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3章 意誌與同意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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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吧嗒.....”
    訊問室的門打開,幾人走了出來。
    此時已經到了中午12點。
    “金律師,這是我們剛做完的筆錄,你可以進行查看。”
    喬慶瑞第一時間把文件遞了過來,顯得誠意十足。
    金勝也不客氣,從頭到尾仔細看了一遍,倒是沒發現任何問題。
    該體現的幾個有利點全都記錄在上麵,不該說的也一句都沒提。
    “多謝喬檢了。”
    “沒事......查清案件事實,這是我們檢察署的工作。”
    金勝微笑著點了點頭。
    拿得起、放得下,倒還是個人物。
    喬慶瑞繼續開口提議道:“都到飯點兒了,要不幾位去我們檢察署食堂,一起吃個工作餐吧!”
    金勝擺了一下手道:“感謝喬檢的好意,但還是不用麻煩了。”
    “我這邊...不也得抓緊完成任務啊!”
    “就剛剛,律所來電話了。”
    “另一個案子出了點狀況,需要趕緊回魔都處理。”
    喬慶瑞本想繼續客套一下的。
    但金勝都這麽說了,當下也不再堅持。
    隨即便開口道:“好....那你們隨意。”
    “等收到‘辯護意見書’後,我這邊就會加快速度。”
    金勝主動伸手道:“那一切就麻煩喬檢了,我們先告辭。”
    “好....再見。”
    兩人握了一下手後,金勝領著眾人離開。
    等身影消失在樓梯處,一旁的同事碰了碰喬慶瑞肩膀道:“老喬.....這都什麽情況?”
    “看這架勢,你準備做‘無罪’處理啊!”
    喬慶瑞瞥了對方一眼道:“治安那兩份口供,擺明了有問題。”
    “真要讓金勝這邊借題發揮,那麻煩可就大了。”
    “剛才你也聽到馬義陽是怎麽說的了。”
    “其實在時之遷掏出尖刀進行威脅的時候,案件性質就從盜竊轉化成搶劫了。”
    “要是還堅持提起公訴,信不信連我都要受影響。”
    “打個最簡單的比方:如果對方在法庭上問.....一個小偷揮刀砍你,但手裏有棍子的情況下,你是選擇引頸受戮,還是反抗自衛?”
    “你說我該怎麽回答?”
    “更別提還有其它因素影響。”
    一旁同事非常認可的點了點頭。
    充其量就是一個‘普通’案子,誰輸誰贏又有什麽關係。
    隻要別讓自己前途受影響就行。
    喬慶瑞擺手示意道:“行了....別多想,咱們去吃飯吧!”
    “好.....”
    檢察署辦公大樓外,一行人剛出來。
    馬濤此時忍不住問道:“金律師,我爸是不是很快就能沒事了。”
    看到對方眼巴巴,充滿期待的樣子,金勝開口道:“我已經跟檢察署這邊進行了充分溝通。”
    “馬先生的案子,很有可能不需要走法院,檢察署就會作出‘不起訴’決定。”
    “但現在事情還沒落地.....我不能打包票。”
    “萬一有什麽變化那就不太好了。”
    馬義陽緊張的問道:“那這個不起訴,是不是就沒有案底,小濤能繼續考編製了。”
    金勝點頭道:“確實如此。”
    聽到確認的話,馬義陽神情變得格外激動,連連點頭道:“好好....那太好了....”
    馬濤同樣眼眶濕潤,手上不由握緊了拳頭。
    天知道這段時間以來,父子倆承受了多大的心理壓力。
    一個覺得自己太衝動,害了兒子前途。
    另一個更是早做好了放棄的準備。
    甚至麵上還得擺出完全‘無所謂’的樣子。
    終於看到曙光了。
    “呼......”
    馬濤長長舒出一口氣後,由衷的感謝道:“金律師,謝謝你。”
    “其實在案子發生後,我就去找過不少律師。”
    “有縣城本地的,也有市裏邊的。”
    “可當他們了解過情況,基本上都建議我們進行和解,爭取緩刑。”
    “直到後來,我叔打了個電話給我,特意介紹了一下金律師你.......”
    金勝拍了拍對方的肩膀道:“別想太多,一切等塵埃落定了再說。”
    “對了......馬先生之後還得配合檢察署這邊,做一個情景模擬。”
    “這是為了還原案發當時的情況,增加說服力。”
    “反正口供怎麽說,到時候怎麽演示就行了。”
    馬義陽連忙拍著胸脯道:“放心,我老馬啥都會,就是不會說謊話。”
    “一是一、二是二。”
    “村裏的老少爺們,誰不知道我的為人。”
    “.........”
    ..............
    隨便找了點兒東西吃,把肚子填飽後,金勝領著兩個小夥伴回了酒店。
    馬家父子反正留下也幫不上忙,直接回家去了。
    差不多花了兩個多小時,金勝才把‘辯護意見書’給搞定。
    讓施磊和蔣夢瑤兩人跑腿,交到了喬慶瑞手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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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自己,則是點開張琴發的電子文檔,仔細看了起來。
    被告人:陸敏宇、男、1990年5月21日出生於魔都市。
    大學本科、外貿公司經理。
    2024年4月13日,因‘強j罪’被普陀區治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5日批準逮捕。
    現羈押於看守所。
    受害人:宋佳怡、女、25歲、中專文憑、職業是‘某郊’的一名按摩技師。
    兩人相識於2023年8月份。
    陸敏宇通過手機app,看到宋佳怡五官姣好、因此點了對方來上門來進行‘按摩’服務。
    之後兩人私下加了聯係方式。
    截止案發之前,兩人有過3次app點單,5次私下聯係服務。
    網上標記單價為每次498塊錢。
    可陸敏宇的微信轉賬記錄顯示,在私底下一共給宋佳怡轉了7次錢,根據時間進行排列。
    分別為第一次500塊,正是兩人剛認識的時間點。
    之後是三次800塊,兩次1500塊,均為私下上門服務的費用。
    2024年4月12日晚9點,陸敏宇聯係宋佳怡,約她出來喝酒。
    聊天記錄中已經說明,這個錢相當於買斷了對方2次服務。
    宋佳怡點了接收後,便欣然答應。
    按照陸敏宇提供的酒吧地址,打車趕了過去。
    當晚淩晨1點11分,宋佳怡醉酒。
    於是陸敏宇叫了代駕,兩人一同來到了酒店,開了一間房。
    等進入房間,陸敏宇先去洗了個澡。
    之後脫去宋佳怡全部衣物,撫摸其身體隱私部位,準備與其發生關係。
    但此時宋佳怡略微清醒過來後,口中表示拒絕,手腳伴有推搡動作。
    陸敏宇見狀便主動放棄,隨後離開酒店,返回家中休息。
    2024年4月13日上午8點24分,陸敏宇於家中被治安機關抓獲。
    在口供中,陸敏宇也說明了一些情況。
    兩人曾經發生過兩次‘特殊’關係,事後轉賬1500塊作為費用。
    金勝也看到了案發當晚,兩人的聊天記錄。
    “晚上要不要出來喝酒放鬆一下,順便陪陪我。”
    “可我還要上班,走不開。”
    “沒事,我直接給你買斷就行。”
    轉賬1000塊)
    “那好吧,你發個地址給我。”
    接收)
    位置)
    “我換個衣服就來,差不多要半個小時左右。”
    “寶貝穿得性感一點,晚上我要嘿嘿嘿.....”
    “你壞,整天就想那事兒。”
    “沒辦法,誰讓你太迷人了,特別是那個的時候。”
    “哼....不跟你說了,我去找領導說一下就來。”
    “好,等你哦。”
    “...........”
    看完後,金勝忍不住呲了一下牙,sp一枚啊!
    男人要是騷起來,還真沒女人什麽事。
    金勝接著往下看。
    一個個證據、文件開始出現。
    ‘搜查證、搜查筆錄、扣押決定書、扣押清單、扣押筆錄。’
    ‘辨認筆錄、現場辨認照片。’
    ‘驗傷通知書、醫院檢驗情況記錄。’
    在傷勢照片中,宋佳怡的右手腕、左邊大腿內側,均有一點淤青。
    但陸敏宇的手臂、胸口,卻直接被抓破了皮。
    那長長的指甲印記,看上去還挺駭人。
    應該是當時‘掰頭’的時候所留。
    繼續往下拉。
    文檔最後的附件,是幾段酒店監控錄像。
    第一段在酒店大堂,時間為1點37分。
    兩人從門口進來,一直走到前台開房間。
    從畫麵中能看出,當時陸敏宇還保持清醒狀態。
    反倒是宋佳怡不省人事,全程閉著眼睛,渾身綿軟,腳步踉蹌。
    整個人幾乎掛在了陸敏宇身上,全靠他手臂用力。
    第二段是電梯內,時間為1點53分。
    陸敏宇這次直接用雙手把對方抱在了懷裏,一手摟著腰、一手托著臀部。
    嘴上還說了兩句話。
    “寶貝...我們就快到房間了哦。”
    “乖....再忍一會兒,馬上就好了。”
    等到了樓層後,兩人便走了出去。
    沒有任何毛病。
    第三段是走廊上的監控。
    兩人同樣像是連體嬰,移動到中段的一間房門前,刷卡進入。
    宋佳怡的脖子甚至還往下歪,被陸敏宇用肩膀托了一下。
    全無意識狀態。
    第四段,還是走廊監控,時間為2點44分。
    這次是陸敏宇從房間出來,手上提著一件男士外套,一邊走一邊往身上披。
    期間咧了一下嘴,這是碰到痛處了。
    最後一段監控,是陸敏宇進入電梯內後,嘴上罵罵咧咧的。
    “草.....不就是出來賣的嘛,搞得像個貞潔烈女一樣,又不是沒有搞過。”
    “過了今晚,老子以後再光顧你生意,就是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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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此,全部的卷宗資料都看完了。
    金勝坐在椅子上,左手抱在胸前,右手放在下巴上摸著。
    腦海裏開始梳理。
    這是一個很明顯‘犯罪中止’的案子,跟未遂完全搭不上邊。
    不知道負責這個案子的檢察官,腦子抽了什麽風。
    陸敏宇要想完全脫罪,在現行的司法體係中,難度係數非常高。
    可以說基本為‘零’。
    在很早前的江勤一案中,金勝也跟當時的小夥伴們說過。
    哪怕兩人是夫妻、情侶、p友......
    甚至案子的受害人,一直都從事‘特殊’類行業也罷。
    隻要明確表示不願意,並且有過強烈的反抗、掙紮,那就算違反婦女意誌。
    如果身上還留有痕跡,很容易會構成‘強j罪’。
    有位老師曾經說過。
    性侵類案件的核心,就是同不同意的問題。
    而在我們國家的司法實踐中,一直以來所使用的判斷標準,卻是‘違背意誌’。
    這都已經涉及到了心理學。
    可以說.....毫無規範性、標準性可言。
    普通人經常會聽到的一個成語。
    ‘口不對心’
    差不多就是這個意思了。
    打個最簡單的比方。
    我早上有點不想起床去上班,但最後還是在8點鍾之前準時到達單位打卡。
    這算不算違背了我的‘意誌’呢?
    那麽....你覺得我到底是願意、還是不願意呢?
    結果顯而易見,人都已經過來了,顯然是願意的。
    是不是有種非常‘割裂’的感覺)
    特別當對方處於醉酒狀態,毫無意識的情況之下,真是一告一個準。
    陸敏宇能走到眼下這一步,最大的原因就是這點。
    失去意識,代表沒有自主思考能力。
    而事後報案,則證明違背了當事人意誌。
    這就是司法認定邏輯)
    很多人喜歡在酒吧、ktv門口晃悠,想撿個屍啥的。
    一旦遇上,還得意洋洋覺得運氣好,能吃個肉了。
    殊不知....這完全是在作死的邊緣來回試探。
    除非是碰到性格軟弱,不敢吱聲的、或者有點兒身份,不想把事情鬧大的。
    否則通通三年起步。
    思考了好一會兒後,金勝又把目光投向了兩人的聊天記錄。
    從裏麵能看得出來,宋佳怡自己很清楚,晚上過來會發生什麽。
    可她依舊欣然赴約。
    從這一點起碼能說明,至少在醉酒之前,她是願意的。
    按理說兩人都已經‘互知深淺’了,為什麽第二天還會報案呢?
    哪怕要筆錢也是極好的。
    把人送進去對她沒有好處啊!
    既然不合理,那其中必定有問題。
    “咚咚.......”
    這時候,敲門聲響起。
    金勝起身打開,是施磊和蔣夢瑤回來了。
    “金律,東西已經交給喬檢察官了。”
    “嗯.....先進來吧!”
    把兩人讓進房間,金勝接著把門給關上。
    “你們回來剛好,都去看看電腦上的案子。”
    “再說說看有什麽想法。”
    金勝指著小桌子上的筆記本說道。
    “好的.....”
    兩人也沒含糊。
    應了一聲後,徑直過去看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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