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愛一個人好難!(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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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把喜歡金慕芝的事告訴了發小,也就是荃的弟弟。
    因為鄰家的夥伴們總想誤會我和荃有戲,特別明這個比我們大幾歲的大塊頭,總是帶頭調侃和影射我和荃。而我心中異常堅定除了金慕芝之外,是不會對別的女子動心的,哪怕一輩子不結婚,孤身一人,也絕不後悔!當時的我就是這麽執拗頑固,難以改變!
    不致我和荃遭到議論,也便於堅定“非榮不取”的信念,己說起金慕芝的次數,漸漸多了。
    天氣一天天熱了起來。這天發小忽然對我說:“我看見金慕芝和一男孩一起在市裏手挽手走著……”
    我聽了頓覺熱血上湧,憂悶傷感霎時堵在心頭。已經5年了,我始終未敢向金慕芝表明心跡。
    無論何時,偶爾在街上與之相遇,自己始終躲躲閃閃,甚至連正視心愛女孩金慕芝一眼都不敢。
    金慕芝那份純情原本應該是屬於我的,可是自己卻拱手相讓於他人。這就是有緣無份嗎?不是的,這隻能怪自己怯弱畏羞,懦弱!
    為什麽?為什麽?自己一身正氣,豪氣幹雲。
    晚上敢一人獨自去墳地,從不信鬼邪的我來說,竟會萬分害怕一位看上去楚楚動人、纖細柔弱的女子,難道這就是所謂的:“柔”能克“剛”嗎?
    此刻我更深地體會到了失落、傷感、鬱悶是何等滋味。我也曾想過發小說的可能是金慕芝的姐姐,因為她倆長得極為相似,不熟悉的人一般是難以分辨的,更何況金慕芝的姐姐就在市內上學。
    可是晚飯我卻隻扒拉了兩口,就再也吃不進了,隻想一個人在寬闊的地方一路狂奔,而後大喊大叫地發泄一番。
    晚上和幾個鄰家男孩在發小家打麻將喝涼水,荃一手持杯一手用瓢倒水。
    定的規矩是:若一人自摸,其餘3人每人喝兩杯;點胡之人,自喝一杯。
    那晚我不論輸贏,幾乎每回都要喝水,而是說話語無倫次。
    而且還說錯了話,連:“你們竟敢亂……”後麵自然是個“輪”字,這類話一出口,我立時知道自己說錯了話,眾人笑了,我也跟著“哈哈”大笑。
    荃微一皺眉,看了發小一眼,問:“今天他怎麽了?”
    “我把那事對他說了。”
    “我不是不讓你說……”
    我聽了又“哈哈”大笑起來:“不要緊,今天我真的很渴。把酒當歌須放縱,可惜這不是酒。哈哈哈……”自己如癡似狂,卻也不少了半分豪氣。
    “沒想到,你為了她變得這樣癡狂……”荃對我似有憐憫之意。
    我心想,我最不喜歡別人可憐自己,可今天意會被人可憐。我並不覺得自己可憐現在想想,自己根本不值得同情與可憐,都是自作自受,自己找的),說:“不要緊,明天我會想開的……隻要她能幸福,我也就心滿意足了。”我說這話,不免有自我安慰之意。
    後來4、5月間,在逢東村與金慕芝相遇,終於和她說了話。雖然她對我依然言笑晏晏,卻也無當年初中時的熱情主動。
    一晚到明妹家看電視,荃忽然說起我在初二時,曾寫過兩首詩,說:“那時看你詩中寫什麽早已遁空門又是什麽覓清高,那時就感覺你有點深沉消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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