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武林高手(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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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和我是親戚,並不是本村的,他經常來這裏玩。自然而然我們就玩到了一起。印象深刻的一次是初冬,他脫了鞋襪跳到水塘河溝裏摸魚。
    94年本村雖還四麵環水,可是水位變淺也沒那麽清澈。記得小學二年級時暑假回老家,在西邊河溝玩水,在溝邊雙手並著攉水就能把小魚攉到岸上。可惜現在那些河溝都變成了旱地,有的還種上了莊稼和樹。
    摸魚摸得興起,小夥伴們又借來一個長杆撈網,跑到後村撈魚。一共撈了小半盆,多為鯽魚。擇好了,給秋哥送去了一碗。
    金哥從家裏帶來一個十幾斤重的大冬瓜。我還整了一瓶半酒。到了晚上,我們還把金哥的父親村長大伯也請來了,我、金哥、金哥的兒子成龍、華、常、永、得、二伯的女兒堂妹海紅等,還有一個叫喂羊的小孩,十來個人圍坐一桌。
    魚帶冬瓜連湯,燉了滿滿一盆,端將上來,熱氣騰騰。大家有說有笑,吃呀喝呀。秋哥也來湊熱鬧。
    而奶奶隻在一邊看著我們熱鬧,笑。
    而我那天記得我就吃了一塊冬瓜,湯也舍不得喝一口。酒呀魚呀冬瓜呀都沒有了,連湯也喝的幹幹淨淨。畢竟人多菜少,十來個人呢!
    我那天隻顧著開懷大笑,“哈哈哈”的大笑,並說:“我今天很高興,如果初中同學在這,我會更高興!”我想到了同桌桂和心愛女孩金慕芝及初中同學們,是啊他們能來該有多好!
    金嫂推門一看,笑了,讓她坐下來,她客氣不肯,說了幾句話便回家了。99年後她笑著說起那天的情景,“我一推門,看見屋裏坐了十幾個小孩兒……”
    現在想想,那段時光多快樂啊!如有機會,我還想把當年的那些人聚在一起,重溫舊夢。我做東,請他們好好地吃一頓大餐。
    如今,隨著城市化的推進。那些夥伴們也早已成家生子,天各一方。因為畢竟整整30年過去了。
    那時我還不到17周歲,年少輕狂!一次我們仨和永、得共五人在外邊轉悠。來到某村一處水塘,發現塘邊水草裏藏著無數一兩寸長,晶瑩透明的那種河蝦,甚是喜人。不一會我們就捉了一方便麵袋。河邊走來一頭戴鴨舌帽的中年人讓我們趕緊走,別在這逮蝦。
    我頭一揚,不服氣地問:“這是你家的?”連問兩遍,他都不答話。
    得還不到15歲,連連小聲勸說:“勸咱回去吧,咱回去吧……”
    沒有多想,我拿著蝦與四人往回走。一路上越想越不對勁兒,有點氣憤,“肯定不是他家的,他憑什麽不讓我們……”小夥伴們也說這蝦是在堰裏野生的。於是我決定回去,又說:“他再敢給我反強,我直接把他扔河裏!”四人都往回走,隻有得一個人勸我們:“咱們幹嘛非要惹事兒呢?咱們惹事兒幹什麽呢?”
    被永斥責一頓說:“就你膽小,看你膽小那樣,你一個人回去,別跟著我們!”沒辦法,他也隻好跟著一塊兒來到那個水塘,卻沒看見那個中年人。
    天黑了下來,我們隻得回去。走過一個村子,村頭有一片菜地,長滿了一兩尺高的黑葉兒白菜。
    永說這片地是某某人的,小的時候上學每次從這村口過,他都攔著,朝我們臉上扇幾巴掌,才讓我們過去。其他三人都說挨過他的打。
    又說那時候,每次從這裏過,隻要被他看見,都會被他叫過去挨他幾巴掌。
    永也說有時候和幾個同學一起,隻要被他看到,也會被他叫住排著號一個一個的上前挨他耳光子。
    其實常比我大兩三歲,小時候上學也挨過這廝的打。
    可見這貨多不是東西!打了多少學生,做了多少年惡。
    那時候的家長沒有幾個護犢子的,才讓他作惡這麽多年。
    我一聽,火了,說:“走,回去!兄弟們,報仇!”
    那時候的我,豪氣幹雲。大有單田芳評書《亂世梟雄》中說的那樣,“大丈夫有恩必報,有仇不饒!”
    黑夜中,除了帶走的幾顆之外,我們連踢帶踹,又拿樹條把那片地裏的菜全部掃削一遍。
    估計那貨根本沒想到,他多年前造的孽,如今得了個毀菜的報應。以我那時的脾氣,沒朝他家的玻璃扔磚頭已經很不錯了。
    其實現在的我從不浪費糧水蔬菜,往往家人擇菜扔掉的老莖葉、黃葉、菜幫菜根我都沒舍得扔,煮熟了照吃。飯後鍋碗盤都要用開水涮涮要麽喝了,要不就是留著下頓煮麵條吃。這樣避免了洗鍋的油水倒入下水道造成汙染。我知道我一個人這樣做,效果微乎其微,但倘若全國人民都這樣呢?
    直到現在我都覺得自己替兄弟們和挨打的學生出了一口惡氣。那人活該,自找的!
    但於當年毀菜這件事的反思,我依然認為:“也許我做得不對,但我絕對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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