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第三種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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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夫妻倆的事情是解決了,老倆口的事情還沒個頭緒呢。最關鍵的地方在於宮雨光潛逃外國,要他回國伏法也隻能通過幾種方式,第一種就是引渡條約,這不是隨隨便便就能使用的;第二種就是宮雨光良心發現,這也不可能,他若真有良心何必殺了父母呢;第三種便是姚寅笙從中作梗,讓宮雨光吃點苦頭強迫他回國。
三種辦法權衡利弊,姚寅笙都覺得難度挺大,所以她將這三種辦法告訴老爺爺老奶奶,讓他們自己考慮做決定。老兩口肯定犯難,怎麽說這也是自己兒子,既希望他能回來,又希望他不要受嚴厲的懲罰。
兩口子商量半天給了姚寅笙一個勉強的答複,“你先幫我們找到孩子在哪兒吧。”
姚寅笙第二天就獨身前往公安局,見到老熟人江隊長,姚寅笙把事情經過告訴他。對江隊長來說,姚寅笙跟他說什麽離奇的事情他都不覺得奇怪,他幫姚寅笙出入境記錄,上麵顯示宮雨光在兩年半前就出國了,然後再也沒回來,他的目的地國家是阿美莉卡國,但後續是不是一直留在阿美莉卡國就不得而知了。
海關方麵幫姚寅笙聯係了駐阿美莉卡國的大使館,算是聯係上宮雨光了,但他否認自己殺害了自己的親生父母。這種事也不是什麽光榮事跡,還背負著人命,肯定沒人願意承認。
但姚寅笙可以肯定一點,那就是宮雨光一直停留在阿美莉卡國,倘若這樣是不是可以使用引渡條約呢?江隊長不確定,“引渡可不是那麽簡單的,請求引渡的主體必須是有請求權的國家,包括罪犯本人所屬國和犯罪發生地國,個人不能成為請求引渡的主體。也就是說這個人犯下的罪行非常惡劣且影響巨大,驚動了國家,才能進行引渡。你現在說的情況隻是普通的刑事案件,甚至都不足以上報,估計很難啊。”
那利用調查組的身份呢?姚寅笙想想還是算了,自己也就是個掛牌的,沒有拚過命,現在就用調查組的身份有點雞毛當令箭的感覺。這麽說來,也許隻有第三個辦法可行了。
姚寅笙回到家把這個遺憾的消息傳達給老兩口,他們貌似也有了心理準備,但聽到宮雨光不承認殺人時,臉上還是頹廢的。姚寅笙也把第三種辦法告訴老兩口,若是不吃點苦頭,宮雨光肯定不會悔改,姚寅笙也有分寸,隻要把他弄得生不如死又沒有危害生命就可以了。
宮岩率先同意了姚寅笙的第三種方法,他心裏又愛又恨,作為父母他肯定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走進監獄,可是他的兒子親手殺了他,他也跨不過這道坎兒。而李萬仙奶奶還在猶豫,她在想什麽,姚寅笙也沒問,女人容易心軟,不狠心難過的隻有自己。
姚寅笙也明說了,“這第三種方法其實就是給他下蠱,我之所以沒說明白其實也是對第一個方法抱有僥幸心理,而且下蠱需要的東西有一些難度,都是一些宮雨光身上的東西,比如毛發,還有貼身衣服也可以。這些東西現在找起來會很麻煩,簡單一點的就是生辰八字,這個我也能弄,但依靠生辰八字隻會改變他的氣運,讓他倒黴而已。這兩個方向,你們自己掂量掂量吧。”
姚寅笙也不著急,她給兩人三個晚上的時間思考討論,到底要不要用第三種方法。
三天過去,老兩口再次找到姚寅笙時,他們給出了答複:“我們決定了,用第三種方法。”
這第三種方法姚寅笙可謂非常熟悉了,難的隻不過是材料的搜集。既然兩老決定要用這種方法讓兒子回國伏法,姚寅笙也問了,“你們現在還能提供的東西是什麽?毛發還是生辰?”
“小時候的頭發算不算?”李萬仙問。
“勉強算。”
李萬仙提供了一個人的名字,洪有才。李萬仙告訴姚寅笙,這個洪有才論輩分還是宮雨光的舅公,雖然是遠房的。李萬仙說他在老家農村是一名有名的道公,誰家裏需要做法事,第一時間都會想到他。
在宮雨光小學五年級的時候,他因為貪玩跑到村子左邊的溪河中玩耍,那時候的宮雨光不會遊泳,平時跟小夥伴玩耍也隻是踩在河床的石子上玩。但那天他見流水並不急,就打算摸著石頭過河,跟小夥伴一起到河對岸玩。
就在他走到河中間時,水位已經來到他的下巴位置。出於對水的恐懼,宮雨光亂了陣腳,腳底一滑就失去平衡,被水流衝走。後來宮雨光在下遊遇到一位在河邊洗衣服的大嬸救了他,當天晚上宮雨光就發燒了,李萬仙就叫來那位洪有才,他把宮雨光的頭發剪去一截,原因是宮雨光被河裏的女鬼盯上了,他要拿頭發去做一個假人蒙混過關。
那撮頭發被洪有才留著,李萬仙每年也都會讓洪有才用那撮頭發給宮雨光做法事看看來年的運勢如何,所以跟宮雨光貼身的就隻有那撮頭發了。
聽到這話,姚寅笙知道自己不免要跑一趟,好在元寶村並不遠,姚寅笙願意走一趟。李萬仙和宮岩要求一同前往,姚寅笙沒有拒絕,帶上兩張符紙立刻出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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