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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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頓了頓,李旦繼續說道:
    “這次股東大會的第二個議題,是確定永明要塞全體人員各自應占的股份。”
    “其中出資者的股份是最好確定的,就是他的出資比例,所以就先來確定銀股的股份。”
    “這次我來的時候,帶來了十萬兩現銀,及總價值二十萬兩白銀的物資,”
    “這就是李某對南海邊地公司的投資總額。”
    “現在就看各位出海願意給南海邊地公司投入多少資金了。”
    “出海”就是17世紀到18世紀中國對船長的稱呼。
    與歐洲一樣,在估測船隻使用期間的修理費等預算的基礎上,
    建造和舾裝大型洋船、購入商品等項,在中國也是難以憑個人財力來支撐的。
    於是,中國一般采取合作夥伴模式,船員持有船隻股份的情況也很多。
    出海代表共同出資者,負責航海和交易的一切事宜。
    在船隻出港時,出海負責管理舾裝、記賬、融資、雇傭船員、分配船艙。
    在船隻靠港時,出海負責船上貨物的銷售和進貨、納稅、簽署相關合同等。
    船員也依照職責稱呼,如會計、總管、香工、火長、舵工、大繚、亞班、頭碇、押工、炮手、水手等。
    會計顧名思義就是會計員。
    總管相當於大副。
    香工負責船神的祭祀,相當於西方海船上的神職人員,如果有的話。
    火長就是舟師,相當於領航員。
    舵工,是掌舵負責人。
    大繚,是帆索負責人。
    亞班相當於水手長。
    頭碇,是船錨負責人。
    押工,是船上的木工。
    通過銷售或運送商品所得到的總收益去除必要支出後的純利潤,
    首先按照共同出資者和船員之間事先約定的股分進行分配。
    在此基礎上,出資者按照出資比例,船員按照職位高低,分別領取分紅。
    此外,一般情況下還允許出海以下的船員,按照職位高低攜帶一定量的私貨上船。
    這一規則和歐洲那些海貿公司的情況是一樣的。
    總體而言,在船員的構成和利益分配方式等方麵,中國的船隻並不比歐洲特別。
    至少可以認為,在17世紀到18世紀的亞洲海域,中國船隻和歐洲船隻相比,
    在船員的構成、運輸、貿易方式等方麵並沒有太大的差異。
    最大的區別在於,船隻運營主體是屬於幾個人合股出資的貿易商人,還是有永久資本支持的股份有限公司。
    當然隻要南海邊地公司成立,這種區別很快就要不複存在了。
    出海通常也是共同出資者中的一員,一般都是所有船員之中最富有的人。
    但在共同出資者之中,出海往往就是最窮的一個,
    名下通常隻有一艘船,甚至可能連一艘船都沒有。
    否則他們又何必冒著生命危險去遠渡重洋呢?
    不過眼下,在永明要塞中的千餘人,
    除了李旦這個大財東,三浦按針和考克斯,及那二十個朝鮮少女外,
    其他人不是各條船上的出海,便是他們手下的船員。
    這些人裏能出得起大額投資的,無疑就隻有出海了。
    所以李旦拉投資才會隻問出海,而不問其他人。
    “我出十萬兩白銀!”
    李旦話音剛落,顏思齊立馬起身,中氣十足地說道,但馬上他又話鋒一轉,
    “誒,不過隻有銀票,銀子還在平戶存著呢。”
    會場上頓時響起一片笑聲。
    可能大家都覺得他後半句話就是純純的廢話吧。
    李旦衝他笑著點了點頭,然後又對台下朗聲道:“還有誰願意出資?”
    “我出五萬兩銀票!”
    一個二十歲左右的年輕人立即朗聲說道。
    他是這次跟隨李旦來的一位出海,名叫李德。
    因為自己沒有船,所以受雇擔任李旦名下一艘商船的出海。
    洪升就在他的手下擔任船員。
    能在弱冠之年就成為出海,此人必有過人之處,要麽是個富二代,要麽就是年輕有為。
    但若是富二代,家裏應該還不至於連一條船都給他買不起。
    總之李國助對他並不熟悉,隻記得前世看過的《台灣外記》上就有此人。
    鄭芝龍降清時,李德就跟在其身邊,一起被滿清擄去。
    鄭芝龍曾多次派李德去勸降鄭成功。
    後來他又輾轉回到鄭成功麾下,
    到澎湖海戰時,擔任管理大炮衝鋒營一職,兵敗不知所終。
    現在距離澎湖海戰爆發的1683年還有67年,那時的李德已是87歲高齡了。
    李德說要出銀票,就說明他跟顏思齊一樣,手裏沒有如此大額的現銀。
    “我也出五萬兩銀票。”
    李德報價出資後,不等李旦詢問,馬上又有人報價出資了。
    這個人不是別人,正是李俊臣。
    沒錯,他也是一個出海,隻是這次為了圖新鮮,想試一試駕駛西洋船的感覺,才應聘了仁王號的舵工。
    他自己也沒有船,是受雇於李旦,擔任其名下商船的出海。
    “那我,我也出五萬!”
    緊接著又有一人報價出資了。
    這人不是別人,居然是張弘!
    別看他憨憨的,一副老實巴交的農民模樣,其實也是個出海。
    不過從他報價時那底氣不足的樣子來看,顯然是不怎麽富裕的。
    毫無疑問,他自己也沒有船,是受雇於李旦,擔任其名下商船的出海。
    除了上麵已經報價的四位,現場還有七位出海。
    他們是鴻鵠號、鵬發號的出海,及跟李旦來的五位出海。
    仁王號的出海是顏思齊,已經出過價了。
    李俊臣和張弘平時雖是出海,但這次都在仁王號上當船員。
    所以鴻鵠號和鵬發號的出海都另有其人。
    李旦這次一共開來了七艘老閘船,
    李旦自己任一艘船的出海,
    李德任一艘船的出海,剛才已經報價出資了。
    所以還沒報價出資的,是其餘五艘船的五位出海。
    這七個人最後總共出資二十五萬兩白銀,當然都是銀票。
    所以不算李旦帶來的那價值二十萬兩白銀的物資,
    在場所有出海最終的出資總額是六十萬兩白銀。
    在這個時代,堪稱是一筆非常雄厚的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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