指向來看,當年的這起案子的另一個凶手指向就是袁老三。
    這起案子中有兩個被害人,王振庭和李大國。
    其中,王振庭是寶山鎮的有名的刀槍炮,當天和李大國在一塊聚餐喝酒,同時被槍殺。
    案發不久後,主犯陳玉落網,一開始的時候,陳玉在刑警隊接受詢問的時候嗎,隻宣稱自己殺害了王振庭,在案卷中,王振庭是被陳玉用54手槍打死的。
    連同李大國的死也被記錄了下來,均為頭部中彈,但必須值得注意的是,現場打死李大國的槍不是五四手槍,而應該是一把長槍,那那把槍在哪了?
    陳玉說自己不知道,在當時後來偵辦案子中,袁老三也被帶去調查,坊間流傳袁老三手裏有一把長槍,並且有作案時間,可是後來袁老三又被放了出去。
    再後來,那把殺害李大國的五六半自動步槍也找到了,但槍上沒有任何人的指紋。
    那這件事就奇怪了,陳玉為什麽要帶兩把槍去殺人,而且帶槍為什麽沒有指紋,要知道,五六半自動步槍的威力要比五四手槍強多了,何必畫蛇添足,為什麽第一次勘查現場找不到,而那把五六半自動步槍也是後來二次勘察現場的時候出現的。
    更納悶的是,陳玉被抓的時候,直接就承認了自己殺害王振庭,但卻不肯承認自己殺了李大國。
    都是死罪,為什麽隻承認一個。
    順著這個思路,吳澤打算,一路對當年的卷宗材料展開細致研判,另一路派心腹趕往當年的案發地寶山鎮展開秘密走訪,
    案卷裏說陳玉殺害王振庭、李大國,可是,真實的情況到底是什麽......
    半個月後,吳澤終於等到了一個令他非常震驚的結論。
    那就是陳玉當年確實是殺人了,隻不過他隻開槍殺了王振庭,而李大國的死,並不是陳玉幹的。
    至於後期為什麽陳玉也頂了殺李大國的這個罪,第一是他本來就殺了人,必死無疑,第二則是有人威脅,屈打成招。
    反正陳玉已經必死無疑,而他並不是瘋了,從進小黑屋那一刻,短短一天之間,陳玉生理到心理都被完全摧毀了,最終,除了將自己的殺人罪過認了下來,還將別人殺人的罪過都攔了下來。
    同時,吳澤經過調查,還發現了陳玉被槍斃後,陳玉家的家庭狀況卻發生了改變,雖然離開了寬水,但好像得到了一大筆錢的補償,這筆錢,來自於袁老三手下的一位小弟給的。
    這可能也是為什麽當時檢察官再三詢問,陳玉都堅稱兩個人全都是他自己殺的重要原因。
    真相一目了然,
    整理下來,這一切是如何發生的呢?
    1995年2月18日當天晚上7點多,寶山鎮最大的刀槍炮子頭王振廷像往常一樣去鄰居家打牌,10點多牌局散了,王振廷正碰見了寬水老大李大國,於是二人便一起在路邊擼串。
    此時,突然衝出來一名槍手,手持五四大黑星手槍,砰砰砰的就是連開三槍,均打中頭部。
    隨後槍手逃跑,緊接著又是一槍,打死的是李大國,兩發子彈擊中顱腦穿過。
    接到報案後寬水縣公安局的警察趕到現場,民警在時任副局長關發龍、刑偵大隊長葉碩的帶領下很快查明了案件緣由。
    被害者王振廷的妻子季美告訴副局長關發龍,王振庭睡了陳玉的老婆明娥,兩個人之前為此打過架,陳玉說要拿槍殺了王振庭,殺人原因是就和陳玉老婆褲襠裏那點事,
    很快,陳玉進入了警方的視線,1995年2月22日陳玉被公安帶走協助調查,當日陳玉承認是自己殺了王振廷。1995年3月5日寬水縣公安局提請檢察院,對陳玉進行審查逮捕。
    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檢察院接到案件後必預計在7天之內決定是否批捕陳玉,對殺害王振庭一案,陳玉交代的很痛快,但說到了和李大國時,陳玉拒不交代。
    副局長關發龍認為陳玉在說謊,於是加大了審訊力度,在第6次供述才承認殺害了李大國。
    刑偵工作經驗豐富的時任公安局長魏佳鬆看完案件後覺得非常蹊蹺,因為陳玉的口供漏洞百出,
    但陳玉移交到看守所的時候就受傷了,傷就是在公安局接受調查的三天內。
    時任寬水縣公安局長魏佳鬆直接親自辦理此案,兩周後,魏佳鬆在開會途中,因為車輛失控墜下山崖.......
    此案最終認定,殺人凶手隻有一位,就是陳玉,當年,陳玉被法院判處死刑,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喜歡官場:請叫我首長,我太想進步了請大家收藏:()官場:請叫我首長,我太想進步了書更新速度全網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