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愛一個人好難!(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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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玲玲說:“那是因為叫一兩聲顯得親切,叫的時間長了就顯得無聊了。”
    我雖然經常用親切和無聊這兩個詞,但若不是易玲玲這一番話,隻怕自己一輩子都想不通此節,不由得很是感激地連聲說:“謝謝,謝謝!”
    我與易玲玲一番對話,周全程看著,時而給我一個讚許的笑意,還會對我豎起一個大拇哥,不過他卻說我油嘴滑舌。
    自己這種灑脫、無拘無束的聊天方式,確實使人心情愉快,也難怪,開始的時候跟我在一起,有時如沐春風,愉悅的感覺,可是當我一旦愛上了她。自己就會變得越來越拘束,越來越無話可說,如此一來,二人交往往往會感到無聊與尷尬,自然隔閡就產生了。
    有時不免產生疑問,此生難道注定不能向心愛的女孩靠近嗎?
    後來易玲玲給我出了一個謎語:“滿山的好木材。打一地名。”我和周對地理不熟,隻好說等明天再說。
    回去後便是查中國省名,因為謎底是我國一省名,覺得“吉林省”最適合。
    第二天問易玲玲是不是,她竟然說:“不是!”
    “不是,是啥?”
    她竟然和荃一般
    樣方式,說:“不是就不是,你可管是啥了呀!”
    不過下次見麵時,易玲玲就說是了。
    言歸正傳。
    發小讓我到荃的房間拿毛筆。發小對我也真是信任,竟然讓我到她姐的閨房裏拿東西,也不是一次兩次了。這次我卻發現了荃的一個日記本不知怎地就翻到了2月24日那天,荃那天日記的大意是:“某一位國家領導人遺體被火化了,她寫了內心的感慨及崇敬之意。
    又寫道:“他家又蓋不成房子了,因為下了雨。
    我心想:“阿荃寫到的他,難道就是西莊那小子?原來荃對這家夥倒有幾分情意。”
    一邊想,一邊繼續看下去,隻見這樣寫道:“難道他除了開車,什麽重活也不能幹?……”
    我霎時如墜冰窟,心也有變得冰涼起來,我無法形容當時的心情,總之那時我是無比的傷感與失落,直到今天寫這一段落,仍是愁眉不展,這些天心情都很壓抑很鬱悶,回憶過往種種不如意,很容易將人的整個身心拉回當年的狀態之中。
    我還有種感覺,春天還很容易讓人心有餘悸。
    為什麽?為什麽?
    愛情讓人感到最不可思議的地方,就在於:在你認為已經完完全全掌握愛情時,卻往往讓她溜於無形!
    其實我也不傻,雖然不敢確定是不是愛情,但我多多少少能感覺到荃是有點喜歡我的,可是這樣一來,自己原來畢竟還是個大傻瓜啊!
    原來如此,我終於明白了荃為何會對自己忽冷忽熱,原來又是我自作多情,我最怕自己自作多情,為人所笑,所以一直不敢向她表白,可偏偏還是這樣的結果。
    又見下麵寫道:“今天我跑遍市內幾個大廈都沒有買到芭蕾舞鞋,這些天累得我腰酸腿疼,但為了學校,為了比賽,就是再苦再累我也不怕!”
    看到此處,我內心又深深地被打動了。荃從小就是班內的班長,再大一些就開始主持校內的文藝節目。到了初中也是班長,校聯歡會及文藝節目,她也都是主持人。
    從小到大,我至始至終對她都有一種崇敬之意。
    雖然荃這樣寫再苦再累她也不怕。我卻從這裏感覺到,荃的內心和感情也是脆弱的,並不及外表堅強。我心中又湧起陣陣愛意與憐惜。
    傍晚時分,發小與李哥其實他隻比我大一歲,與荃同歲)騎自行車送我到李屯坐車。
    我心情極度失落傷感,狀態非常不好,發小問:“我看你臉怎麽這麽蒼白,沒一絲血色?”發小沒有誇張,我當時狀態肯定非常差。
    我勉強說:“說是對金慕芝已經了無牽掛,可今天一見,心竟然安靜不下來。畢竟我對她感情太深了!”
    這隻是其中一個原因,但絕對不是主因,借以掩飾自己的失態,更重要的原因,我卻根本不會說出口。
    這晚到了學校極度鬱悶感傷,很早就躺下了,始終睡不著,想起小時候荃領著我們幾個小娃娃一玩兒。當然她隻比我大一歲,然而在我心目中,她真的像大姐姐一樣。
    她教自己把手擺成手槍狀,而自己無名指和小指始終扣不起來。她便用手握住我的那兩個手指說:“你用一隻手握住這兩個指頭,時間長了,就可以握緊了,我以前也是這樣!”還有她教自己一眼睜,一眼閉時,我難以做到。她說,你用手捂住一隻眼睛,時間長了,也就可以了。
    這些事她都忘了,可是卻被我深深地印在了腦海裏,一輩子都不會忘記!
    後來一天天長大。上了學,我們之間的距離便遠了起來。我對她由最初的好感與喜歡,漸漸轉為敬佩,而後又轉傾慕和愛意。而自己一直不敢有絲毫表露,隻是將這份情感深深地隱藏在心靈最深處。
    有時我和荃在路上相遇,我卻是把頭低的不能再低,眼光隻是看著地麵,確切地說是看著自己的腳麵。而荃也是把頭低得不能再低。因為自己是極度怯弱畏羞的。
    六年級的一天晚上,我獨自在房間裏看書至深夜,忽地心血來潮,要做一件極度刺激緊張而隻能自己一個人知道的事情。此事非做不可,實已到了無可抑製的地步,因為我整個身心都被強烈炙熱的愛情充滿了,如火山一般,非要噴發不可!
    我用毛筆在一張紙上寫下了“我愛阿荃”,而且是一遍又一遍地寫,直到寫滿了整張紙,之後把那張用火柴點燃燒了,又怕被父母或是他人發現紙灰上的字跡其實根本就看不出來),又用手將之搓成灰燼。為何不用腳踩?當然因為我對荃尊敬的緣故。
    直到上了初中,我依然對荃非常非常尊敬。隻是為了金慕芝而把這份情思,強行埋在了心靈最深處,而且不允許她再萌發,可是現在……
    卻變得一發不可收拾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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