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9章 韓世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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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延慶偏將韓世忠甩五百兵,追敵至深,已失去聯係。”
    探馬拱手道:“劉將軍命其三子劉光世探尋,另外劉將軍主力與方七佛和方百花殘部遭遇。”
    “什麽?!”
    最驚訝的是辛興宗,他可是要將韓世忠功勞都安在自己頭上的,怎地就失去了聯係?
    童貫到底算是真正領兵的,見那探馬氣喘籲籲,讓人給倒了碗熱茶,追問道:“劉延慶那邊如何?”
    “劉將軍說,窮寇垂死掙紮,十分悍勇,但他必定會保住主力,絕不辜負樞密使之教誨。”
    “……”
    又他媽跑了?
    童貫腦瓜子頓時嗡嗡的。
    隻要幹掉方七佛和方百花,等於斷了方臘一臂。
    想要清剿殘餘將會更加輕鬆。
    更何況,劉光世那癟犢子去找人,跟他老爹一個德行,別他媽再給自己找丟了!
    還絕不辜負樞密使教誨...
    童貫都不想提,他當年指揮劉延慶對西夏作戰,他的確是見勢不妙就先跑了。
    卻也沒想到劉延慶不但跑了,還保住了成建製的軍隊。
    此後戰事減少,各自都在休養生息,童貫也不在乎什麽,但在這個關鍵時刻,劉延慶又跑,多少就有點說不過去了。
    “報——”
    這回是信鴿司的,“接劉延慶飛鴿報信,他已在睦州淳安)城外紮營,確保攻打下的地盤,不會再被反賊染指。”
    “命其原地待命,派小股兵馬尋找韓世忠,活要見人,死要見屍。”
    童貫揮手下令,又覺得非常心累。
    但凡劉延慶父子勇猛那麽一丟丟,戰果就會瞬間擴大無數倍啊。
    “幹爹,這可如何是好?”
    辛興宗著急了。
    “劉光世不靠譜,你若真想要功勞,就帶親隨去前線。”
    童貫道:“隻需找到韓世忠,他的功勞全是你的。”
    “幹爹...”
    辛興宗幹笑一聲,指了指外麵:“刀劍無眼,我還是老實待在這裏比較好。”
    “你這兔崽子...”
    童貫笑罵了一句。
    “哎喲,幹爹,這話可不能亂罵。”
    辛興宗連忙笑道:“這可是連您老一起給罵了呢。”
    “你呀你...”
    童貫指了指他,卻愈發開心。
    ……
    睦州,清溪峒。
    劉光世帶著五百兵,蹲在河邊洗臉喝水。
    天氣悶熱,讓他感覺十分不妙,尤其是追著韓世忠的足跡,到了這裏便消失。
    “少將軍,將軍說他已經守住後方,少將軍可擴大範圍。”
    負責傳遞消息的探馬奔來。
    “我知道了。”
    劉光世擺擺手,打發了探馬。
    盡管背後是親爹,劉光世也缺乏安全感。
    他可太了解親爹了,一旦遇到危險,跑得比誰都快。
    “就在此地埋伏,多搞些樹枝編些草帽,範陽笠太紮眼。”
    劉光世抬頭看了看,這麽大的太陽,他也不想找了。
    但是隻要他往前再追幾百米,就會遇到幾個逃戶組成的小村落,能打聽到捷徑。
    不過,按照劉光世的尿性,看那洶湧的水勢,一定不會強渡。
    另一側水岸,韓世忠光著膀子裸穿皮甲,爬上了岸。
    身後五百士兵,渡水時衝散了二十多個,但已經無暇顧及。
    他是劉延慶的偏將,兵自然也是劉延慶的。
    但跟著韓世忠打了一個月有餘,個個都悍勇起來,哪怕渡水時體力不夠,腳抽了筋,默默淹死,也沒掙紮搞出大響動來。
    “衝散的兄弟,我韓世忠會記在心裏。”
    他看著士兵說道:“此戰我若身死,活著的兄弟,就將我的撫恤給死去的兄弟們分了。”
    “將軍言重了,咱們從來就不怕死。”
    “跟著將軍幹,可痛快多了。”
    “俺若死了,將軍若遇到俺兒子,就是他老子是個猛人。”
    這些兵,有西軍,有禁軍,也有臨時收攏的雜兵,口音很雜,不像廂軍那般有同鄉會。
    “都是好樣的。”
    韓世忠點點頭,抓起金背砍山刀,背在身後,雙手端起鏨金虎頭槍。
    他叮囑道:“我可能會衝的很快,你們盡量跟上,若來不及,就按各自虞侯和都頭抱團迎戰。”
    “得令。”
    眾人低聲應道。
    踩著河岸沙地,韓世忠不再廢話,貓著腰開始小跑,那壯碩的身影看著有些猥瑣,但士兵們都知道,隻有如此才能盡量避免箭矢之類的利器。
    不到兩刻鍾,他們就看到了敵營。
    如今裏麵炊煙嫋嫋,肉香飄蕩,不但殺雞宰羊,還有幾頭牤牛被宰殺。
    一千左右的兵,散在營地各處,有的在烤肉,有的則就著烈日,切下薄薄的牛肉片,稍微曬變色就吃下。
    一壇壇好酒也都拍開,大有不醉不歸的架勢。
    方臘很憔悴。
    他起事至今,麾下最高時擁有百萬。
    但如今,可用之兵居然隻剩十來萬。
    分散在方七佛,方百花,龐萬春手中。
    至於王寅和石寶等人,其實心已經散了。
    因為那許多士兵,幾乎都死在方臘和方七佛手中。
    那些個士兵都是佃戶,工匠學徒等等看不到前路的底層。
    一旦造反,殺人比誰都狠,可以說無惡不作。
    而方臘為了更好領導隊伍,隻能殺。
    比誰都更狠,他才能站住腳。
    這種內耗,會大幅度降低戰鬥力,方臘也明白,可他就是忍不住想殺。
    如今跟在身邊的,隻有提拔的親隨,便是侄子方傑都帶兵在外作戰。
    這個秘密營地,他誰都沒告訴。
    喝了一大口烈酒,方臘撚起一隻羊外腰,烤的顏色金黃,丟進嘴裏猛嚼。
    這是他的最愛,即便做了聖公也改不掉。
    “什麽……”
    忽然響起大喊,卻戛然而止。
    此前一直當鵪鶉,短短數月就殺人無數的方臘,聽出那是因為被人打斷的脖子。
    他臉色一變,此處秘密營地竟然被人找到。
    果然,那些刁民總想害朕。
    他當即抓起方天畫戟,出門跨上戰馬,盡管一身龍袍,但身手十分利落。
    撥轉馬頭,帶親隨衝去。
    卻見不是想要懸賞的百姓,而是官兵。
    當前一員將領十分悍勇,竟然孤身衝殺進營地,周遭已倒下幾十個屍體。
    冊那!
    方臘當即舉起兵器,殺將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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