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2章 玩訟棍這一套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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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體起立”
    “有請合議庭入場。”
    隨著書記員的話音落下,現場眾人盡皆起身。
    審判台左側門打開,三位身穿法袍的法官走了進來。
    其中一位,就是上次負責離婚案的楊芳茹法官。
    “請坐”
    都坐下後,主審法官開口道:“原告、被告,開庭前我再提醒一下,這是刑事自訴案件,性質比較特殊。
    “鑒於你們雙方原先的關係,如果有調解的意願,現在還可以提出來。”
    沒看出來,主審法官還挺善良的。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二條的規定,法院可以對自訴案件進行調解。
    甚至宣告判決之前,都是可以和解或者撤回自訴?的。
    話音剛落,徐華波立即舉手示意道:“我方有意調解,包括但不限於對陳伊婷女士,進行賠償、補償、道歉等。”
    周陽急忙接話道:“伊婷,千錯萬錯都是我的錯。”
    “看在這麽多年的夫妻份上,咱們和平解決好嗎?”
    表情不可謂不誠懇。
    這個演技,絕對是使出了畢生功力。
    感覺隻要聽到一個不同意,他就會哭給你看的那種。
    徐美鳳也開始打起了感情牌。
    “小婷啊!自從你嫁到我們家後,我這個做婆婆的,可從來沒有跟你紅過臉吧!”
    “房子也好、錢也罷,不過都是一些身外之物而已。”
    “我之所以會這麽做嗎?”
    “也是因為打心眼兒裏,喜歡你這個兒媳婦。”
    “勤奮、孝順、明事理.....”
    “我是真沒想到,你跟小陽有一天會走到了這步田地。”
    “哎......”
    歎息的同時還搖了搖頭,一副惋惜不已的樣子。
    金勝有點想笑。
    侵占你的錢財,還讓你大肚別計較,都是出自喜歡你的原因。
    所以你就一定要體諒我的苦衷。
    這個說法很有pua的那個範了。
    就跟短劇裏演的,‘男閨蜜’得了絕症,我想給他留個後,老公你這麽愛我,一定會同意的吧!
    性質是不是感覺差不多。
    可惜,徐美鳳此時的眼神不夠真誠,沒帶入角色裏。
    金勝心裏給出的評語是:話術的級別有些低了,演技浮於表麵,所以pass卡暫時先不發了。
    現場的眾人,此時也把目光全都投向了陳伊婷。
    頗有種‘全村的希望’那個感覺。
    金勝雖然有‘特別授權’的委托權限,但本人在現場的情況下,同樣也得征求她的意見。
    陳伊婷沒有考慮很久,沒一會兒就微微搖了搖頭。
    得到這個信號後,金勝立即開口道:“我方沒有調解的意願。”
    “請法庭直接開庭審理。”
    聽到這話後,周陽明顯比較擔憂。
    徐美鳳則是又狠狠的瞪了一眼過來。
    不過金勝臉皮厚,防禦力杠杠的,這種攻擊直接可以無視。
    “既然原告不同意調解,那我們就進入庭審。”
    “啪.....”
    法槌響起,程序開始。
    主審法官開始發言。
    “魔都市奉賢區法院,刑事2庭。”
    “原被告人陳伊婷反訴周陽、徐美鳳,侵占財產,重婚罪一案,正式開庭。”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條,二百一十一條,二百一十四條之規定。”
    “由董善,也就是我本人,擔任主審法官。”
    “法官楊芳茹、丁則名,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公開開庭審理。”
    “書記員屈夢璐負責法庭記錄。”
    “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雙方是否需要行使回避權利。”
    在聽到金勝和徐華波回答了‘不回避’之後,主審法官繼續主持。
    “啪.....”
    “下麵進行法庭調查。”
    “由自訴人進行起訴書的宣讀。”
    金勝聽到指令後,開始進行發言。
    “自訴人:陳依婷......”
    “委托訴訟代理人:金勝......”
    “我方訴訟請求如下:”
    “一:以侵占罪追究被告人周陽、徐美鳳的刑事責任。”
    “二:以重婚罪追究被告人周陽的刑事責任。”
    “三:歸還自訴人被侵占的財物,共計62萬8千元,並以侵占的金額以及時間計算利率。”
    “四:請求依法判令自訴人、被告離婚。”
    “事實與理由如下:”
    “被告人周陽、徐美鳳,在婚前以夫妻雙方共同出資買房為由,哄騙陳伊婷拿出所有積蓄25萬。”
    “兩人婚後,徐美鳳更是以還房貸的名義,每月向陳伊婷收取8千至1萬元不等的錢財。”
    “持續時間長達3年7個月,共計37萬8千元整。”
    “22年8月20日,因被告人周陽出軌,害得陳伊婷小產。”
    “是在悲憤之下,陳伊婷於8月22日主動提出離婚。”
    “9月2日,周陽起草了一份離婚協議。”
    “其中關於夫妻共有財產部分,隻有不到3萬元的存款,以及婚後購買的別克牌小轎車一輛,價值約在16萬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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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陳伊婷詢問關於房產的問題時,被告人更是拿出了購房合同、房產證明、付款憑證。”
    “原來是徐美鳳在收到該筆款項後,便夥同周陽刻意設計成了婚前財產。”
    “明確表示,該房產與陳伊婷毫無關係。”
    “兩人的此種行徑,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條之規定,構成了侵占罪。”
    “同年9月11日,被告人周陽與毛雪芳開始同居,並一直延續至今。”
    “期間,更是向周圍鄰居,以及其他同事、朋友言明,毛雪芳是他的新太太。”
    “可謂是人盡皆知。”
    “這一行為,符合事實婚姻成立的三個條件。”
    “一: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二:公開同居。”
    “三:被大眾認為是夫妻關係。”
    “但直至今日,周陽與陳伊婷並未辦理離婚手續,仍舊處於婚姻存續期間。”
    “根據《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的規定,構成重婚罪。”
    “綜上所述,懇請法庭依據《刑法》中的有關規定,對被告人周陽,徐美鳳進行懲處。”
    “相關的證據,均已提交法庭。”
    “另外,我方申請追加‘第一次離婚案庭審’的錄像,庭審記錄作為證據,請法庭予以支持。”
    金勝這次的起訴書,倒沒玩什麽騷操作,中規中矩的。
    有些時候,反而越樸素越好。
    特別是眼下這個案子。
    雖說陳伊婷現在是原告方,可那也是通過反訴來的。
    侵占罪這種刑事自訴,除了有充分的證據之外,同情分也很重要。
    等到庭審結束後,法官給對方量刑,以及劃定賠償數額的時候,會差不少。
    再加上個重婚罪,這不妥妥的‘渣男’嘛。
    可惜主審法官不是女性,否則更容易拿分。
    同性相憐的道理懂不。
    主審法官這時候對著徐華波問道:“被告方,對於兩個罪名的指控,有什麽異議嗎?”
    “有的”
    徐華波拿出一張紙說道:“法官,我想先反駁一下重婚罪這一點。”
    “可以”
    聽到主審法官的回答後,徐華波眼神一凝,看向金勝道:“原告律師,你是否對法條的理解有所偏差啊!”
    “首先,周陽已經和陳伊婷在商談離婚事宜,並且兩人分居超過一年以上。”
    “各自去結交異性朋友,不是很正常的一件事嗎?”
    “至於所謂的事實婚姻,更是無稽之談。”
    “據周陽所說,毛雪芳在一次意外醉酒中,導致懷了孕。”
    “由於她的身體不是很好,她害怕一旦流產,以後或許就不能再生育了。”
    “而她本人,是非常喜歡小孩子的。”
    “雖說不知道孩子的生父是誰,但她也決定生下來。”
    “於是,她就找了周陽這個同事兼好友幫忙,想要借用一下名義,好應付家人。”
    “周陽當時也處在失去孩子、離婚的痛苦中,對於毛雪芳的遭遇,更是感同身受。”
    “所以沒考慮多久,就答應了下來。”
    “一個女孩子,又懷著孕,獨自生活肯定是不行的。”
    “所謂幫人幫到底,送佛送到西。”
    “周陽提議,幹脆讓毛雪芳搬過來,也好有個照應。”
    “為了不產生流言蜚語,在麵對鄰居、朋友的時候,隻能以夫妻相稱。”
    “故此,自訴人對我當事人的指控,或許是源自誤會。”
    金勝越聽心裏越想笑,怪不得今天毛雪芳沒有出現。
    原來是因為這個。
    周陽的求生欲望很強啊!
    還真特娘的會編故事,臉都不要了。
    真的是沒誰了。
    不得不說,效果還是挺好的,相當於把金勝提交的幾個證據一次性全都給否決了。
    徐華波能混到今天這個地步,還是有幾把刷子的。
    事實根本發生了偏差,證人證言、視頻監控、醫院病例,這些暫時沒用了。
    至於徐華波趁機懟了自己,這倒都是小事。
    大不了,等會兒還回來就是了。
    又不是沒有機會。
    沒等金勝開口,主審法官問道:“被告方,有證據能支持你的說法嗎?”
    徐華波立即回道:“有的,兩人當時雖說隻是口頭上進行的商議。”
    “但毛雪芳還是手寫了一份承諾書。”
    “上麵詳細的介紹了事情的經過,並保證等孩子出生後,絕不會讓周陽負責。”
    說完就把準備好的東西,交了上去。
    金勝心裏也不由感歎了一句,這個無恥的樣子,跟以前的自己真是一模一樣啊!
    訟棍模式了解一下。
    筆跡鑒定這個東西,又不能精確到具體時間。
    毛雪芳就算是做的偽證,被戳穿了也完全不怕。
    因為她有孩子傍身。
    很快,金勝也拿到一份複印件。
    掃了兩眼就放下了。
    有徐華波在旁邊指點,內容上肯定不會出錯的。
    “自訴人,對於被告方的說法,你有什麽反駁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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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審法官看了過來問道。
    金勝既然當過訟棍,當然也知道怎麽應對了。
    “有的,法官閣下。”
    “被告方拿著一張不知道真假的承諾書來當成證據,是認真的嗎?”
    “我記得毛雪芳,目前處在懷孕期間吧!”
    “為了自己男人逃脫法律製裁,做個偽造也沒什麽大不了的。”
    金勝都還沒說完,徐華波立即開口道:“反對,對方律師是在主觀臆測。”
    “誰說我沒有證據的。”
    金勝沒等主審法官開口,直接回道。
    “我這裏有一份視頻,還有治安所出具的處罰通知書。”
    “上麵清楚的記錄著,毛雪芳親口承認孩子就是周陽的。”
    “甚至還不惜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去陳伊婷的公司裏鬧。”
    把這個資料交給了庭審助理後,金勝又接著說道:“被告方律師,不知道你是眼神有問題,還是走神了沒注意聽講。”
    “我在起訴書中提到過一個關鍵的時間點。”
    “2022年8月20號。”
    “就在那天中午時分,我的當事人親眼看到周陽和毛雪芳,非常親熱的從房間內出來。”
    “甚至周陽還主動承認,兩人之間存在親密關係。”
    “正是因此,陳伊婷在情緒激蕩之下,才造成了小產。”
    “這也是兩人離婚的誘因。”
    “關於這一點,我方在提交給法庭的證據目錄裏,兩人在8月22日的微信聊天中,詳細的體現了當時的情況。”
    “另外還有救護車的出警記錄、周圍的鄰居,可全都是證人。”
    “懇請法庭查驗。”
    主審法官聽到後,也開始在手上翻找了起來。
    還好金勝閑的時候,把每一條都聽了過去。
    作為刑事案的原告,得有確實、充分的證據來支持觀點。
    反而被告,隻要提出合理的疑點就行了。
    這也是為什麽,金勝喜歡坐在被告席的原因。
    輕鬆啊!
    剛才的話裏,順帶著還踩了一波對方,心裏舒坦多了。
    主打一個報仇得盡快,能馬上絕不拖延。
    此時,徐華波狠狠的瞪了一眼周陽之後,臉色變得很陰沉。
    金勝看到這一幕後,臉上露出了淡淡的笑容。
    他大概率是被坑了。
    周陽百分百沒有提過這個事情。
    至於己方提交給法庭的證據,徐華波很可能粗心大意。
    這也是金勝故意玩的一個小套路。
    5年時間,幾萬條的聊天記錄,有本事你就一條條全都看完。
    法官手上的,金勝特意弄了小紙條夾在裏麵,點明幾條關鍵信息。
    這叫區別對待。
    眼下看來效果還不錯。
    徐華波這個老狐狸失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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