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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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站在旁邊的江淮安一把抓住了張翠花揮舞過來的手,然後用力一推,張翠芬就跌倒在地,然後她就就地打滾起來,不斷哀嚎,“打人了,親生女兒白養了,連自己的媽媽都敢打,真是應該天打雷劈。”
“真是太不孝順了,我這個老婆子活的辛苦啊!白白養了一個白眼狼,我不活了,我要一頭撞死在法院門口。”
旁邊不斷有工作人員和過路的其他人都眼神不善的看著林雨蒲,眼中都在譴責她怎麽這麽不孝順,還敢動手打自己的媽媽。
不過林雨蒲也沒有出聲為自己辯解,世人都喜歡用自己的眼睛看到的作為事實,卻從不聽人去辯解。
因為他們從心裏就認定你錯了,你的所有的辯解都成了狡辯。
這個世界上,不想關的人,可以通過網絡裏的鍵盤,就可以輕飄飄的打下幾行字,因為這幾行字,卻可以殺人於無形,害人姓名。
隻是法律從來沒有完善這些惡意的言論而已,就像這個世界上壞人總是站在道德的層麵上指責你,讓好人蒙受不白之冤。
林雨蒲看都沒有多看地上哀嚎哭泣打滾裝可憐的張翠芬,從她旁邊淡定的走了過去,也頭也沒有回過去看一眼。
京市法院早上九點鍾開庭,林雨蒲慢慢的走進法庭,這裏是嚴肅莊重的法庭,在這裏,林雨蒲竟然感覺到了一些不安,她沒想到自己第一次進法庭,還是自己的親生父母林大誌和張翠芬把自己告上法庭,這是何等的諷刺呢?
父母的愛林雨蒲尚且無法得到,更可笑的事,連大家相互別打擾,平靜的生活也做不到。
時間快到九點了,法官進來坐在最上麵的位置上,江淮安牢牢的握著林雨蒲的手,一直安慰著她,鼓勵著她,希望能給她一些力量,讓她別那麽害怕。
林雨蒲慢慢的朝著被告席走去,她站在被告席上,對麵原告席上站著的是張翠芬,這時候她的父親林大誌最愛麵子,是不會自己站上去的,而他的老婆張翠芬就是最好的人選。
在觀眾席上,林國棟和林大誌正一臉看好戲的看著林雨蒲,好像林雨蒲是一個小醜,給他們表演馬戲,讓他們開心一樣。
原告和被告都站好了,原告律師和被告律師也到位了,最上麵坐著的法官也準備好了,隨著法官在最上位用法槌敲擊了一下桌子,嘴裏喊道:“開庭。”
然後全體起立,之後就按照正常的順序進行著,下麵就開始原告的陳述。
張翠芬在原告席站了起來,開口說道:“我叫張翠芬,是被告人林雨蒲的母親,自從被告人林雨蒲16歲去西城市西城一中上學後,就開始不跟父母聯係,直到她現在考上了京市師範大學,已經整整5年了,她從來沒有主動聯係過我們。”
“現在的林雨蒲賺到了錢,也會幫助別人,但是她從來不會寄錢回來,也不會感恩養育多年的父母,對我們不聞不問。”
說到這裏,張翠芬開始情不自禁的流著眼淚,聲嘶力竭,“我的訴求就是希望林雨蒲成年後,把賺到的錢每個月轉一萬塊給我們,直到我們去世為止。”
被告律師是江淮安特地請來的,他從事法律這些年,已經為很多人打過官司,並且幾乎都是勝的。
聽到張翠芬的講述,被告律師問道:“張翠芬,你說林雨蒲16歲之後就從來沒有聯係過你,是因為當時我的當事人林雨蒲考上了西城市最好的西城一中,你們不讓她去上學,還把她關在家裏,她無奈之下才逃離家裏,在鎮上打工賺了學費才去讀書的。”
“如果林雨蒲回去看你們,你們就會把她賣出去換彩禮,所以她從來不敢回去見你們,也不敢回去看你們。”
被告律師目光如炬,正義開口,“這個情況是否屬實?”
張翠芬眼神有些閃躲,還是嘴硬回答,“不屬實,我轉過錢的。”
“那你轉賬的證據呢?一般轉賬都會有轉賬記錄的,需要你提供一下。”
根本就沒有轉錢給林雨蒲的張翠芬,哪裏拿的出轉賬的證據。
被告律師繼續問道:“既然林雨蒲高中三年,以及上大學兩年裏,你們作為父母,從來沒有給過一分錢,那為什麽現在林雨蒲自己打工賺錢了,卻要求她贍養你們,還要每個月給你們轉一萬塊錢,是不是太過分了。”
張翠芬有些慌了,急忙回道:“就算高中大學我們沒給錢,那麽我們養了她16年總沒有問題吧!”
“你這個養,是指讓她從4歲就開始讓她做飯,帶著你生的兒子,從來沒有任何零花錢,每天要走3個多鍾往返上學,隻是吃了你的一口飯,連肉也吃不上,是嗎?”
“不是,我們有好好養著她的。”張翠芬有些慌了,她大力的拍打著桌子,有些慌亂不安。
法官看著張翠芬嚴肅說道:“原告張翠芬請注意,法庭內,不可以拍桌子,注意自己的言行。”
被上麵的法官警告了一次,張翠芬心裏有些害怕,她唯唯諾諾的回答著,“好的。”
之後幾乎是被告律師碾壓似的把張翠芬說的啞口無言,原告律師一直反對也沒有用。
接下來就是林雨蒲的陳述了,她背挺直的站著,目光堅定說道:“我叫林雨蒲,今年19歲,我出生在林家村,林大誌和張翠芬是我的父母,本來我的爸爸是想把我的名字取名為林招娣,來為他招一個弟弟,後來是派出所的民警不準,我爸這才改了名字。”
“我爸看到派出所門口地上的蒲公英,他隨意給取名林雨蒲,在4歲之前,弟弟沒有出生,我還算活的還可以。但是自從弟弟出生了,我就是姐姐,我既然每天做家務活,踩著板凳煮飯,還要照顧弟弟,然後家裏的肉我是吃不上的。”
說到這裏,林雨蒲眼裏有些淚光,喉嚨有些哽咽,“爸媽不讓我上九年義務教育,是林家村的村長和長山鎮的書記幫忙,我才可以上學,每天走路往返3個多小時,這一走就是9年,後來我考上了西城市最好的高中西城一中,我爸媽不讓我上學,說高中學費要錢,他們不想花錢,隻想把我賣出去,給弟弟換彩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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