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7章 貧瘠之地無法開出嬌豔的牡丹——藝軒(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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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我心目中好當然沒有雅號了,我對藝軒的感情和愛及藝軒對我的好,又豈是好所能比得了的?
好也真有意思,經常在我值班的7號樓東邊路上等我下班。讓我請客,或是給她買小零食。
請客我是不會請的,因為我實在沒錢請她吃飯。再說請女孩吃飯,我向來都認為是很神聖的事情。那時的我思想太奇葩,沒辦法!所以隻要不涉及愛情,我基本是不會單獨請女孩子吃飯的。
讓我買東西,當然可以,不過要先拿錢給我。
於是我把手一伸,說道:“拿錢!”
好說:“為啥?”
“總不能我幫你買東西,你還要我出錢吧?你覺得這樣夠朋友義氣嗎?”估計經常有男生主動給好買東西吃,不用她花一分錢吧?她也習慣成自然了。
其實交朋友不能沾朋友一分錢便宜,否則根本就不是朋友。
這時好才拿錢出來給我,當然我也絕不會讓她出錢給我買一分錢的東西吃。
因為我答應藝軒要寫那封《愛至癡狂》,而且要送一份。所以我要努力了。
那時我寫作速度很慢,《愛至癡狂》整整寫了一個月才算完稿。
如果不是我對藝軒的愛和承諾,估計這篇《愛至癡狂》,極有可能就石沉大海,不見天日了。
自《愛至癡狂》寫出,我才知道自己確實有寫作的潛力,而且多年來一直沒有放棄寫作的夢想。
如果將來我但能寫作成功,藝軒實是功不可沒!
那時天已經很熱了。那時我常穿一背心,寬鬆的短褲,一雙平底白球鞋。因為我會去操場跑步、翻跟鬥、打旋風腳及二十四式簡化太極拳。
這天晚上藝軒在琴房大廳彈鋼琴,我去找她。我去了她就不能安心彈琴了。
彈幾下就和我說幾句話。我不由自主地發出感歎:“你的眼睛真漂亮!”
前文說過,藝軒是我此生認識的所有人之中,眼睛最亮的一個。
“是嗎?”黑亮反光的琴殼如一麵鏡子,於是藝軒對著一照,笑道:“我也發現了!”
我道:“藝軒,你是我認識的所有女孩之中眼睛最亮的一個!”
她笑著說:“謝謝誇獎!”
我說:“不是誇獎,確實如此!”
我又說“我喜歡的女孩梅平珍、蘭明涓、竹金慕芝、菊荃她們眼睛都沒有你眼睛亮!”
琴房有一塊大黑板,我知道藝軒寫字非常漂亮,於是說你能不能幫我把榮的名字寫到黑板上,我看你寫的漂亮不漂亮?”
她當即把金慕芝的芳名——榮寫的了黑板上。
藝軒寫的字不但秀麗而且剛勁有力,粉筆字則更顯端莊大氣。
我非常佩服。
那時在老家時,大伯和我爸一起回去。大伯勸我找對象,並要我答應今後不再排斥反對相親。
我說相親我有三個條件:“一是女方要寫字漂亮,因為將來我打算寫小說,她可以幫我抄寫文稿;第二至少要高中文化水平;第三要相貌出眾……不然就不要讓我去相親。”
我爸三兄弟一聽都感有一定的難度,試問女方這條件,能看上我這種吊兒郎當的小子,才怪?
其實我隻是不想去相親的一種推脫之詞而已。
不想上天還真賜下這麽一段機緣巧合,讓我結識了藝軒這位寫字漂亮,大學文憑,相貌出眾的牡丹仙子——校園第一美女!
可是我依然沒有珍惜!
現在想想上天待我確實不薄,隻怪我自己爛泥扶不上牆!
“曾經有一份真摯的愛情
擺在我的麵前
但是我沒有珍惜
直到失去之後我才後悔莫及
塵世間最大的痛苦莫過於此
如果上天能夠給我重來一次的機會
我會對那個女孩說三個字
我愛你!
如果非要給愛上加一個期限的話
我希望是
一萬年!
那晚我對藝軒說起:“初中時金慕芝隻和我一個男生說話,你都想象不到她對我的感情有多純?可是我始終不敢和她說上一句話,直到現在我還耿耿於懷,根本不能釋懷,我也一直在後悔,你根本想象不到隻和我一個男生說話是什麽概念!”
藝軒卻說:“將來找一個更好的!”
我心中感慨:“這談何容易啊!天下再也不可能會有隻和一個男生說話的女孩了!”
我忽然心血來潮要給金慕芝打個電話。因為紅顏知己藝軒在我身邊,我信心滿滿,勇氣十足,再也不怕不怕啦。
不過這個電話卻須藝軒代勞幫我打,於是我說:“電話打通了,榮接電話後,你先問她,還記得徐嗎?然後說徐讓我問問你的生日是哪一天,以後每年你生日的那天,他都會為你祝福!”
藝軒用手機撥通了金慕芝家的電話,那邊有人接了電話,藝軒看了我一眼。
我的心驀地閃過一絲黯然,聽藝軒說:“我找榮。”
我就知道有點兒不妙,其實應該說打錯電話了,馬上掛了電話,可我之前沒有做好預判。
聽到藝軒對著手機說道:“還記得徐嗎?他讓我問問,你的生日是哪一天?以後每年你生日的那天,他都會為你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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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對方掛了電話。
藝軒對我說:“開始接電話的是個男的,我說找榮,那男的才把電話給了榮……”
我心說這可不妙,先前那男的很可能是金慕芝的老公接的電話。
藝軒又道:“聽得出來榮有點兒著急,連說不必了,不必了!於是急忙掛了電話!”我心裏暗歎,怪我考慮不周,希望不會給金慕芝添什麽麻煩。
於是我在黑板上寫下了金慕芝——榮的芳名,當然是用我自創的那個什麽“梅花正楷”,問藝軒:“好看不好看?”
她搖頭道:“不好看!”
當然藝軒寫字那麽漂亮,我寫的字當然入不了她的法眼了。
我讓藝軒把梅蘭竹菊四位女孩的全名寫到黑板上,她也欣然照做。
哪像丹這個小女孩,那時我寫這四個女孩的芳名,丹竟然有些傷感,還是那句話:女孩的心思你別猜!
我想起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於是對藝軒說:“今天我一件很重要的事要辦,現在我得去辦這件事。”
“什麽事,有這麽重要嗎?用不用我幫忙?”藝軒道。
“不用,是我答應過你的事,所以一定要辦好。”
說著我當即溜出琴房,一躍而起,跳下三個台階,這一躍應該有個三米遠。
可能動作還有點兒瀟灑,我回頭一看,藝軒秀發披肩,站在門前滿是笑意,好可愛!
我約了一個男生此時要去他宿舍把那篇《愛至癡狂》打出來存到u盤裏。
辦妥之後,我給了那個男生一百元。
我一月工資200,除去房租50,就剩150,今又給了那個男生100,這個月也就隻有50元了。
看來我這人還真是仗義疏財!
要是我找藝軒幫我打字呢?我想我不會麻煩她的,肯定不會!
我曾找過小霞,讓她幫我,可她說她現在備考,而且還得去機房上網才能打字。那裏人多,我寫字潦草,還須給她念方能快些。於是隻好放棄了。
去年春天我還在校餐廳打雜時給平珍寫了一封一萬多字的信《情非得已》,就是讓小霞幫我抄寫的。花了她三天時間,我給她一百元,作為酬答。她當然不要,我說:“這是我送你的一個小禮物,留作紀念!”並說:“你要不收,咱倆關係到此為止,我說話算數!”我把錢硬塞給她,於是跑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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