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唐娟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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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是林立讓她回去,她怕林立打門上來……”
    唐母也是對自己這個三女婿記憶猶新。
    林立之前鬧上門,同她要錢,唐母自然不肯給!
    就同林立講道理,把她閨女打成這樣,當她這個做親媽的死了?
    過去是妹妹跟妹夫有眼無珠,把孩子嫁進這樣的狼窩,現在唐娟認回來了,老唐家可是有不少兒子,唐娟的哥哥弟弟都會替唐娟撐腰做主!
    林立是個混賬玩意,眼看著唐母說話不好聽,他直接砸了家裏的兩塊玻璃,也是把唐母嚇夠嗆,就這樣還不算,林立威脅,要是唐娟敢離婚,他就敢捅唐家那些兒子!
    老太太不是拿兒子當回事嗎?
    他一個光腳的還怕穿鞋的?
    唐母一聽,怕了。
    正常人誰不怕瘋子?
    遇上這樣的人,你拿他就是沒辦法。
    家裏兒女都是正正經經的人,真的被無賴追到單位去鬧,還不夠丟人現眼的呢。還有,兒女同老三是手足,可女婿還有兒媳們不是,真的要鬧了人家,這日子……
    可憐老三,又沒辦法救老三出火坑。
    她一個癱瘓老太太,她就是想同林立拚了,怎麽拚?
    唐春紅轉身走了。
    唐母:“……”
    這老大回來,話也沒說清楚,老三怎麽了嗎?
    派出所。
    唐春紅揪著布袋子跟著民警進進出出,她覺得自己可能出現了幻聽?
    唐娟那種泥捏的脾氣,能犯法?
    現在說唐娟,殺人了?
    唐家。
    唐春紅叫人帶了信,叫家裏人下班都回來。
    就算是老三犯法,總得想辦法救吧?
    老大兩口子不急不慢上了樓,大嫂一通抱怨:“叫我們回來有什麽用?她腦子就是進水了,兩口子打架能動刀,還能把人弄死,她以為出完氣就完了?”
    蠢貨!
    你當法律是擺設呢?
    這回好,你進去了,給大家留了一個爛攤子。
    大嫂想起唐娟的那兩個孩子,對丈夫警告出聲:“咱們可就是普通人,養自己的孩子都累得半死,唐春國你要是攬不應該盡的責任,那咱們就馬上去離婚!”
    醜話先說在前頭,她的家,隻能有她的孩子進出。
    過去這種情況常有,有些孩子父母因為各種特殊原因不管,就扔給其他的人管。
    唐春國聽得有些煩躁。
    唐娟鬧出來這麽大的動靜,礦山才多大?
    過兩天大家夥都知道唐娟是他妹妹了,這對他將來晉升還有影響呢!
    領導得不得權衡你的家庭?
    你有個情緒不穩定的妹妹,多多少少就側麵說明你情緒也不會好到哪裏去。
    還有。
    唐春國搞不明白唐娟的腦回路,過不下去離婚就是了,你下這種死手,瘋子嗎?
    夫妻倆慢騰騰進了屋子。
    屋裏唐春紅煩躁得不行。
    把事情說了說。
    林立該死,毋庸置疑。
    隻是現在死的不是林立。
    死的那個也該死,可。
    想起從民警嘴裏聽說的來龍去脈,唐春紅氣得肺都要炸了。
    “媽的!”一句髒話惡狠狠從嘴裏飄了出來。
    不怪唐娟狠,換成是她,她也會發狠!
    挨千刀的畜生!
    怎麽就嫁了這樣一個人麵獸心的男人?
    唐母哭得死去活來。
    她的女兒啊!
    老三怎麽命如此的苦?
    大嫂進門急不可耐表明他們夫妻的立場:“她犯法我們也沒本事救她,我和你哥家裏還有事,你們商量吧……”
    這就是現在,換過去,唐娟這事就是斃的命!
    管你什麽理由,死人了你就得跟著死!
    感謝社會吧,現在世道變了,人家還有可能聽聽你說什麽。
    唐春紅怒道:“老三也是唐家的人,也是我哥的妹妹!”
    不管能不能救,也得想辦法托托人看看能不能遞上去話?
    事出有因,能想的想,最後實在幫不上也不算他們眼睜睜看著親妹妹去死!
    大嫂一聽這話,怒了:“當年為了她能過更好的生活,媽把她過繼了出去,過繼出去就不算是唐家人!本來認她回來就多餘,人家跟著老姨一家生活半輩子,早就跟我們不親了!她殺人,我們能做什麽?我提前說好啊,之前伺候媽我就不願意讓她上手,你們是又給錢又把人家當祖宗一樣的供起來,她過不好是我跟你哥造成的?帶著兩個孩子在娘家吃香喝辣,過節我們給媽買的東西,媽還沒進嘴呢,就先進了她倆孩子的肚子裏,那倆孩子媽要是管,我是管不了,但伺候媽的這個錢我也不出,別人的孩子沒有道理讓我來養!”
    她是舅媽,不是媽!
    沒有任何的義務。
    別你們一家子就盯著我們算計!
    廚房林路北聽見屋子裏大舅媽的聲音,突然情緒爆發。
    “我不會賴在你們家……”
    屋子裏所有人被他一喊,安靜了下來。
    大嫂麵上也是有些訕訕。
    怎麽還把這倆孩子弄回來了?
    這種時候,她也不願意當麵得罪唐娟的兩個孩子。
    唐娟一生氣就能犯法,那她養出來的孩子個性也一定隨媽,萬一發瘋衝著她來了呢?
    “先跟大姨走。”唐春紅怕兩個孩子情緒激動,把孩子們帶離了房間。
    林道西推門就走。
    唐春紅伸手去抓孩子的手臂。
    “小西,你去哪兒?”
    “我要去派出所。”林道西平靜說道。
    “你就待在家裏……”唐春紅命令林道西。
    這種時候,小孩兒就別添亂了!
    林道西揮開唐春紅的手,走了。
    唐春紅喝道:“小西!”
    這孩子,一點話都不聽!
    屋子裏大家都沒有吭聲。
    事情出了,可他們既沒學過法律,也不懂這些。
    大嫂道:“咱也不知道唐娟這日子是怎麽過的,是不是自己男人都不清楚?”
    還能叫外人摸上炕?
    你眼睛是用來做什麽的?
    簡直滑稽。
    “天天打她,還不跑,就硬生生受著,鬧到今天把自己的路也都堵死了!”
    明知道丈夫不是人,你倒是跑啊!
    是有人拽住你的腿,不讓你走嗎?
    你自己不想走,想留下來受苦,別人能怎麽辦?
    什麽都講命苦,這不是自找苦吃嘛。
    過分點說,就是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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