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巴達維亞,一座華人移民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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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使會出現這種情況,他也有反製手段,
    比如“毒丸計劃”,當外部投資者買入一定比例股份觸發該計劃時,
    公司會采取相應行動,如低價增發大量新股稀釋收購方股權等。
    還有“金色降落傘”計劃,通過約定在公司被收購等情況下,
    給予現有管理層高額補償等,增加收購方的成本和難度,阻礙外部投資者控股公司。
    至於日本人,隻要有德川幕府在,李國助就不怕他們能翻天。
    自從德川秀忠繼任幕府將軍以來,便一改德川家康時期積極的外交政策,
    開始穩步推行鎖國政策,
    限製除中國商船以外的外國商船隻能停靠平戶和長崎就是第一步。
    這種政策推行越是徹底,日本人就越是難以接受外來的新事物。
    就算有日本人想買南海邊地公司的股票,肯定也會受到德川幕府的阻礙。
    隨便它怎麽阻礙本國人,李國助都無所謂,
    隻要別妨礙南海邊地公司給旅日華人售賣股票就ok。
    這些都是李國助去年回到平戶以後,在看到平戶唐人屋敷的繁榮景象時,偶然想到的。
    而這也是他開始考慮荷蘭人的合作請求的另一個主要原因。
    畢竟荷蘭東印度公司,是世界上第一家麵向公眾發售股票的公司。
    阿姆斯特丹證券交易所也是世界上第一家股票交易中心。
    在17世紀,沒有哪個國家在股票交易方麵能比荷蘭人更有經驗。
    所以李國助早就在尋找機會向斯佩克斯提這件事了。
    而斯佩克斯提出要在永明城開設商館的請求,無疑就是最好的一個機會。
    李國助也不怕荷蘭人進入永明要塞會有什麽隱患,
    荷蘭人是很注重契約精神的,隻要他們跟你有契約,
    並且有足夠的利益在你身上,他們就是最可靠的盟友。
    哪怕跟你發生了衝突,他們也不會遷怒於自己地盤上的華人。
    這一點從鄭成功收複台灣以後,巴達維亞的華人並未遭到牽連就可以看出來。
    華人被允許居住在巴達維亞城內,
    也是李國助能接受荷蘭在永明要塞內開設商館的一個原因。
    巴達維亞城可以說就是由華人承包商和華人勞工幫荷蘭人建起來的。
    這種情況跟馬尼拉的建設如出一轍。
    但與馬尼拉的西班牙殖民者不同,殘暴的科恩反而對華人情有獨鍾,
    采取了盡可能吸引大量華人與荷蘭人移民巴城的政策。
    1620年以後,來自中國的大帆船開始運來移民勞工,巴城建設得以開始,
    而吸引荷蘭自由民的移民計劃卻終成泡影。
    這使科恩不得不開始更加倚重華人。
    科恩總督對華人的能力看得很明白,華人可以帶來大量中國商船,帶來繁榮的貿易。
    而且,印尼本地的華人控製了胡椒貿易的渠道,荷蘭人必須依靠華人來擴張貿易。
    同時,大量能吃苦、能幹活的華人,是荷蘭東印度公司開發殖民地的主要勞動力。
    荷蘭人想盡方法從萬丹蘇丹國以及爪哇各地招攬華人,
    長期從事中國胡椒貿易的華商陸續被吸引到了巴達維亞,
    他們充當了荷蘭人的承包商和包稅人,負責從中國招募前來建城的勞工和手藝人,
    並且還為巴達維亞的房屋和城牆建設提供磚瓦和木料,
    同時參與建設的工人也有大批華人。
    巴達維亞城市的主要建設工程,如運河的挖掘、城牆與房屋的建造,
    全部由著名的華人承包商楊昆和潘明岩等承包和實施。
    在荷蘭東印度公司確立巴達維亞為公司總部的最初年代裏,
    華人移民勞工反而成為第一批真正定居巴城的移民。
    隨著時光的流逝,他們許多人獲得能自立的足夠資產以後,便決定留下來。
    他們還與被送到巴城作奴隸的印尼當地的巴厘女子通婚。
    而荷蘭自由民一旦賺了些錢,便攜家眷回國,這些人並非安家落戶者。
    1619年10月,也即巴城開埠後不久,科恩任命他的密友蘇鳴崗為華人市民的首領,
    即甲必丹,要他處理其同胞的所有內部事務。
    甲必丹是荷蘭殖民當局委任的華人領袖,並不是華人群體推舉的。
    與菲律賓的西班牙人不同,
    荷蘭人對於讓華人改信荷蘭人的基督教沒興趣,也沒有向華人灌輸荷蘭人的文化。
    華商精英之所以為荷蘭當局所重用,
    主要是由於他們通過個人的威望、樂善好施和手中的財富,
    表現出了管理當地華人社會的能力,以及他們所保持的與家鄉的聯係。
    到1666年,在市行政管理機構中,
    除了三名荷蘭東印度公司官員和四名荷蘭市民,
    還有一至兩名華人甲必丹參加。
    1666年前,在市政評議院中一直有華人議員的席位,
    華人在涉及市政事務中擁有一定的發言權。
    華人甲必丹的權力和影響在1685年前後到達頂峰。
    剛上任的康布豪斯總督讓新任華人甲必丹與他一道舉行就職典禮,
    象征著華人與他共同分享政權。
    由於歐洲市場對糖的巨大需求,使得種植蔗糖這種熱帶植物有著巨大的盈利前景。
    荷蘭人最初在台灣經營蔗糖種植業,
    但由於1662年被鄭成功趕出台灣,此一掙錢的事業便沒了著落。
    不過早在巴達維亞建城初期,
    荷蘭東印度公司就鼓勵荷蘭人、中國人和當地土著在巴城鄉區開辦種植園,種植蔗糖。
    在公司的鼓勵下,種植園在巴城周圍的鄉區迅速發展。
    到1710年,糖蔗種植業幾乎完全控製在華人手中。
    巴城鄉區已有多達130個蔗部,分屬84個企業主。
    其中有79個華人、4個荷蘭人和1個爪哇人。
    荷蘭東印度公司則向巴城鄉區的種植園主們收購蔗糖,將它們賣到亞歐各地。
    這一點再次表明荷蘭殖民者與華人共同分享著巴達維亞的經濟利益。
    難怪現代會有學者認為,巴達維亞是一座華人移民城市呢。
    至於1740年發生的“紅溪慘案”背後則有著複雜的原因。
    華人控製了巴城的蔗糖種植業算是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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