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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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台村居住守則:
守則1
村民是熱情好客的,在他們沒有處於異常狀態時,你可以去任何地方,包括他們的家。
守則2
村民是誠實的,在他們沒有處於異常狀態時,你可以完全相信他們。
守則3
在村莊裏麵居住時如果遇到處在異常狀態的村民,請立即通知任何一個正常的村民。
如身邊沒有正常村民,請自行前往廟尋求庇護!
守則4
居住期間,如果你頻繁產生興奮、易喜、美夢成真,激動難抑的情況,請讓任意一位正常狀態的男性村民帶你前往村中的廟。
守則5
進入廟期間,請牢記自己是人,也隻是人!!!
守則6
客隨主便是一個客人該有的禮儀,所以請不要對村民提一些高難度的要求!
守則7
賓至如歸是主家招待客人的態度,所以你可以向村民提出正常要求,他們都會滿足你。
規則雖然不多,但這幾條規則幾乎點明有關副本任務的關鍵地,那個村中的廟。
我看到前三條規則都和村民的異常狀態有關,心想,這異常狀態到底是指什麽?
村民的異常和第四條守則裏麵那些狀態是不是同一種?
第五條就有點模糊了,結合第四條來看可能應該是異常情緒導致的。
我想不出來,是什麽樣的情緒化會讓我覺得自己不是個人?或者是其他什麽東西?
第六條和第七條很有意思,看起來是對雙方行為準則的要求,卻相互矛盾。
這些規則和信仰有什麽關係呢?
還好!還好!我心想,雖然目前搞不清楚,
但這些規則都有跡可循,凡是有正常思維的人都可以分析。
不是那種隻有作者親媽開掛的主角才可以無傷過本的規則,對我這種普通人太友好了。
言歸正題,一個村子的信仰應該有個具體的對象,
反複出現的“廟”應該就是這個村子信仰對象的所在地。
如果將這個信仰對象和規則結合一下,
那我是不是可以認為這個村子的信仰對象出了問題?
不,不對!我心說不對!不是這個村子的信仰對象出了問題。
從規則來看,恰恰是它一直在保護村民,當然,現在要加上一個我。
因為規則裏麵反複提過,出現異常狀態要前往“廟”!
到了這裏,就不得不思考異常狀態出現的原因了。
我想,既然不是村裏的信仰對象出了問題,
那有沒有可能是出現了別的信仰?
反推一下的話,需要由“信仰”解決的異常會不會就是另一種“信仰”造成的?
我覺得,應該不排除有這種可能!
或者,即便不是“信仰”,也會是和“信仰”同一級別的東西。
這個副本任務是‘找到信仰’,但是這裏的信仰很明顯啊?
總不能是,我進到廟裏說句“找到了”就算通關吧?
“咚咚咚…”
“小趙總,方便嗎?,我和村長來給你送飯的。”伴隨著敲門聲,一道洪亮的男聲響起。
收好守則打開了門,我看到外麵站著之前老爺爺和一個青年。
借著燈光,看向來人,二十五六左右的青年。
一身黑色衝鋒衣,寸頭,麵容剛毅,劍眉星目,很陽光的帥氣。
眼神清正,笑容直達眼底,不由讓人心生安全感。
“喜歡”,我在心底暗暗說到,嘴角也忍不住的“悄悄”上揚。
接過老爺爺手裏的凳子,將兩人讓進了屋了。
我們三個人圍坐在烤箱邊上,青年用帶來的杯子給我們倒了奶茶。
其實,我一進屋就饞奶茶了,眼下一到手,便迫不及待的喝了一口。
隻是一口,我就愣住了!
老茯茶熬成的鹹口奶茶,鹹味不出頭,奶香味裏麵夾雜著大料的香味,層層疊疊。
大料有桂皮,八角,香葉。
至於我為什能這麽容易喝出來,是因為自己生前老家在農村。
幼時家裏養了兩頭黃牛,黃牛產奶少,還要顧著小牛犢,每次隻能擠一茶杯,也就三百毫升大小。
而這一杯,早上燉了奶茶夠我們全家六口人喝的,不像買的那種。
我喝的這口,味道和那時候媽媽燉的一模一樣!
“呦!小趙總別勉強,喝不了就放下,小礎啊,快換杯泡的茶過來!”
老爺爺的聲音將我從回憶中驚醒了過來。
我連忙抓住已經起身的黑衣大哥的手臂,說道:
“沒有不喜歡,我記得小時候好像喝過這種奶茶,就是怎麽也想不起來在那裏喝過。”
說完,我怕他們不信,又連喝了好幾口。
這次換老爺爺拉我手臂了,他將一碗臊子拉麵放在我麵前,笑嗬嗬的說道:“再喝就吃不下飯嘍。”
剛剛被奶茶吸引了,我都沒看到這麵是什麽時候放上來的。
除了麵還有炒雞和青菜,不看不要緊,看了之後,瞬間覺得餓的不行,我感覺口水都流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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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老爺爺很熱情,一個勁的勸吃,算是緩解了我的尷尬。
我和黑衣大哥吃飯的時候,老爺爺坐在邊上喝著奶茶,看起來是有話要說。
我心中暗自猜測,也不知道他會不會發布任務之類的?
吃完飯後,後續的聊天中,我知道了黑衣大哥就是之前開車的司機大哥。
張姓單名礎,聽說這個村子大部分人都姓張。
而我眼前的老爺爺就是這個村的村長。
我在心中不由暗暗感歎,要是之前在車裏看到了這兄弟這張充滿正氣的臉,
自己應該也不至於做了一路的“驚弓之鳥”。
有句話不是說的好嗎?相由心生!
老村長先是對“我”的到來表示歡迎,又著重感謝了當年“我爸”的捐款。
在村長的提議下,我們三個人互加了聯係方式。
按他的意思,從明天起張礎就是我在村裏的“導遊”了。
送他倆離開的時候,村長拍了拍張礎的胳膊,
解釋道:“現在村裏大多是老人和小孩,也就這小子經常在外麵闖蕩。
你倆年紀相差不大,聊天什麽的應該可以說到一起。”
我心中也挺高興,有個“導遊”好啊!這個叫張礎的人看起來就很好說話。
有規則在前,應該能從他身上套到不少信息。
想到這些,我連忙朝著張礎說到:“那就麻煩礎哥了。”
哎,現在這個身份年紀比張礎要小,不能直呼其名。
原本我是想叫“張哥”來著,但一想到這個村裏大部分都姓“張”。
到時候一聲“張哥”可能會冒出來一堆人,隻得作罷。
走到院門口的時候,村長又叮囑到:“有事別客氣,隻管使喚他。”而後又晃了晃自己的手機,“他要不聽,你記得跟我說。”
我笑著點點頭,同樣晃了一下自己的手機。
看完全過程的張礎笑嗬嗬的看著我說了句“早點休息”就扶著村長的胳膊一起走了。
回到房間的時候,我一看時間,已經是淩晨五點多了。
熬到這個時間點,加之進副本之前還睡了幾個小時,眼下自己也沒什麽睡意。
坐在在炕上,又開始分析起了規則內容。
現在看起來,七條規則內容都帶某種提示的意味,這種提示很明顯是在幫助闖關者。
整個村子的信仰,村民的異常狀態,
村中的廟,闖關者的情緒異常,牢記自己是人,隻是人!
這些裏麵,闖關者被標明的異常是情緒異常。
我心說,這種異常實在是有點坑,除非很明顯,不然自己很難發現。
真到了明顯到自己發現的地步,也不知道那個時候,還有沒有去找正常村民求救的能力。
我心說,這條得想個能提醒自己的辦法。
從第三條規則來看,村民的異常狀態顯然是可以被一個不熟悉他們的闖關者發現。
這就說明這種異常狀態是很明顯的,很容易被看出來。
而最容易發現的異常狀態無外乎外貌,形體。
當然,也有可能是和闖關者一樣的情緒異常,
同樣就算是情緒異常,應該也可以被闖關者很輕易的發現。
這樣一來,是不是說明萬一我進入了異常狀態,也會很容易就能被這裏的村民發現?
暗想,就是被發現後,不知道他們會不會救我?
想到這裏,我一下子來了精神,這算是我的一個後路。
我想,隻要不倒黴到整個村子沒一個正常狀態的村民,
自己不要得罪人,以我是這個村“扶貧人兒子”的身份,這條後路還是可行的。
回到村民的異常狀態,這是不是意味著,我有可能會有麵對追逐戰的風險?
畢竟,不管是那種異常狀態,我覺得應該不是我可以抵抗的,不然還要“廟”幹嘛?
況且,這方麵我還算得上有經驗,“凶手怪”的例子就在那放著。
所以,村落的地形,廟的位置,對於我來說很重要。
至於正常村民,在不確定村民是否會產生情緒異常之前,怕是不能找。
其中,最後兩條規則表明村民和闖關者之間應該存在相互製約的關係。
好像誰都不能強迫對方去做方做一些不合理的事情。
不知道這條規則裏的“村民”有沒有包含異常狀態中的村民?
如果包含了,那麽對我來說是個很好的消息。
我抱著腦袋,心想這看似簡單七條規則,卻有很多分支。
仔細回顧了一下,我發現想太多有點亂了,忘了到底總結了點什麽東西!
事實證明,胡思亂想會失眠。
剪不斷,理還亂的思考有點廢腦子,容易讓人進入睡眠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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