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8章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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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803天2019年3月15日,星期五)——辛苦的外賣小哥
    早上我剛起床,就看到了餐桌上的包子,是我很喜歡吃的那種小包子。
    於是我馬上就精神了,一大早就有了個愉快的好心情。
    這包子不是昨晚剩的,而是“新鮮出爐”,不過並不是奶奶起大早兒現包現蒸的,而是媽媽點的外賣。
    這個包子媽媽連著點了兩天了,前天晚上我跟媽媽說想吃小包子。
    沒想到才過了一晚上,我在昨天早上就實現了願望——
    媽媽點了外賣,“外賣小哥”早上六點半就把包子給送到家裏來了。
    從早飯開始就能吃到自己喜歡的小包子,我昨天一整天心情都不錯。
    昨晚我又跟媽媽說今天早上還想吃包子,於是今早媽媽又點了外賣。
    一邊開心地吃著喜歡的肉包子,我同時也想到了一個問題——
    我六點半一起床就能吃上包子,那“外賣小哥”得幾點就去餐館取餐呀?!
    媽媽說那些“外賣小哥”很辛苦的,每天早上五點多就可以從那些外賣app裏點餐了。
    也就是說那會兒“外賣小哥”們就開始上班了,甚至還有些“外賣小哥”是通宵送餐的呢!
    爸爸也說,他每天天沒亮就下樓吹號,那時候就能看見好多“外賣小哥”來來往往地忙著送餐了。
    看來我們今天能享受到這麽多、這麽方便的“生活服務”,真的是離不開那些在各個崗位上辛勤工作的勞動者們,其中就包括“外賣小哥”、“快遞小哥”。
    正是有了他們的努力付出大家才能過上“心想事成”的生活,就比如我早點想吃小包子了一起床就可以吃到。
    不過我也希望“外賣小哥”們在忙著取餐、送餐的時候,也要注意安全,尤其是騎車的時候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規。
    畢竟安全第一,就算晚一點兒送到也沒關係的,我一定會讓媽媽給“外賣小哥”一個“五星好評”!
    第2804天2019年3月16日,星期六)——黑暗餐廳
    今天爸爸媽媽“背著我”倆人自己去了一家特別新鮮的餐廳吃飯,回來媽媽給我講,覺得可神奇了!
    媽媽說他們去的這家餐廳叫“黑暗木馬主題餐廳”,是一家西餐廳。
    其實這家餐廳的菜品並不新鮮,真正新鮮的是在那兒吃飯的方式——關著燈摸著黑吃!
    媽媽說在那兒吃飯之前要先把手機、手表這些東西全部“上交”,任何能發光的東西都不可以帶進去。
    然後進入用餐區域就是一片漆黑,什麽都看不見,“伸手不見五指”。
    需要把手搭在佩戴夜視儀的領位服務員肩上,跟著一路走進去在餐桌前坐好。
    上菜以後服務員會說這是什麽菜,然後就摸著黑吃,用餐環境、餐桌的布置、甚至是吃的菜一切都完全看不到。
    這家“黑暗餐廳”的理念,就是讓人們能夠在完全黑暗的環境裏,非常單純地通過氣味、語言、情感進行心與心的真誠溝通。
    媽媽知道這家餐廳很久了,一直想去體驗一下。
    她想去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她的奶奶因為得了“白內障”所以看不到東西了,生活特別不方便。
    媽媽從小跟她的奶奶生活在一起,感情很好,對那種看不到東西的痛苦也一直“感同身受”,於是媽媽很想去體驗一下在黑暗環境裏吃飯的感覺。
    也是因為媽媽的奶奶,媽媽對幫助盲人的公益活動也一直非常熱衷,媽媽是真心想多幫助一些跟她的奶奶有相同經曆的人。
    不過媽媽也說,在黑暗餐廳裏吃飯也挺有意思的。
    你都不知道眼前的食物是什麽樣子的,要“猜”著吃,想拿餐具或者喝飲料也得在桌子上摸來摸去的到處尋找。
    而且還要時刻“提防”爸爸突然“犯壞”伸過來的手,很有意思。
    聽媽媽說得這麽“熱鬧”,我都開始覺得自己沒去非常可惜了,爸爸媽媽當初怎麽就沒“堅持”帶著我一塊兒去呢?!
    其實也不能怪爸爸媽媽不帶我去,誰讓我懶得先跟他們去爬香山、買衣服呢,誰讓我就願意“宅”在家裏看電視、玩ipad呢。
    那我沒去成也就隻能怪自己嘍!
    第2805天2019年3月17日,星期日)——根本不鹹
    家裏的礦泉水喝完了,媽媽上網又買了一箱。
    媽媽買的礦泉水總是“顏值很高”,瓶子都可精致、可漂亮了。
    估計媽媽買任何東西的時候都會把“好不好看”作為一個重要的選擇因素吧。
    媽媽這回買的礦泉水是“峨眉鈺泉”品牌的一種“淡礦泉”,小瓶,外觀設計得很可愛,上麵還有一些很“文藝”的漫畫場景。
    這小水瓶確實漂亮,我前幾天睡覺都想抱著一瓶水進被窩了。
    不過說到“淡礦泉”,這好像倒是一個“新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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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隻知道“礦泉水”,但是對於“淡礦泉”這種東西似乎還沒什麽人了解。
    我去問媽媽,媽媽說她不知道,不過她說這種水是鹹的,說得我有點兒不太敢喝,我隻喜歡喝甜水,可不愛喝鹹水。
    我又去問爸爸,爸爸也不知道,不過爸爸查了百度。
    百度說“淡礦泉”與普通礦泉水相比有更多好處,比如礦化度低、鈉含量少、水質軟、更適合母嬰、取自深水層等等,所以未來這種水應該會越來越流行。
    既然這水這麽好,那我決定還是親口嚐一嚐。
    結果一嚐才發現,原來自己又被媽媽給“騙”了,誰說這水是鹹的,根本就一點兒也不鹹嘛!
    這不是媽媽第一回“蒙”我了,以前媽媽還跟我說過“農夫山泉”是甜的呢。
    結果我喝完了一整瓶也沒喝出甜味兒來,還落了個“水飽兒”,肚子撐得夠嗆。
    看來,以後再遇到什麽新鮮玩意兒,什麽吃的、喝的,我不能輕易聽信別人說的,還是要親自嚐試一下才知道。
    第2806天2019年3月18日,星期一)——被沒收的風險
    今天早上出發去上學之前,我在書架上翻出一本課外書《法布爾的昆蟲世界》,準備帶著它去學校。
    老師不允許學生帶玩具去學校,但是帶課外書是可以的,中午休息和課間休息的時候可以看,老師也鼓勵學生養成愛閱讀的習慣。
    說到課外書,上周五我班裏還出了一件事。
    李牧函帶了一本課外書,借給龔逸勃看,結果龔逸勃上課的時候偷偷看,被老師發現了,把書沒收了,說等龔逸勃表現好了再還給他。
    可這書是李牧函的呀,於是龔逸勃還得跟李牧函商量如何解決這件事,還驚動了他們的家長也在家長群裏一起商量這件事。
    這種事真是挺麻煩的,本來把自己的課外書借給同學是出於好心,結果因為對方表現不好書被沒收了,受損失的反倒成了自己,實在是太無奈了。
    其實昨天我也遇到了一件類似的事情。
    昨天上瑞思課的時候,我的卡通蠟筆盒不知道什麽時候被前桌的同學拿走了,然後他還在課上就玩了起來,結果被老師給沒收了。
    還好放學的時候老師又把蠟筆盒發了回來,總算是回到了我手裏。
    爸爸見我又帶了課外書,特意囑咐我“上課不要看”,因為“如果被老師沒收了隻能你自己去找老師解決”。
    我馬上回答:“我從來都不上課看課外書!”
    然後爸爸又說:“借給別人的時候也要小心,因為你沒辦法保證借書的人不會上課看!”
    我想了想,覺得爸爸說得確實有道理,不過我也不知道該怎麽“小心”,隻好向爸爸請教到底該如何規避這個“被沒收的風險”。
    爸爸給了我兩種“建議方案”,一是借給別人書的時候就要求對方保證“上課肯定不看”,二是幹脆要求對方上課前必須還回來。
    我覺得爸爸給出的這兩種方案聽起來都不錯,應該會很有效。
    爸爸的辦法可真多!
    第2807天2019年3月19日,星期二)——幸災樂禍
    今天爸爸下班回來,“眉飛色舞”地給我和媽媽講了一個讓他覺得“特別開心”的事兒——
    他說他們公司現在開始檢查上班時間的著裝,不允許穿運動服、運動鞋、牛仔褲、短褲短裙、無領無袖的上衣,要求穿商務休閑服裝。
    而且這兩天爸爸公司人力部門的“小姐姐們”一早就到辦公場地檢查,“逮”了不少違規的員工。
    爸爸講得“興高采烈”,尤其說到那些被“抓住”的人會被罰款30元,爸爸忍不住笑出了聲,典型一副“幸災樂禍”的樣子。
    聽完爸爸講的,我想起了自己上幼兒園的時候每天早上入園老師都會在教室門口檢查小朋友的指甲長不長、幹淨不幹淨。
    沒想到爸爸上班的公司也會有人每天早上檢查,隻不過檢查的不是指甲而是著裝。
    公司跟幼兒園一樣,真有意思。
    爸爸最愛穿運動服了,他可穿不慣商務裝。
    但為了遵守公司規定,他專門去采購了一大堆符合要求的商務衫、西褲,還帶了皮鞋去公司。
    就算再不舒服也不能“違規”呀!
    可是偏偏有些人就是不喜歡“守規矩”,公司都發布“著裝要求”了,他們還非得穿那些休閑裝、運動裝,結果“被抓”了吧。
    違反規定的人就該受到懲罰,否則就是對那些守規矩人的不公平,所以也難怪有人被罰款了爸爸還要“幸災樂禍”。
    爸爸跟我說,在學校裏老師對那些“不守規矩”的學生也應該實施懲罰。
    比如沒完成作業罰站十分鍾、考試不及格罰抄試卷二十遍,估計這樣就沒人敢不按要求做事、不好好學習了。
    我想了想,爸爸說得還真有道理,那我以後還是像爸爸一樣做個“守規矩”的人吧。
    我可不願意成為別人“幸災樂禍”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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